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幼儿园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就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立足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免试就近入学(入园)制度,构建完善的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县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服务区就近免试入学入园。
二、规范幼儿园招生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受适龄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探索推进划片招生。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免试就近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健康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
2.规范均衡原则。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划定服务区,学校办学规模适度,编班班额(小学班额45人,初中班额50人)、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做到公平和基本均衡。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各学校要确保在2019年秋季开学后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确保每一位学生接受基本相同的公平教育。
四、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随户口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小学:招收本服务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入学。家长需提供户口薄、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材料。
初中:招收本服务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或房产证等材料。非本服务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初中。
2、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由于城区小学、初中办学资源相对紧张,为消除大班额,根据县政府研究决定,城区小学、初中招收和转入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居住在环城路内、宋金河以西且具有城区户口的,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9年2月底。
‚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且必须入住。
ƒ父母有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办理时间2017年8月底以前),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父母为返乡创业人员,具有相关部门正式手续,学生可随时办理入学手续。
…军转或工作调动人员子女具有相关部门调动的正式手续。
凡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一律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初中一年级。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优化入学流程和有关证件要求,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要做好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前登记工作,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和残疾情况,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零距离”“全覆盖”,切实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视力、听力残疾严重和智力有严重障碍的儿童,要及时介绍到市、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视力、听力残疾和智障程度较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可到所属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受。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填写《2019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9月18日前,书面报送县教育局。
六、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信息登记核查。6月15日—20日,各幼儿园及小学向毕业年级学生、家长及社会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入学条件、服务区及手续程序。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审核登记适龄儿童少年信息(见附件1)。其中六年级人数要和学籍人数一致,擅自转学的,必须回学籍所在学校登记。
2.发放入学通知。6月21日,根据学籍人数和按户口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各乡镇中心校受所在乡镇政府委托向服务区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发放《X县2019年小学入学通知书》和《X县2019年初中入学通知书》(见附件2、3),同时向中学提供学生学籍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籍号、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就读初中),分就读初中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中心校校长签字后报初中和基教科各一份。
3、试题征订。6月2 2日下午6:00前,各初中凭中心校提供的学籍名单到基教科报考试人数和试卷订数。
4. 期末考试。6月29日7:20前,小学毕业生凭通知书由班主任、校长带领到初中报到,参加小学毕业生期末考试。
5. 民办学校招生。公明路小学、鸿德学校、清华园学校、江河外国语实验学校、金星双语学校、修文外国语学校(只招收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是我县批准具有招生资格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这五所学校面向全县招生。
七、小学六年级毕业考试 1、组织办法。本次初一新生摸底检测与小学六年级学生期末考试合并进行,各中心校不再统一组织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由初中学校统一组织。
2、检测时间及科目。检测时间为6月29日。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常识四科。其中,语文7:40—8:50,100分;
数学9:00—10:00,100分;
英语10:10—10:50,50分;
常识11:00—12:00, 100分(品德与社会30分,科学30分,音乐20分,美术20分);
考试范围以六年级下学期所学内容为主。考试时间与科目不得自行调动。
3、考场编排。每个考场考生为40人,考生座位必须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桌子的排放形式按88888排列。
4、监考教师培训。各中学于6月28日下午3:00培训监考教师,整理考场,贴座号,6月29日早6:10前到教育局领取试题。
5、试卷装订。每场试卷收齐后,监考教师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即座号)的顺序把试卷排列好,缺考考生试卷按对应顺序排列,由监考人员在总分栏处填写“缺考”字样,严格按密封要求把试卷缝实、密封。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基教科。
6、质量分析。在质量分析时,以学籍人数做分母,小学毕业生必须全员参加毕业考试,各乡镇学籍人数见附件5. 7、成绩运用。各初中要严格考试纪律,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客观公正地考出考生真实成绩,以此来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所小学、初中。从2015年起,小学六年级入初中考试成绩和三年后初三中考成绩进行对比,将对比结果作为考核初中的重要依据。 8、城区小学毕业考试安排。城区小学毕业生参加全县毕业考试,考试事宜由城区初中组织,具体安排如下:英华中学考点:机关小学、西关小学;
一初中考点:东关小学、乐园小学、清华园学校、江河外国语学校、金星双语学校;
南城中学考点:郓州中心校、实验小学、公明路小学;
一初中东城校区考点:第二实小;
高级中学考点:唐塔中心校、鸿德学校。
上述考点在考场编排时,编完同一个学校后,再编排下一个学校,每个学校设一个尾场。
八、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中心校、各招生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有序、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2.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教育形象,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服务区招生,不得拒绝接收本服务区内学生入学,不得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依据,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借读生,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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