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脱贫 [乡镇2019年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10-27 10:54:07 | 浏览次数:

乡镇2019年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驻村工作队:
按照中共X县委、X县人民政府《X县2019年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整改,严肃工作纪律,凝聚强大合力,发挥整体作用,全面提升脱贫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一)第一书记工作职责 1、建强基层组织。指导村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
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协助加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搞好班子团结;
提高“两委”成员思想政治素质、文化技术素养和履职能力水平,培养后备干部;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推进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努力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推动精准扶贫。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着力抓好落实;
组织和指导精准识别贫困户进入和退出,帮助“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促进脱贫致富;
注重扶智扶技,选准发展路子,争取有关部门和派出单位支持,推动扶贫项目资金落实。

3、发展集体经济。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发展后劲,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实现形式和有效路径,夯实服务群众的基础。引导社会资金,加大“输血”总量;
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社,增强“造血”功能。

4、办好为民实事。组织开展为民服务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经常入户走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提升治理水平。指导村上适应基层治理法制化要求,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促进公平公正;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一书记”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依靠村级党支部,指导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
要为村支部书记当好参谋和智囊,相互依靠,相互帮忙,努力做到合心合拍。同时,要着力做好“七个一”重点工作,即建强一个班子、上好一堂党课、走访一遍农户、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写好一篇调研报告、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协调落实一批帮扶项目。

(二)驻村帮扶干部工作职责 1、定脱贫计划。定期走访农户,记好帮扶日志。详细了解贫困户的实际困难、致贫原因等贫困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贫困户脱贫计划,逐年分解包扶工作任务,明确包扶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

2、选发展项目。对有条件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帮助选好发展项目,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工则加工、宜培训转移则培训转移,实现稳定增收。

3、选发展途径。针对贫困户发展需求,采取项目扶持、资金支持等多种有效措施,帮助贫困户发展好项目,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使贫困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4、送惠农政策。因人因户梳理政策,耐心细致解读政策,帮助代办落实政策;
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各项惠农政策送到各家各户,使各项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让每个贫困户都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

5、送致富信息。为贫困户送去市场、供求、务工等致富信息,畅通贫困户信息渠道,扩大贫困户致富视野,增强贫困户应用信息致富的意识,把握市场导向,科学增收致富。

6、送技能技术。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志,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劳动技能、致富本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使贫困户人均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负责了解贫困群众个性需求,协调对接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深入村户宣传发动,帮助群众出谋划策,扶志扶智扶技,为群众排忧解难;
协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协调落实帮扶项目;
因人因户梳理政策,耐心细致解读政策,帮助代办落实政策;
定期走访农户,记好帮扶日志。

(三)镇派包村领导及干部工作职责:镇派包村领导及干部要积极联络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村的关系,做好桥梁纽带的作用。积极协助落实产业帮扶项目。统筹整合脱贫攻坚“四支队伍”人员力量,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四)村“两委”班子职责:村“两委”班子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本村脱贫规划,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组织各类扶贫项目实施,推行“支部+X+贫困户”模式等工作。村党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信任。每个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一方面要一个月至少走一遍全村的贫困户,掌握动态、把握实情,另一方面积极主动与驻村工作队搞好沟通对接,同心同德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规范日常管理 1、保证工作时间。“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必须脱离原岗位,坚持驻村工作,做好考勤登记,记好工作日志,派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参与原单位工作。要严格考勤,“第一书记”如实填写工作日志,考勤记录每周由村党支部书记签字核实、镇党委书记签字确认。“第一书记”每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0天,外出开会、培训、联系项目等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可视为在村工作。

2、记好工作日志。“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认真记好工作日志,载明驻村时间和工作情况。镇上每周召开1次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
每周对“四支队伍”到岗情况抽查1次,抽查率不少于派驻人员总数的30%。镇党委和派出单位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驻村《工作日志》《民情日志》、考勤登记的方式,定期了解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落实组织生活。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的党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协助村党组织抓党建、抓脱贫、抓发展、抓服务、抓治理,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临时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 1 次脱贫攻坚工作例会,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总结上月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本月工作。每周按照镇党委总体部署做好工作,每月至少向镇党委书面汇报 1 次工作

4、做好食宿保障。各村党支部负责协调解决“四支队伍”常驻人员的食宿问题,要创造条件,克服各种困难,真正把“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制度执行到位。

三、严明工作纪律 1、严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调换。“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的调换调整由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统一安排,县委组织部、县扶农办负责组织实施,镇党委、县级各单位未经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同意,“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一律不得擅自调整。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因事、因病需离开村级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5天以内的由镇党委批准;
6—10天的经镇党委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批准;
10—30天的由派出单位向同级党委组织部请假;
超过30天的由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镇党委按照请假条,做好考勤登记,无请假条的一律视为无故脱岗。

3、严格执行5天4夜工作纪律。“四支队伍”常驻人员必须完全脱离原单位工作,每周要在村工作5天,住宿4夜,每月至少走访全村贫困户1遍,每季度至少走访非贫困户1遍,特殊情况按照临时安排执行。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民情日志》,走访情况要做到拍照入档。

4、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是镇党委要加大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各村党支部书记认真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的考勤登记和监督工作。对于不及时考勤或考勤出现问题的工作队,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进行通报。二是派驻的驻村工作队要在下月5日之前,将上月驻村考勤情况报送到镇党委备案。上报前,考勤表必须由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包村干部签字盖章。

四、建立考核机制 1、实行一般帮扶干部季度考核。由镇党委负责,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每季度对各单位一般帮扶干部进行考核。评定“较差”等次人员必须达到一定比例,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细则》和考核结果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县扶农办、县人社局备案,考核结果抄报下派单位,由下派单位按照考核结果兑现一般帮扶干部工作津贴或绩效工资。

2、实施村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核。按照《X县贫困村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贫困村村干部补贴的20%作为基础补贴,按月发放;
补贴的80%作为绩效补贴,每季度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优秀的,加发绩效补贴的30-50%,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考试和评选先进典型;
考核结果合格的,足额发放绩效补贴;
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扣除绩效补贴的30-50%,由镇党委对村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免职。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纸质考勤情况与省扶贫数据平台系统动态监管情况比对结果,对无故不在岗的,发现一次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镇党委书记实施提醒谈话;
发现两次及以上的,是科级干部的就地免职,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镇党委书记实施诫勉谈话,派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进入优秀格次,责令限期召回、严肃处理、另行选派,并在全县通报。在中省市考核、评估、督查中,出现问题影响县上整体工作的,对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村“两委”干部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帮扶干部工作不力的,追究派出单位责任,对帮扶干部给予相应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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