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的调研报告篇二]落实八项规定
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的调研报告篇二】 【摘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所在。按照市纪委要求,开州区纪委组织人员对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十八大以来我区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问题的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州区纪委把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中之重,保持恒心韧劲,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使全区党风政风进一步纯净,民风进一步纯正,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清朗。
(一)层层传导落实责任,推动正风肃纪成常态 1.坚持以上率下。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作风建设,常态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先后专题研究部署“三服务”作风整顿、作风整顿“三治”行动、“勇担当强执行”等专项整治活动,每年听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情况报告,督促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基层调研、培训学习等方面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规定,为全区党员干部树好标杆。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镇乡街道、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专项内容,层层签字背书,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2.持续传导压力。每年初,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区所有干部开展“全覆盖”集中警示谈话,通报剖析典型“四风”问题,持续传导压力。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作风问题,在约谈提醒直接当事人的同时,对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好责任,保障八项规定精神得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已连续四年开展集中警示谈话活动,谈话达3万多人次,其中涉及领导干部3千余人次。
3.严格督导落地。建立“四风”问题交办督办机制,采取集中交办与点对点交办相结合的方式,交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查实线索84件,涉及91人,并跟踪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核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区纪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重点科室定点联系指导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制度,不定期对乡镇街道开展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纪检组织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集中“考责”的必答内容,定期检阅、测评各单位的落实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突出重点抓常抓细,推动从严监督成常态 1.抓重要节点。紧盯春节、中秋、国庆及暑期升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制发通知,向区管领导干部编发30余期短信提醒,反复重申作风建设规定,打好招呼。在节日期间,不定点、不定时、不打招呼,随机对宾馆酒楼、娱乐场所、单位车库等重要场所开展明查暗访,着力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
节日前和节日后,突击抽查单位财务,对“三公”经费使用、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着力发现公款消费、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十八大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明查暗访24次,专项监督检查12次,发现公车私用、大操大办以及一般性工作作风问题166个。
2.抓重点对象。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约谈提醒和明查暗访,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等顶风违纪行为,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不用公车用司机、不进酒店进民宅、不发津补贴发劳保”等隐身变异“四风”问题。分层级建立党员干部子女升学电子档案,对当年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约谈,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并组织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机构持续跟踪督促,坚决刹住“升学宴”不正之风,先后查处违规操办“升学宴”行为3起。突出财务人员这个“核心关口”,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经办人员的审核把关责任,督促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力社保局、工会等主责单位,全面梳理公务接待及用餐管理、公务用车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清自查,督促各单位把住财务这个关键关口,使“四风”问题无处藏身。
3.抓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分片巡回暗访、定点突访、定向检查等方式,集中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针对突出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先后组织开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三服务”作风整顿年活动、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行动、作风整顿“三治”行动,“勇担当强执行”专项行动,清理精减基层报表简报463项,查纠上班迟到早退、办事拖拉等一般作风问题1100余个,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作风问题141个,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党员干部165人。针对教育卫生、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的作风问题,加强对职能部门的履职监督,查处公职人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规问题169人。
(三)严字当头重拳治标,推动从严执纪成常态 1.深挖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综合运用信访、网络、电话等平台,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印发《关于收集移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通知》,建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收集移送机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税局等单位定期收集其履职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目前,已移送问题线索5起。探索运用税务等部门的大数据发现问题线索,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2.严查违纪行为。对查实的问题,坚决出重拳下狠手。无论涉及到谁,处理靠高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决不搞特殊例外、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护短遮丑。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按管理权限一律先采取组织调整,后严肃给予党政纪处分。对顶风违纪者,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7件15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组织处理81人。
3.加大曝光力度。采取电视曝光、网络曝光、报刊登载及会议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剖析等方式,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查办典型问题的治本功能,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先后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起49人,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形成了有力的教育震慑作用。根据明查暗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典型作风问题,选择52个案例先后制作《作风乱象警示录》《为官不为警示录》,在全区干部大会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增强震慑效应。
