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合作生产协议书]
责任制合作生产协议书 签订责任协议书双方:
责任人:**(以下简称甲方) 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聘任,**同志为**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毛家河电站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杨海亮为现场经理,屈耀波为项目总工,**为现场副经理。经项目部会议决定,该项目采用分块责任制合作生产。现场副经理**负责公路部分及营地场平工作,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责任划分:公司负责人**负责投标、公司管理费、税收及国家相关部门对公司收取的相关费用,费用为中标价的15%。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管理、现场协调、施工用营地建设等;
支配费用为中标价的7%。另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费用为中标价的3%,由项目负责人**支配。现场副经理**,负责公路部分及营地场平生产工作,支配费用为中标价的75%。
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保障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项目部负责人,负责项目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现场协调、给乙方提供施工用营地及配套设施。
二、甲方负责对业主统一结算、每月工程进度款进账后,甲方应及时办理从公司账户把资金汇入乙方个人账户。汇入金额为乙方应得资金的90%,10%作为安保金与质保金暂扣,待业主返还时支付。
三、作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用的中标价的3%,按下列原则由甲方支配:
1、安全生产,乙方根据生产需要购买用于安全保护的所有材料,凭发票乙方到甲方处报销,按乙方完成总产值的1.5%(超过部分乙方负责)。
2、工程质量,乙方完成的所有工程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甲方按乙方完成总产值的0.5%总价作为质量奖励一次性返回。
3、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乙方完成的所有工程量,验收时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得到业主和监理的肯定,施工过程中未被业主和监理在正式会议上批评或正式发文要求整改,甲方按乙方完成总产值的1%总价作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奖励一次性返回。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受到业主、监理在正式会议上提出批评或正式发文要求整改,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视事态程度给予罚款处理,罚款总额不超过各项奖励总额。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经理杨海亮及总工屈耀波在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全方位指导。乙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必须按业主及监理要求配置设备、人员物资,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甲方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有权指令增加资源,合理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五、乙方必须按业主及监理要求,严格执行行业安全生产规程,认真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和劳保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质量达到标书承诺标准,若因质量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毛家河电站对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若乙方工期、质量达不到本标合同要求,业主监理多次提出整改,乙方仍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找合作伙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损失赔偿。
九、乙方除这次具体工作以外的工程及有关本标的索赔,原则执行本协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无条件执行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如本协议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有冲突时,执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生效,有效期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有效期。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