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_镇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2021-10-27 11:03:17 | 浏览次数:

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原则及建设目标 (一)建设原则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X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成兴村强镇的发展工程和富裕农民的民生工程。

二是企业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发挥实施主体主观能动性,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择既有地方特色又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四是统筹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要和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既要发展产业,又要兼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优先扶持省定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地区,申报产业扶贫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资金;
省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

(二)建设目标 优先选择县域现有特色、优势产业,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更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更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自2019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争取上级扶持我县1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2021年扶持30个以上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实现13个乡镇全覆盖,形成2个特色农业专业镇。积极参与创建有影响力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努力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二、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优先直接支持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三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二)建设内容 各乡镇优先发展现有特色、优势产业,并结合我县“3+X”产业、绿色生态产业以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目标,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并将建设内容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销售平台、品牌创建、信息化体系建设等环节,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三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县“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四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
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
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
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五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
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六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县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三、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县级职责。

县人民政府负总体责任,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统筹规划、审批、监管和验收。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县入库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
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组织、审核、汇总辖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部门。

(二)乡镇级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

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

(四)实施主体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乡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

县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县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四、入库和审批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X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

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审批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县审批的入库项目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实施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县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资金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19-2021年每年统筹财政资金约10亿元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平均每个村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同时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支持区域。

统筹整合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和贫困山区。

(四)资金管理。

县级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X省农业农村厅 X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

省农业农村厅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镇(乡)人民政府和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村委会或镇(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按照《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执行。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认定情况将全省通报,并抄送有关市、县政府。

(二)惩罚措施。

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至县财政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级政府和实施主体,上级部门将予以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
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已列为2019年省“十件民生实事”,我县将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实。

(二)严格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

乡镇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县人民政府组织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省财政厅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县、乡镇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

省级资金下达3个月内,县人民政府完成项目审批等工作。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县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

(五)鼓励多方投资。

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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