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基本条款_年度购销合同

2021-10-25 11:25:57 | 浏览次数:

年度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1、甲乙双方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购销业务产生的贷款承付、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事项签订如下合约。

2、 甲方承诺全年累计向乙方订购货品的总值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

3、 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 天,限额 万元的账期。甲方的付款期即为收到货物后的前述赊账期,应在该期限内及时付清应付款。甲方累计赊账金额超过前述限额的,超出部分不再享有前述赊账期。

4、 付款方式:
A)甲方当月累计购货价值在 万元以上,乙方同意接收甲方以远期90天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货款,贴息可以由乙方自行承担(90天以上的部分贴息费用由甲方支付);

B)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调乙方常用的纸张冲抵货款;

C)每个月25日对账,对好帐后,甲方开具隔月25日到期支票给乙方,到期前,乙方可以选择A)、 B)两种方式换回支票。

5、 乙方有权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对上述赊账销售条款适时做出调整,调整内容将在订单确认函中一并体现。

6、 甲方每次订货时应提前 48小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明确货品类别、规格、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期、运输方式等内容。

7、 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即订单确认函)。乙方如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交货或不能生产时,将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取消订单。

8、 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乙方企业标准,如双方持有共同确认的样品质量标准,乙方应按样品的质量标准供货。

9、 甲方收货后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承若接到通知接到甲方通知后上海市内36小时、市外72小时到现场察看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10、 乙方接受客户质量投诉的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甲方对乙方的产品质量予以认可;

11、 乙方受理索赔的范围仅限于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只承担复合纸的质量责任,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

12、 甲方应按合同承若时间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按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13、 本合同一两份,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即行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异议可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的,在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4、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上海鑫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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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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