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哪些内容
第2章 文明施工 2.1 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制度 2.1.1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1.1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坚持现场文明施工,推行现代化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做到严谨、有序、高效。
2. 施工现场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统一布置,统一安全帽、工作服。
3. 施工现场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设施,堆放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4. 标牌明确、责任到人、持证上岗。
5.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材料分类堆码整齐,符合要求,作业面做到活完脚下清,坚持施工“五防”(防火、防盗、防尘、防噪音、防煤气中毒)。
6. 施工机械按设计安装使用,不得随意挪动,专人负责,挂牌上岗。
7. 现场应当保证施工道路的畅通,供用电、气、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8. 施工现场的消防系统和器材应当齐全,放置在显眼的位置,并有明显的标志,以方便使用。
9. 施工现场各类设施应及时检查、维护,消除隐患,保证安全有效。
10. 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安全、照明灯要求。
2.1.1.2 文明施工自查表 工程名称 开工 日期 竣工 结构层数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地址 施工企业 安全资质编号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资格证书号 建设单位 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设计单位 项目设计负责人 工程质量 安全资料 安全员 安全资料员 电 三相五线制 符合要求 主要机具 塔吊 合格 一机一闸 一漏一箱 符合要求 附墙门吊 合格 铁制标准配电箱 符合要求 混凝土搅拌机 合格 电器质量 符合要求 灰浆搅拌机 合格 作业棚 搭设合格 安全通道 搭设合格 安全帽 质量 合格 安全带 质量 合格 佩戴 齐全、正确 佩戴 正确 安全网 质量 合格 楼梯口 防护合格 搭设 符合要求 预留洞口 防护合格 阳台口 防护合格 脚手架 搭设符合要求 临边防护 防护合格 模板工程 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 防护合格 施工标志 齐全 现场布置 按平面图布置 大门围墙 是否齐全 齐全 物料堆放 整齐有序 张挂效果 美观 住宿 干净整洁 一人一床 符合要求 食堂 灶台瓷片 符合要求 干净卫生 厕所 水冲式 清洁卫生 符合要求 绿化 环境优美 防火 有防火器材 持证上岗 全员持证上岗 其他 创建文明工地计划:
自查人员 时间 2010年7月3日 2.1.2 文明施工达标检查记录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证项目 现场围挡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扣10分 10 10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围挡,扣10分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7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扣3~5分 2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3~5分 10 10 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扣3分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工作卡的,扣3分 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3分 3 施工现场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 10 10 道路不畅通的,扣5分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畅通的,扣4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 工地有积水的,扣2分 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2分 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的,扣4分 4 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10 10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分 堆放不整齐的,扣2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3分 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4分 5 现场信宿 在建工程兼做住宿的,扣8分 10 10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明显划分的,扣6分 宿舍无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的,扣5分 宿舍无防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扣3分 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扣2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扣3分 6 现场防火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分 10 10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5分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扣5分 小计 60 60 60 7 一般项目 治安综合治理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扣4分 8 8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扣3~5分 8 施工现场标牌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8 8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扣3分 无安全标语,扣5分 无宣传档、读报档、黑板报等的,扣5分 9 生活设施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4分 8 8 无厕所,随地大小便,扣8分 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扣8分 无卫生责任制,扣5分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扣10分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扣3~5分 10 保健急救 无保健医药箱的,扣5分 8 8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8分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扣4分 11 社区服务 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扣5分 8 8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的,扣8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扣5分 小计 40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00 检查人员:
2.1.3 污染预防管理制度 1. 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措施。
2. 严格按上海市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自觉形成环境保护意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所产生的噪声与环境污染。
3. 清运施工垃圾采用封闭式灰斗。现场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出场的车辆派专人用水清洗轮胎。建筑垃圾出场需用苫布覆盖。
4. 控制夜间施工时间,一般晚上22;
00至第二天早上6;
00禁止施工,如遇到特殊情况须在该段时间施工,预先向有关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施工过程中遇到业主、社会投诉立刻停止施工。
5. 噪声超过55dB的工程一律安排在早上6:00至晚上22:00(打桩期间禁止施工)进行。各种木材、金属的切割工作一律在现场的作业棚进行。作业棚搭成封闭式,车辆进出及装卸材料做到轻起轻放,车辆禁止鸣喇叭。
