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收缴党费的会议内容
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今天这次会议是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和部署我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去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先后两次召开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专题就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研究、谋划和调度,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市委组织部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一系列会议精神的实际步骤和具体举措。刚才,郭部长宣读了《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抓好落实。下面,我围绕这次会议的主题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费收缴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按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起码条件,是衡量一名党员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的基本尺度。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对新形势下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委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加强党费收缴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组织部指导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包括在座各位在内的各级党务工作者辛勤劳动、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向过来在党费收缴工作中付出大量辛勤劳动和心血汗水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与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和要求相比,与周边兄弟县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地问题:一是一些单位还没有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业务来对待,组织不落实,没有明确相关责任人,存在 “无人管事”的问题;
二是一些单位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数、比例和办法收缴党费,存在着少收、漏收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离退休干部党员和流动党员身上表现尤为突出;
三是一些单位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收缴党费,工作应付拖拉,随意性大,存在着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四是一些党费管理人员不熟悉财务工作和党费收缴管理业务知识,帐簿设置、核算方法不正规,存在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五是一些党员党性观念严重退化,通过种种手段成为挂空党员、口袋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存在着逃避交纳党费的问题;
六是一些基层党委对这项工作抓得不够紧、不够细,存在着督查指导不到位的问题。这六个方面的问题,虽然是局部和个别的,但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到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在我县的全面贯彻落实,就难以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目标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绝不是简单的收多少钱的问题,而是衡量一级党委、一个基层组织、一名共产党员党性觉悟高不高、组织观念强不强的大问题,绝不是一项普通的工作任务,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党组织都要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高度,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扎实运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责任感,卓有成效地做好我县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抓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关键在党委,重点在支部,基础在党员。我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能否实现新的突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和抓落实的力度。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把我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周密谋划,常抓不懈。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副职要直接抓,每个单位要明确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感强的人员专门抓,对不适合做这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要建立健全党费管理人员逐级上报制度,各单位主管党费管理的副职和具体人员名单要于4月1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在党费收缴工作中起着重要的表率作用,要带头缴、足额交、按时交。在这方面,首先要从县委、政府两院抓起,切实做到县委、政府两院走在其他单位前面,领导干部走在一般干部前面,干部走在职工前面。要通过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努力在全县形成党费收缴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第二,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县委组织部将把党费工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条件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抓党的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凡不能按时、足额完成党费收缴任务的党委,不能评为组织工作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总支、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基层党组织要将名单直接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严格督查,加强指导。加强检查督导,是推动组织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抓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促进党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有效保证。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大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检查指导的力度,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单位要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对所属基层总支、支部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检查。县委组织部要采取听、查、访的形式,每年至少要对基层单位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听。即听取单位主管领导对本级党组织及下属支部和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的汇报。二是查。即查党委(总支、支部)会议记录,看是否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党员及支部党费收缴票据和帐目是否健全、规范,是否有党员组织关系挂空,逃避交纳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个别党员少交漏交党费的现象。三是访。即采取召开部分党员参加座谈会或通过随机询问的方式,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印证,进一步了解党员对党费交纳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基层党委每半年也要对所属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要突出实效,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处理到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查、互查和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费收缴不按标准、不及时和漏缴、少缴、瞒缴的,要及时提出批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与时俱进,勇于创新。随着新形势下“四个多样化”的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出现了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党费标准怎样计算,下岗党员、流动党员党费怎样交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探索。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进行大胆地探索,积极地实践。对机关党员、农民党员、企业在岗职工党员、下岗职工党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私营企业主党员以及流动党员,要分门别类地制定出详细的收缴方案和对应措施。对基础工作比较弱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倾斜精力,在工作方法上给予精心指导和帮助,确保党费收缴管理的整体工作进程。对各基层单位在党费收缴工作中创造和探索的好措施、好经验、好做法,县委组织部要通过会议、内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总结推广,总之,要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把影响党费收缴管理的突出问题、棘手问题、难点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使我县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呈现出运转正常、健康有序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标准,强化管理,扎实推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坚持标准是根本,严格管理是关键,完善制度是保证。具体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必须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执行标准不走样。做好党费收缴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标准问题。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早在199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就作出了明确规定,之后省市委组织部又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就党费收缴标准问题进行了反复强调。党费收缴标准,是党费收缴工作的核心问题,是党费收缴的基本尺度,是我们做好工作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实践证明,过来我们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执行标准不到位的问题。为此,我们这次会议对党费收缴的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希望各级党组织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务必做到不走样、不变通、不让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效落实,才能确保圆满完成我县党费收缴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们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搞好有固定工资收入人员党费标准的调查摸底。这次调查摸底,是继**年全县党费调查摸底后的第二次摸底,这项工作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我们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摸实情、查实底、求实效,做到一个支部一个支部地核准,一名党员一名党员地核实,不能马马虎虎,不能模棱两可,不能弄虚作假,确保不漏一个支部,不漏一名党员,要通过这次调查摸底,切实把各基层组织的党员底数弄清楚、弄明白,把有工资收入的每名党员的工资基数弄清楚、弄明白,把每一个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每一名党员应缴纳多少党费弄清楚、弄明白,切实为下步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情况,组织部与财政、人事等部门要逐一核实,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要推倒重来,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二是坚持制度不动摇。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中央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定,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这次会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党费收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比如党费管理专人负责、单立帐户、存入指定银行、帐簿管理、定期检查等制度,这些既是对中央规定的补充、完善和具体化,也是对省市一系列相关会议精神的系统化和具体化,必须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要把这些制度和要求贯穿和体现到党费收缴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落实到严格执行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中,落实到严格的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中。通过坚持制度不动摇,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把我县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三是要严守时间不拖延。按照规定时间上缴党费,是衡量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严肃党的纪律,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过来,一些单位在执行党费收缴时间上不够严格、不够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党费收缴工作的整体进程,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在这里再次重申,党员必须每月缴纳一次党费,每一个基层总支、支部每季度必须向所属基层党委上缴一次党费,每一个基层党委必须在每季度初10日前将本党委上季度党费上缴县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指导,县委组织员办公室要每季度向部务会汇报一次基层党委党费收缴完成情况,对无故拖延时限,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要由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说明情况。
同志们,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是组织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一项艰苦繁杂的重要工作,政策性很强,尤其是这次调查摸底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这项工作,有赖于全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有赖于全县广大党员同志们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我相信,有县委的大力支持,有我们这样一支团结协作、政治可靠、素质精良的党务干部队伍,我县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实现新的突破、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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