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防控、延迟预案] 防控预案
**中学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开学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区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开学后应急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防控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防控工作。
副组长:
协助组长制定好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防控工作,安排具体教育、预防工作。
成 员:(二)疫情工作小组 组 长:
成 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学校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教育办公室防控工作部署,与上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疾控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防联控,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指导思想,做好指导、指挥全校师生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 “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通过QQ和微信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生活温馨提示宣传标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若有疫情发生,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视疫情发展情况,报经市、区教育局批准,落实学校停课、停学、停工等措施。
三、应急处置措施 各科室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校务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学校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门卫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我校应急人员游洋、潘美松及校务成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我校会同卫生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医务室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向校长室上报告,由校长室及时与教育局、卫健(疾控)部门联系,及时住院治疗。对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在疫情加重时,学校各科室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七)在疫情加重时,各科室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
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由办公室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必要时报请区教育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八)在疫情加重时,学校各活动场馆、公众场所禁止开放。
(九)信息上报要迅速,具体有谭碧海负责。
(十)定点医院为: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
(十一)万一发现疫情,现场指挥潘美松;
立即逐级上报;
拨打120急救中心救治;
对现场消毒,封锁人群进入宋洪、游洋。
六、事故责任追究 各科室主任为本室第一责任人,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面积爆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食堂、卫生间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三)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
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应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