6. 夜间照明灯具尽量把光线调整到现场以内。严禁把强光源辐射到附近住宅。
7. 为减小噪声,施工外墙设全封闭密闭网。
8. 采用外置式筒体专用垃圾通道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9. 搅拌机前台设置沉淀地和储水池,刷罐水及清洗车辆用水必须流入沉淀地经沉淀后才可以排入储水池。此废水用作冲洗石子和道路洒水,沉淀池必须每天清掏。现场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10. 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及清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运输散装材料时做好防尘、防灰、防散落措施,避免散落飞扬,确保周边环境。
11. 贴出“安民告示”,设立群众来访接待组,主动邀请居民代表开会,介绍开、竣工日期和各项环保措施。建立互相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2.2 封闭管理 2.2.1 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 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包围,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组。
3. 严格执行佩戴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 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 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环,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6. 严禁小孩、妇女在工地内停留。
7. 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门卫制度 1. 门卫人员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
2. 严格执行佩戴胸卡出入制度,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3. 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4.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丑陋现象发生。
5. 做好材料保卫工作,严防偷盗行为。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6. 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破坏行为。
7. 加强现场巡视,严防火灾发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
8. 加强对外来民工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协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搞好工地环境卫生,严禁乱丢、乱倒垃圾。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反映有关情况。
9. 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恶性事件,应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
2.2.2 施工现场门卫交接班记录 交接时间 2010年7月3日 值班情况 一切正常 交接班人 交班人:
接班人:
交接时间 2010年7月3日 值班情况 一切正常 交接班人 交班人:
接班人:
交接时间 2010年7月3日 值班情况 一切正常 交接班人 交班人:
接班人:
2.2.3 施工现场外来人员登记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寻访何人 进入时间 离开时间 接待人 2.3 施工现场 2.3.1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略) 2.3.2 区域环境保护措施 1. 施工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灯五牌一图,有条件的可增设安全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2)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及废水回收利用设施。如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设置盖板。严禁污水直接排放市政管道或江河。
(3)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GB 2894的要求。夜间或者光线不好的部位应增设警示灯。
(4)施工现场物料实行定置管理。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按照现场平面图定置堆放,并悬挂标签。
(5)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长度不少于30m的混凝土路面和冲车设备。施工现场内道路坚实畅通,且两侧有排水设施。在场内的迎门口适当位置设立旗杆,悬挂企业旗帜和彩旗。
(6)施工作业面应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和清扫。严禁随意丢弃。
2. 生活区、办公区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必须隔离设置,实行区划管理。生活、办公设施应统一规划、整齐划一、搞好绿化,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2)设置的食堂距离有毒有害等污染源不得少于30m,有卫生许可证;
炊事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和卫生培训上岗证,并每年进行体检,穿白色工作服操作。在外购买食品应选择具有卫生条件定点单位,确保饮食安全。
(3)宿舍应经常清扫和消毒,保持室内及环境清洁卫生。生活垃圾采用封盖密闭容器,宿舍间通常应采取硬化铺装,有良好排水系统,严禁乱泼乱倒垃圾、污水。
(4)宿舍内应具备良好的照明。如果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或者采用上下铺人员易接触电气线路和灯具的,照明电源必须采用36V电压,按规范要求架设。严禁私拉乱接用电器、利用电线晾挂衣物。宿舍严禁明火、电炉和电褥子取暖。
(5)宿舍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宿舍内没人占地面积不得小于2m²,每间住宿不得超过15人。可采用定型的上下床,留有行走通道。严禁睡通铺、或利用地下室、在建工程做宿舍。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洗手、消毒设施,有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有适当的就餐场所,严禁利用现场围挡搭设临建设施。
(7)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应实行封闭管理,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条件实行物业化管理。
(8)凡坐落在居民区内的施工现场厕所,必须采用水冲式,设专人清扫。严禁旱厕和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施工时必须隔层设置移动式简易厕所。
(9)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建筑面积5万m²以上或者施工人员平均人数200人以上较大工地应设医务室,具有医务和急救知道的专职人员值班。
3.公共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采取防止因施工可能造成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社会交通、居民出入等造成危害的专项防护措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禁在未探明对地下管线准确位置前盲目施工。
(2)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3)施工超过环境噪声场界排放标准,确因经济技术条件所限不能消除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减小到最低程度,并与受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报经施工现场所在地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应将作业时间向周围居民通告。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打桩作业为当日22时至次日7时)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和其他对噪声敏感的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所在地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清理垃圾、渣土及易产生扬尘的废弃物,必须采用容器卸地,严禁抛洒。施工现场内集中堆放的渣土、砂石堆必须采取低脚砌筑不低于500mm高度的围挡,表面苫盖等防护措施。