(四)着眼长效加强治本,推动制度管权成常态 1.着眼“细”完善制度。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部分制度不明细、管控有“空档”的实际问题,督促财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开展制度“回头看”,制发《开州区国内公务接待食宿标准》《关于重申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区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及异地交流干部回家探亲用车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厘清政策界限,明确细化标准,不断扎牢扎实制度笼子。
2.着眼“严”完善制度。坚持边纠边建,深入分析作风问题背后存在的机制制度漏洞,制定完善管作风的长效机制。如:针对部分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问题,制定出台《公职人员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明确公职人员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范围、规模、申报程序、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行为;
针对部分干部“庸懒散浮”“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公职人员懒政怠政行为“八不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等制度,着力提高干部办事效能。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存在的制度层面的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定出台,为各级党组织确立了推进作风建设的方向,但由于基层工作量大面广,实际执行千差万别,加上个别制度模糊不清,造成一些制度规定难以准确把握运用,执行存在偏差。
1.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可以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用工会经费支付相关费用。但事实上,目前大多数基层单位的工会组织,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机关行政经费拨付,会员会费、按照工资额度的比例扣减工会经费等基本上没有落实,这就造成工会经费实际上就是单位行政经费的事实。用工会经费开展相关活动,实际上就是支付的单位行政经费,用的“公款”。由此,工会活动就存在“打擦边球”的嫌疑。这与目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一定出入,造成实际执行时不能准确界定和把握。如:部分单位以工会名义组织开展3.8节、职工春游或秋游等活动,用工会经费支付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但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则有变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嫌疑。
2.考核奖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励”“信访三无创建考核奖励”等两个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按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上的考核结果予以现金奖励,但部分单位以“打擦边球”的方式将考核奖分配到个人。
3.公务用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公车改革后,各单位一般性事务用车被取消,但按照政策规定,公务活动目的地距离较远的,可以租用车辆,租车费用按市场价格报销。实际工作中,由于乡镇租车行业发展滞后,个别乡镇干部到较远村时,采取租用单位职工私车的方式解决租车难的问题,然后政府给予一定的租车费用补助。此种操作方式,一方面造成不同地方租车的标准不统一,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安全因素,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
4.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村(社区)在家党员大多年龄较大,且居住较分散,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较为不易。少数村(社区)党支部为保证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采取向参会党员发交通补助、误工补助以及安排用餐等方式,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其费用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这与当前村社区“零招待”的规定存在出入,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界定其性质。
5.处理大操大办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对大操大办问题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虽然部分区县针对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对操办宴席的桌数、标准进行了界定,但各个地方的标准不统一,而且缺乏上级纪律规定依据。在定性量纪时,也大多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依据其是否有借机敛财情节、是否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等情况进行定性量纪,而对其桌数、宴席标准等只作为定性量纪的参考,造成一些制度规定实际执行不具有约束效力。同时,在当前人情社会背景下,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如何准确区分正常的“礼尚往来”与收送礼金,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
6.执纪审查中挥霍浪费的界定问题。目前,按照市上规定,单位招待费等支出超出单位行政办公经费的2%即被视为挥霍浪费行为,实际工作中,以此标准作为定性量纪的依据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
三、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建议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并非一劳永逸,要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压紧压实责任,织紧织密管控制度,严惩严治顶风违纪行为,促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实教育提醒。通过职工会、专题学习会、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廉洁履职规定。建立常态廉政约谈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教育提醒,坚决落实管事就要管人的要求,通过开展廉政约谈,重点提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讲规矩守纪律,严防小问题变大问题。同时,要通过案例解剖,用身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警醒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廉洁意识、自律意识。
2.抓好制度根本,扎紧制度笼子。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前施行的政策进行梳理,形成统一的口径,坚决杜绝因制度理解不到位导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发生。同时,要按照“边改边治边建制”的原则,对暂无规范性政策管控的方面及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管事。
3.创新监督方式,抓常监督检查。针对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在常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善于运用大数据收集发现问题线索。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开设“四风”问题举报直通车,发挥群众监督覆盖面广、发现问题直接的优势。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作用,对所有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逐一开展驻点巡察,将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作为巡察重点,收集投诉举报,挖掘案件线索。
4.从严执纪审查,巩固压倒性态势。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查实的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经济退赔相结合的手段,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人员,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要求,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同时,对违纪案例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曝光,持续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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