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桩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 工程名称 松花江特大桥钻孔桩施工 接受措施班组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根据图号 交底编号 措施内容:
安全措施:
1、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电焊工工作时必须佩戴眼镜。
2、泥浆池周围必须设有防护设施。成孔后,暂时不进行下道工序的孔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并有人看守。
3、在施工前先全面检查机械,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后要进行试运转,严禁带病作业。机械操作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由专人操作,并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机械各项设备和部件、零件的正常使用。
4、施工作业平台必须规整平顺,杂物必须清除干净,防止拆除导管时将工作人员绊倒造成事故。
5、挖掘机及吊车工作时, 必须有专人指挥,并且在其工作范围内不得站人。
6、机械司机,在施工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服从指挥信号,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并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纠正。要防止机械倾斜、倾倒 7、钢筋笼加工过程中,不得出现随意抛掷钢筋现象,制作完成的节段钢筋笼滚动前检查滚动方向上是否有人,防止人员被砸伤。氧气瓶与乙炔瓶在室外的安全距离为5m。
8、钻孔过程中,非相关人员距离钻机不得太近,防止机械伤人。
9、钢筋笼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焊接或者机械连接完毕,必须检查脚是否缩回,防止钢筋笼下放时将脚扭伤甚至将人带入孔中的事故发生。
10、导管安装及砼浇注前,井口必须设有导管卡,搭设工作平台(留出导管位置),并且要求能保证人员的安全 11、导管安装注意:导管对接必须注意手的位置,防止手被导管夹伤。
12、砼浇注过程中,砼搅拌运输车倒车时,指挥员必须站在司机能够看到的固定位置,防止指挥员走动过程中栽倒而发生机械伤人事故。
交底单位 中铁二十二局哈齐客专项目部江桥分部 交底人 接收单位 接收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施工安全措施 工程名称 松花江特大桥钻孔桩施工 接受措施班组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根据图号 交底编号 措施内容:
13、配电箱以及其它供电设备不得置于水中或者泥浆中,电线接头要牢固,并且要绝缘,输电线路必须设有漏电开关。
环保措施:
1、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超过排放标准的废浆不能直接排放,需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后运输至指定地点排放,严禁有害物质污染土地和周围环境。另在现场出入口设置沉淀池和冲洗设备,进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上路。
2、对于施工中可能产生的的各种环境污染,我们将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
3、施工机械在施工期间经常检查运行状况,保持良好状态,严防油料泄漏造成水质污染。同时,严禁向水中投放杂物、垃圾和排放废水、废油及冲洗物等。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地噪音限值》(GB12523-9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和广东市的有关规定。控制成桩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粉尘污染。
交底单位 中铁二十二局哈齐客专项目部江桥分部 交底人 接收单位 接收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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