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食品有限公司 项 目 部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建筑有限公司 2010年03月 01 日 目 录 1、 进入施工现场须知----------------------------------------- 2、 安全教育制度---------------------------------------------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5、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6、 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7、 机械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8、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9、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10、 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11、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2、 工地综合治理奖罚制度------------------------------------ 13、 门卫管理制度-------------------------------------------- 14、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5、 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及措施---------------------------------- 16、 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7、 防火检查制度-------------------------------------------- 18、 防火责任制---------------------------------------------- 19、 可燃可爆物品存放与管理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须知 一、 务工注意事项:
1、 凭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办理《暂住证》;
2、 不得携带匕首和其他凶器,不得酗酒、赌博、偷窃、斗殴和搞流氓活动;
3、 不得在工地私自留宿非本工地人员居住,不得男女混宿;
4、 无生育证明,工地不得滞留孕妇。
5、 主动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按要求参加安全知识考核合格;
6、 文明施工,工地内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倒剩菜剩饭等;
7、 不得随意损坏个人及其公共财物,否则按《工地治定、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处理;
8、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上岗证。戴好安全帽。
二、 基本安全 1、 职工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米以上高处、悬崖、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 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及其它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5、 严禁带小孩及其它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6、 严禁酒后操作,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
7、 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8、 任何人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9、 建筑材料和构件堆放要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
10、 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铁钉要及时拔除。
11、 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2、 严禁不懂电气的人(无证电工)擅自操作,严禁乱拉接电线、拖地、浸水等,禁止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处。
13、 如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机灭火。
14、 工地内禁止使用电炉,禁止用灯泡、碘钨灯烘衣服或明火取暖等。
15、 木工间的木屑、刨花要随时清理;
严禁在易燃、易爆、仓库和操作场所附近吸烟和休息;
易燃场所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6、 手推车装运料时,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7、 拌和机运转时严禁用工具刮扫洞口的砂浆,拌和机上料时,人不准站在料斗下面,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下班或搬运中料斗要挂好保险钩。
18、 人不准站立在砂浆拌和机铁栅里面操作。
19、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超重机和打桩机司机、指挥等)必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职工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必须制订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
一、 工人上岗前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1) 先由分公司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包括一般安全知识、劳动保护法规、典型事故教育等)全面性安全教育。
(2) 项目部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对本工程所用的机械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及一般性的防火知识等进行交底。
(3) 班组应针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性能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进行学习了解,然后由分公司统一试卷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班施工。
二、 上班前安全教育;
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对本班职工交待操作中各个环节应注意事项与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三、 上班前安全检查:每天上班前班组长或安全员检查每个职工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无患,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 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五、 做好记录,对上班交底内容,检查情况,安全活动情况进行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为安全经济奖罚做好原始依据。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切实保证施工安全,督促每个现场班组长及职工树立“安全检查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特订立下列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公司每月检查一次的精神,项目部每个月的1日、15日对工地现 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2)、本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为:
施工用电、“三宝四口”、施工机具等硬件是否完整有效, 以及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资料记录等软件设施,有否完善。
(3)、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必须参加,根 据实际情况,抽调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各项目检查。
(4)、检查中发现隐患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时间、 定措施”,由安全员落实并做好复查工作。
(5)、及时做好分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检查记录,同时对各级部门检查整改通知书,以及所的整改结果,也作如实记录。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 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4、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5、 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6、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7、 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 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8、 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9、 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即用快速办法,包括用电话、电报、电传等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告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告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未进入事故现场前,企业派高水平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份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制度,由工区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执行上报和处理。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机械运转,保持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单位工程负责人报告,单位工程负责人应立即向机械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报告,机械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应立即会同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详细检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损失情况,确定事故等级,认真进行处理。发生事故单位应在5天内填报事故报告单,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公司、企业主管部门),然后再补报事故报告单。造成人员伤亡的,尚应按劳动部劳安字(91)23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理。
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机械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1、 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罚款10-5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2、 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反映“调整、润滑、坚固、清洁、防腐”十字作业状况。
3、 任何机械不得超负荷运转、作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更不能私自换人,否则对操作人员作出10-50元/次的罚款处理。
4、 项目部机械管理负责人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反映安全操作和保养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机械保养有一定成绩者进行一定的表扬奖励。
机械出现故障,应立即请机修人员进行检修,机修人员要及时对出现故障机械进行修理,机械绝对不允许带病作业。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
2、 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 采取各种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散乱。
4、 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5、 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及其他混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进入下水管。
6、 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堆放在指定地点。
7、 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8、 对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或流溢,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环境。
9、 在工地的主要出入口按要求设备五牌二图(工程概况、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内容)。
10、 在工地四周按规定设置围栏。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建筑材料按规定进行堆放。不能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
11、 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12、 如由于工程施工造成的交通堵塞及居民出入口障碍,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
13、 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进行清理。设置职工必需的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1、 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噪声选举法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2、 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 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4、 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5、 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6、 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用于洒水降尘。
7、 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8、 凡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音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晚上22:00点钟,特殊情况需边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音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9、 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10、 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过大。
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1、 施工现场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或保健急救人员为卫生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贯彻执行施工现场责任制,搞好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生活卫生、食堂卫生等。
2、 生产场所的噪声、粉尘、有毒有害作业、施工工业污水处理等应符合国家工业卫生规定,定期测试、落实防范措施。
3、 生活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包干区;
施工现场生活设施齐全(有宿舍床铺、食堂、厕所、浴室、学习娱乐场所等)设置合格;
