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
**市**县区**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本细则由2018年12月29日全镇教师代表大会通过) 根据**县区教育局《2011**县区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科教学质量和学校办学业绩。
二、制订原则 (一)公平竞争、过程激励、目标导向、人文关怀;
(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重奖轻罚;
(三)结合实际、科学有效、便于操作。
三、**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在编上级批准请假的不在岗教职工、特岗教师。
五、资金来源 公办教职工和特岗教师资金来源:区教育局下拨给我镇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内容 县定考核内容,即:
(一)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40元,寄宿制学校寄宿班级每个班级每月80元,每期5个月的标准核定总额,依照本实施细则中的第一部分《班主任津贴实施细则》由中心小学少先队和各校考核。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量(150分),由中心小学教务处考核。
2.考勤(50分),由中心小学教务处和各校共同考核。
3.教学业绩(150分),由中心小学教务处考核。
4.工作常规(100分),由中心小学教务处考核。
5.民主测评(50分),由各校任主课教师进行综合打分。
七、考核办法 对照各部分实施细则分项积分,再将总积分折算成人民币。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所得金额按教育局规定时限直接打入教师个人工资专户。
八、其他 (一)在岗未任主科(语数)的教职工每学期的绩效工资=除去班主任津贴外的全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100元。(参与考勤考核和职务加分)。
(二)在编上级批准请假的全期不在岗教职工,病假的得全镇教职工平均数的80%,其他假的得全镇教职工平均数的60%。
(三)全期部分时间在岗、部分时间不在岗的教师,其考绩在岗时间绩效工资按实际时间进行考核,不在岗时间绩效工资按全镇教职工平均数的80%乘以不在岗时间(连续一个月以上)。
(四)剔除以上教职工绩效工资和班主任津贴后再按积分结算其他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违反师德引起严重不良影响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者,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考核资格。
九、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在区教育局领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以确保此项工作客观、公正、公平。
(二)学校在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全过程要公开透明,以保障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考核结果要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
(三)学校考核小组成员负有监督考核之责。各考核部门和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十、考核结果应用 (一)作为教师竞聘上岗、晋升职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最重要依据。
(二)全镇35岁以下教师一学年两个学期同学科同班级成绩都在全镇倒数第一或第二名将由中心小学统一安排交流到其它学校任教。
(三)全镇教师只要一学年两个学期同学科同班级的成绩都名列第一,可申请到全镇任一学校任教。
十一、本实施细则上报区教育局备案,解释权归**中心小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中心小学班主任津贴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班主任 二、考核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部分,非寄宿制学校每个班级每月40元,寄宿制学校寄宿班级每个班级每月80元,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
三、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按《**中心小学文明班级评比记录表》上内容进行考核,各班级班主任在每月40元(寄宿制学校寄宿班级每个班级每月80元)津贴的基础上,设立文明班级奖励,评选及奖励办法由各校制定并实施(奖励费用由各校负责)。
(二)班主任在任职期间不能正常完成班主任常规工作,并有如下失职或有严重错误的,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
1.在班主任常规考核中,如某一个项目未完成或不达标或经常不到位或做的较差者。
2.早自习班主任经常不到位者。
3.升旗仪式、广播操及其他学生集会、校内外重大活动,班主任经常不到位,并且严重不负责。
4.其他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拒绝接受任务,不负责任者。
5 .严重违反师德,违反教体局、学校有关的法规制度、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考核部门:中心小学少先队和各村小。
**县区**中心小学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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