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经济调研报告篇四 村级集体经济调研报告

2021-10-27 11:38:59 | 浏览次数:

村级集体经济调研报告篇四】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新时期新阶段对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如期完成脱贫摘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找准我市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市政协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要求,市政协开展了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调研。本次调研由市政协副主席松建华带队,伍绍江副主席参加,邀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组织部分州市政协委员,联合市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农业科学技术局、市畜牧局、市生物创新办、市扶贫办等单位参加。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市的3个乡镇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深入到4个典型的村进行走访座谈,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初显成效,在2016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通知》(云财农改〔2016〕5号)的要求,安排我市扶持资金1000万元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做好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的香格里拉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印发了《香格里拉市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在全市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乡村领导干部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把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任务来抓好抓实。2016年共计投入扶持资金1800万元(包括香格里拉市级各部门整合资金800万元),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共计投入2000万元(包括云南省级扶持资金1000万元和滇沪合作项目资金1000万元),在各级共同努力下我市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市11个乡镇62个村都有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做法:一是发展“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全市62个行政村(社区)中,49个行政村(社区)有集体经济收益或实施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占79.03%,13个行政村(社区)无村级集体经济,占20.97%。以股份合作项目来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部分无集体经济的村(社区)安排了2560万元的项目资金,发放了800万元的致富贷款。三是发展养殖业项目,采取“公司+党组织+农户”或“合作社+党组织+农户”的活动模式。四是通过发展壮大集体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取项目等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总之在市委市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共同努力下,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大力资金扶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为我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我市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中,各级各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农民增收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但一些好的政策还停留在文件层面,缺乏有力的督查和切实的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缺乏发展思路,没有一个明晰思路。通过调研座谈的情况来看,少数乡镇、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思想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不善于想办法,找路子,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发展集体经济,绝大多数的村干部基本没有思考,对上级拨付的扶持资金不知道如何利用。家底摸不清,不因地制宜,导致部分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小、散、乱局面。

(二)底子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后劲不足。集体资源现状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些由于地处山区,远离中心城市,可利用土地资源较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空间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目前,我市还有部分“空壳村”的存在,另外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庄只能靠上级划拨经费来维持运转,同时也助长了“等、靠、要”等思想。

(三)困难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起步难。目前我市鼓励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优惠政策少。一直以来都是对农业产 业、基础设施和支农惠民投入多,对村级集体经济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少,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乏必要的指导。

(四)管理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难。由于农村懂市场、会经营的管理人才缺乏,造成管理水平低,运作不规 范、监管不到位。村级组织对集体“三资”缺乏有效的管理,在集体资产运营方面,市场经济观念淡薄,没有长远的规划 和思考。

(五)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农业特色不足,尚未形成规模。种养殖业经济效益低,群众生产积极性不高。在具体发展项目、发展措施上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或突破,工作更多还停留在设想层面上。村级组织法纪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已实施合作的项目没有及时组建监督机构、明确监督职责,集体资产、资源在经营过程中组织监管、群众监督存在漏洞。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香格里拉市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促进我市村级集体经济长效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通过调研,在此,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政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引领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全市各相关部门、各镇村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联系部门和乡镇村实际,在制定好规划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发展目标,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助推我市如期完成脱贫摘帽工作,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三五”各项农民增收发展目标。

(二)转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提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注重人才技能培训。建议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市农科局、各乡镇在发展我市村级集体经济人才上加强技能培训力度。集体经济关键在于思路,所以要帮助村干部理清发展思路,要加大村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的教育,提高理论水平及党性修养,让村干部把思想和行动更加自觉落实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使其明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

(三)建议政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要积极稳妥,找准自身的优势,依托自身的优势,把握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切入点。从农村实际出发,选准发展路子及方式。发挥资源,通过开发特色产业、培育支柱产业、成立专业合作社、建立种养基础、推进农业产业化等措施,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发展格局。

(四)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集体创办、领办“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模式的服务实体,开展生产性、生活性、代理性、综合性等有偿服务。村集体依托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性服务,依托电商平台探索发展电子 商务。按照“互联网+农业+企业+农民”发展思路,从资金、 技术、平台、培训等方面大力扶持,鼓励村集体打造特色农产品网络交易、旅游、文化展示的电子商务,畅通产品销售渠道,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推行市农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信用联社、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各乡镇联合执法,规范电商经营环境。加快城乡资源互动,带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五)发展乡村旅游,培育村集体经济的新亮点。实施“乡村旅游”模式,通过健全完善交通道路、供水、供电、通讯、餐饮、住宿、文化娱乐、休闲观光、停车场等服务项目,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充分挖掘香格里拉农耕文化底蕴,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打造特色美味,弘扬传统美食,创建农家乐,打(五)发展乡村旅游,培育村集体经济的新亮点。实施“乡村旅游”模式,通过健全完善交通道路、供水、供电、通讯、餐饮、住宿、文化娱乐、休闲观光、停车场等服务项目,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充分挖掘香格里拉农耕文化底蕴,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打造特色美味,弘扬传统美食,创建农家乐,打造民俗村,推进乡村旅游与生态、文化、农业、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融合发展。

(六)发展规模经营,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鼓励村集体独资或合资创办土地经营管理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资金折股入社。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

(七)建议各相关部门从选强配优班子成员入手实施好领头雁工程。一是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二是发展经济、富裕农民,选派好“第一书记”按照市委“因村制宜,一村一策”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多途径优选村班子成员。从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出发,从企业、专业户和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分子中选拔经济型人才。

(八)抓龙头引领,走企业(专合组织)带动的路子。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引进优势企业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实现村集体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促进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确保村级集体健康发展。这种模式很好的解决农民增收,就业渠道。

(九)建议市委、市政府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项目倾斜政策。明确把涉农项目、扶贫项目等资金重点用于建设村级集体种植业基地、养殖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二是用地优惠政策。支持村三委在遵循乡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开发集体现有土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是税收减免政策。对引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金融扶持政策。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把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扩大抵押范围,积极发展村集体动产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信贷品种,对符合信贷政策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惠利率。

(十)强化服务,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健全完善发展村级经济集体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协调服务机制。建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发改、财政、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协调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健全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坚持把“挂帮包”活动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包村单位信息、技术等方面优势,帮助和指导联系村规划发展项目。三是健全完善技术指导机制。建立由科协、农业、畜牧等部门技术骨干为成员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组,帮助村“三委”班子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四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对有集体经济的村全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台账,实行定期核实制度。五是不断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通过产业带动、项目开发资金扶助等结对形式引导企业支持村级发展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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