(6)在规定区域内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散装水泥。
(7)在规定区域内施工现场设置的伙房应采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和木材。施工现场内不得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8)拆除工程应当采取围挡、喷淋、遮掩等防尘措施,工程废土应及时清运。
(9)工程垃圾和工程渣土及产生扬尘的废弃物装载过程中,应采取喷淋压尘等措施。运输时必须采取封盖严密的工程车辆。严禁沿路泄露污染市容。
(10)施工现场应采取控制施工扬尘的措施。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裸露地面应用绿色防尘网遮盖,做到黄土不见天,并经常保持洒水,清扫降尘。在市内建成区、城镇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市容景观道路、交通主要干线、机场、码头、车站和广场,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地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混凝土硬地坪。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
4.消防保卫措施 (1)施工现场内必须建立消防、保卫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和保卫预控方案并进行演练,进行治安消防知识教育和日常治安消防巡查。防止火灾、盗窃及治安案件发生。禁止斗殴、赌博和酗酒。
(2)明火作业应执行申报、审查、批准制度。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电气焊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符合安全作业距离,专人监护,配备符合规、灵敏有效的灭火器材后方可作业。
(3)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用房,以及临时设施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且设有防火通道和吸烟室。严禁场内吸烟。
(4)施工现场必须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源点设置明显的禁火标识,并在其附近明显处设置符合规定、灵敏有效的灭火器材。高层建筑30m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随楼层设置消防水源管道,用直径50mm以上立管,设置加压泵,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5)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门卫,出入人员进行登记,现场人员花名册应齐全,并具有追溯性;
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表明身份的胸卡。严禁使用没有身份证件的人员。
5.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3)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 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5)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声布、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
(6)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涨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7)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制如下表所示。
等级声级(LAep/dB)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 声 限 值 昼 间 夜 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 65 55 注: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进行。
6.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定、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3)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4)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筑量超过100㎡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装置。
(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6)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就、固化等措施。
(7)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采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9)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7. 废弃物管理措施 (1)废弃物分类放置 弃物的单位、部门均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场地配备有标识的废弃物容器并分类放置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要单独封闭放在一个地方,防止再次污染,对于废电池还要与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非开单独放在密封的容器内。
(2)废弃物的处理 1)分包方的施工、生活垃圾由分包方自行处理,项目部检查其执行情况。
2)与废弃物单位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 3)项目部对废弃物的处理要进行检查,确保废弃物按协议要求得到处理。
4)有毒有害废弃物委托外单位处理,要求接纳处置单位出示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3)废弃物的运输 场内废弃物的临时存放点制定专人管理,并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场内废弃物指定堆放点并分类放置;
废弃物外运必须由有准运证、合法的单位进行,在运输出场前必须覆盖,严防遗洒;
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利用密闭容器装存。
8.施工现场水污染控制措施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2.4 施工现场五牌一图 2.4.1 现场安全制度 1.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
2.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准擅自拆改或做他用。
3.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准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
5.非本工种职工严禁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
6.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下颌带。
8.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4.2 现场消防制度 1.非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
2.现场禁止吸烟设立吸烟室。
3.动用明火前必须经检查,开具用火证方可操作。
4.工地禁止留宿非本工地人员,会可和洽谈业务人员要经门卫允许,建筑物内住人要经审批。
5.职工携物外出和开出车辆必须凭出门条经门卫查验方可放行,建筑物内不准做仓库。
6.现场的临时支搭禁止使用易燃物,支搭木板房要符合建委“标准”要求,并经消防部门审查。
7.工地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消火栓禁止被埋压圈占,高层建筑及时安装临时消防竖管。
8.工地的办公室、宿舍、更衣室必须人走关门上锁,财务室等要害部门要安装防撬锁。
9.班前要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交底,所有职工要掌握本工种的防火知识和一般防火知识。
10.各工种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清理杂物,做到活完脚下清。
2.4.3 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有排水设施,道路要畅通,不得尘土飞扬。
2.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干活脚下清、活完料净,施工垃圾和洒漏的混凝土要及时清理。
3.现场要有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有碰撞,损坏现象。
推荐访问: 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