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水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021-10-26 09:18:25 | 浏览次数:

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水上作业极易发生落水、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为了保证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牢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为了杜绝不良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针对水上作业的特点,特制定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1.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涉及人员必须签字,落实所有安全防护用品。

2. 水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救生衣等救生设备,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

3. 水上作业区的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滑条,还应配备好救生圈。

4. 水上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 攀登和悬空水上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水上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 施工中对水上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
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未配戴安全带或悬挂安全网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施工。

7.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水上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
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 雨天和雪天进行水上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水上高处作业,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 因水上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 夜间照明和信号设施必须完善,工作平台夜间施工配足灯光照明。

11. 水上作业时未经允许谢绝外来人员进入,经批准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禁止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到水上工作区参观、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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