施工现场应无积水。
4、 生活区内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堵塞排水沟现象,口吸条件的现场应有绿化布置,在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
5、 宿舍日常生活用品应统一放置整齐,办公室、厕所、生活区等应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生活垃圾要有加盖容器放置并有规定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定清扫,厕所设水箱冲洗要明确专门保洁人员,保持清洁卫生。
6、 食堂内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装设纱门纱窗;
食具要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现场茶水供应,茶具要消毒,应符合卫生要求。
7、 炊事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拽甲),操作时应穿戴好白工作服、帽子,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啖。
8、 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配置冷藏调协,严禁亚硝酸盐与食堂同共贮。
9、 施工现场须有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
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和急救措施等。
10、 施工现场应每半个月由卫生负责人组织对食堂、宿舍、厕所和生活区、现场周围的卫生检查并记录在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每个职工能工作好、休息好,同时也为了职工的身体健康,经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特制订以下制度:
1、 每个职工应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搞好个人的卫生,要求每个职工在上班前叠好被子,做到整齐有序。
2、 每个寝室由班组长指定或推选一名寝室长,督促指导。每个职工搞好清洁卫生,并且每天轮流值日清扫寝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养成良好的习惯。
3、 职工宿舍不准擅自接电,不准用电炉、电炒锅等;
不准用煤油炉、煤气灶烧菜做饭;
不准往墙上乱踢乱敲;
不准在宿舍里放工具;
不准在寝室聚众赌博。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者罚款10-100元。
4、 宿舍的卫生负责人每天都要进行检查、值日生的清扫情况不清洁,不得移交。
5、 每半个月由项目部会同各工种负责人及寝室长进行宿舍卫生评比,评出最好及最差的各一名,按规定进行奖罚处理,并对检查结果预以公布。宿舍内各种活动不得超过10点钟,并且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寝者经管理人员警告不听者处以50-100元的罚款。职工在宿舍内不得进行赌博、卖淫、斗欧、酗酒、进行偷窃行为如发现将被开除或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 宿舍内不得留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员住宿。
7、 宿舍内,各位职工必须保管好自已的钱物,提高警惕,严防小偷。一经发现有不法行为的将作出除名开除处理,并扣发其全部工资。同时对举报有功者,将进行奖励。
8、 职工必须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按规定时间开关电灯。白天上班时,最后一位要关灯,不浪费电源,如被发现白天开灯者,对整个寝室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元。
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 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订以下制度:
1、 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义乌市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 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已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 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4、 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 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 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 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 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 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者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 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 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严重处以 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 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处罚外,再视情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 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 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5、 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 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 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 严禁男女混居,违者处当事人每次200元,造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 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重复发生者,严加惩处。
20、 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其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 家用电器严禁使用,违者视情处以200元的罚款。
22、 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 任何职工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 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20元。
25、 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告者,视情论处。
26、 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已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7、 班组长如发现自已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有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 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已的人,办好自已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 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 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节处理。
31、 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2、 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 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子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 以30元计。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 足20元的以20元计。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 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职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 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30-10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 或酌情重赏。
(9)、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 显著者,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奖励。
(10)、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11)、所有罚款及奖励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项目经理签字。
门 卫 管 理 制 度 1、 凡本项目部署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上岗证。
2、 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3、 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4、 外运材料须有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放行。
5、 门卫须坚守岗位,夜间值班不提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6、 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寻组织,配备保卫人员。
2、 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室和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证出入的制度。
3、 要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非施工人员不提留宿,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同意。
4、 治安保卫人员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
5、 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赃、销赃、赌博、酗酒等违法犯罪活动。
6、 施工现场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树立团结友爱、互敬互爱的社会公德,共同建立施工现场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
7、 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安全机关查破。
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措施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图中反映。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好消防水源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按要求设置吸烟室。
5、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6、 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于2米;
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7、 乙炔瓶与氧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8、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9、 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10、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1、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2、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人柏油。
13、 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4、 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 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6、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 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2、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项目部审查、批准,方可作业。许可证只有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有效。
3、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项目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专人定点监护,切实保证安全。
4、 动用电气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持证上岗。
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订以下制度:
1、 防火领导小组成员,除每日做防火检查外,在每月项目部组织的检查中,由组长带领组员。细致地检查工地的防火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将火苗消灭于萌芽状态。
2、 防火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制度外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应对木模堆放点、木工间等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复查。
3、 决不放过一点一星火种,对造成火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外,还得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 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决不可掉以轻心马虎从事,对不负责任的职工除教育外,必要时加以严肃的处理。
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制 锦绣家园为居民住宅区,如果出现各种火险、火患,影响极大,所以特制订以下防火的规章制度:
1、 项目经理是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全责。
2、 按规定建有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各班组任副组长,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及防火预案(见消防网络图)。
3、 技术主管、施工员、安全员在管作业安全的同时,也应对消防进行管理。定期(每15天)组织对木工棚、职工宿舍、仓库、食堂、配电箱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
4、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 应设有规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建筑物各楼层二把、仓库二把、食堂二把、宿舍三把,木工棚二把、钢筋棚二把。
6、 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制度 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2、 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或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
3、 建设工程内部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4、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以次领用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0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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