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高全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监护照料服务质量推进会上的讲话 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在提高全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监护照料 服务质量推进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监护照料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我区共有城区特困供养人员XXX人,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XXX人(xx中心敬老院 人,草峰敬老院 人),分散供养人员XXX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人(其中:全失能 XX 人,半失能XXX人,全自理XXX人);
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XX 人(其中:全失能 XX 人,半失能XX人,全自理 XX人) 二、工作进展 2019年,根据省、市、区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冲刺清零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我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 “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全面开展兜底保障工作,重点对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等方面进行了核查,摸清了兜底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如期完成兜底保障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签订监护照料协议。根据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筛查方 案,为切实解决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保障服务责任不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条件差的问题,区民政局积极督促各乡镇与特困供养人员的亲友、村委会签订了监护照料协议,明确监护人的具体责任。二是落实走访探视制度。乡镇领导和包村干部定期走访探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建立走访探视登记台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探索创新服务方式。为进一步提高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服务方式,依托乡镇敬老院,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大寨、草峰招聘9名服务人员,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卫生打扫等关爱服务。四是切实解决生活困难。通过政府采购发放实物的方式,为全区分散供养人员统一采购了床单、被套、棉被、褥子、棉衣、棉裤、线衣、线裤、鞋子等日常用品,并配发清洁型煤及火炉等取暖物资,目前,所有物资已经配送到户,有效保障了基本生活。五是全面开展摸底评估。安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了全面的摸底排查,依据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逐人开展自理能力评估。六是强化温暖安全过冬。随着冬季来临,以受灾困难群众、农村特困对象、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失独家庭等为重点,对温暖过冬工作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摸底,采取临时救助的形式予以救助。确保困难群众能度过一个温暖安全的冬天。
三、存在问题 今年,结合兜底保障工作开展,我区扎实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服务各项工作,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得到了有效保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来看,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这些特殊困难群众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其脱贫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也越来越成为难啃的“硬骨头”。在特定形势下,我们必须时刻检视兜底保障的“网”是不是织密编牢了?对象是不是全部“兜”住了?通过省市区各级督导检查情况看,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监护照料还存在许多问题急需改进。
一是“视觉上的贫困”非常明显。特困人员是现阶段最困难、最脆弱、最需要关注的群体。从实际情况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供养金虽然按月足额发放,但并未真正用于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特困人员穿的、用的、铺的、盖的总是脏兮兮的、破烂不堪,个人卫生、精神面貌也比较差。还有甚者,新房建成不搬,在老房子居住,视觉贫困非常明显。
二是监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乡镇、村级在确定分散供养对象监护人方面或多或少缺乏深入调查和科学研判, 有的监护人与特困人员关系不融洽,难以履行监护责任;有的监护人本身年老体弱无力履行监护责任;有的监护责任心不强,不履行监护、保障和服务的责任,对特困人员不闻不问,致使监护服务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是台账资料不够完善。从督查情况看,乡镇人民政府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亲友、村委会签订了监护协议,但是协议没有明确具体责任和工作要求。虽然落实了走访探视制度,也建立了台账资料,但是台账资料有的乡镇记录草草了事,有的千篇一律,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特困人员认定不够精准。有的乡镇将无儿有女但女儿远嫁、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类别达不到特困标准困难人群的也纳入特困供养。造成特困人员认定不精准。
关于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确切的是: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简言之,就是“三种人同时具备三无条件”就是特困人员。
1、无劳动能力。一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是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履行义务能力。一是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二是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低保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是最基础、托底线的民生工程。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下一步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尽快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力量全面下沉、深入一线。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分工负责、合力攻坚的包抓机制,派出精干力量,再次开展走访入户大排查,逐户发现监护责任、服务保障、生活条件、环境卫生、精神面貌、住房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采取针对性措施迅速予以整改,切实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保障对象反复筛查、精准认定。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是不断变化、动态调整的,再加上由于一些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政策把握不准,保障对象认定不准的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坚持“精准”原则,下足“绣花”功夫,不断加强与残联等部门的对接,将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及时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
(三)照料监护多措并举、探索创新。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亲友、村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等签 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监护人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具体责任。尤其是大寨、草峰试点项目要有新举措、新面貌,新变化,经得起各级检查与复制推广。2020年1月起我区拟定以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依托,统筹全自理及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中的100元用于购买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卫生打扫、衣物换洗、仪容清洁等关爱服务。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有效发挥照料护理补贴资金效益。
(四)督查力度持续加强,务求实效。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落实监护、保障、和服务责任不到位、特困人员吃、穿、住、医等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及时更换监护人。区民政局将抽组干部深入乡镇全面开展督查,查看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的生活物资及取暖设施是否全部更换到位,是否物尽其用,特困人员服务照料水平是否有所提升,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予以通报,倒逼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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