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书

2021-10-27 11:51:48 | 浏览次数: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处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
乙方因施工需要向甲方承租一台全新的 挖掘机,整机编号为 ,发动机号 ,投入 长春进行施工作业。租用期间,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能擅自将机械转租给他人使用,更不能得将甲方机械设备转让、抵押、信托给第三者。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机械设备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作业地点施工(如乙方要到合同规定地点以外的地点进行施工,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7个月,即从 2020 年7月10日起至 2021 年 2月 9 日止,承租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机械,必须提前10日通知甲方。如续签双方需另签协议。

三、租金结算方式及工作要求:
1、租赁机械设备租金总计 元,大写:伍万柒仟陆佰元整,乙方每月租金的具体支付时间及支付金额如下;

2、付款方式:每月上付租金形式打入甲方公司指定账号,甲方指定接收乙方交付的所有款项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发票开具:乙方以其他车辆冲抵租金或减免租金时,冲抵部分及减免部分不予开具发票,待还款全部结束后,以实际收到现金额为准开具发票。

4、2019年加装徐工破碎锤等其他属具,同时装配徐工原厂管路整机质保期不变;
加装非徐工破碎锤等其他属具,液压系统和工装装置不予质保;
整机其他部分质保期为安装之日起剩余质保期限的2/3。

四、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与第一期租金同时支付。如乙方未按合同执行违约或对车辆人为损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供良好的租赁设备给乙方,在车辆交付使用时,《使用维护保养手册》及相关技术资料一并交与乙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使用维护保养手册》对租赁物进行使用、维护、保养,并不得对租赁物私自拆卸、更新、改装零部件等;
质保期内租赁物如果在乙方按规定进行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维修、更换零部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在乙方支付租金没有逾期的情况下,配件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质保期内,如果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租赁物,并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擅自维修或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如果乙方擅自违规调试、违规操作使用,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只负责在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在保修手册免费范围内),甲方不负责承担乙方的误工及其它损失,对于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之外的其他任何问题,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支付租金。

5、乙方工程必须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凡涉及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等原因,造成甲方机械被扣或处罚等事,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解押,并负责赔偿甲方机械所超出乙方租赁期限的租金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甲方垫付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甲方机械设备安全,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设备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甲方垫付的一切相关费用等)。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七条责任:
(1)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监控 (3)在起重过程中,挖掘机的大臂下严禁站人;

(4)挖掘机作业时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安全生产标志及警示围栏,避免在挖掘机旋转半径范围内有人员停留或行走;

(5)挖掘机在吊运或下放管子前,要有专业人员进行吊带或钢丝绳的捆绑,确保吊具牢固固定在挖掘机的铲斗上。同时所吊管子或其他物件都必须在挖掘机承受载荷范围;

(6)山地开挖机械采用覆带式施工机械施工时,要根据天气及地质情况适当安排抗倾覆措施,保证机械安全施工。

(7)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禁止挖掘机进行吊装和下沟作业。

7、乙方承租甲方挖掘机,租赁期在7个月以内的,所产生的一切运费由乙方负责,如租赁期 7个月及 7 个月以上,甲方只负责挖掘机从工作地点运回长春的运费。

8、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派专人看守机械设备,如看守不当,造成设备灭失或损坏等责任,均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9、在租赁期满如乙方不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将租赁的挖掘机恢复至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后与甲方随车交付物品一并返还给甲方,如挖掘机无法正常使用的保证金不予返还,超出部分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租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迟延履行金,如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期五日的,甲方有权自行拖回挖掘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设备拖回之日起解除。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履行,提前解约的,租金及保证金均不予返还。

3、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至挖掘机丢失,乙方应按该挖掘机的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九十赔偿。如无法偿还此款,甲方有权将乙方固定资产、具有价值的资产收回归甲方所有。

4、租赁期限届满后,逾期返还挖掘机的,每逾期一日按照____元每日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5、由于乙方违约发生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七、合同争议与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租赁费用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废止。

八、丙方担保 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包括本租赁合同中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全部合同义务,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租赁合同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乙方违约,丙方自愿接受公证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并且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先行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行向乙方主张权利。同时丙方在此明确放弃要求先履行乙方或其他保证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抗辩。

九、送达条款 本合同各方必须保证合同下方所提供的送达信息真实有效,如果信息出现错误,由提供信息的一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及责任,信息如有任何变化,信息变化的一方必须至少提前十日用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送达其它各方以更新信息。公证处、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特快专递、手机短信、电子邮箱、人工送达、留置送达、吉林省内报纸及其他媒体公告等任何一种方式,按照本合同各方所提供确认的姓名、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进行通知送达,以邮寄特快专递方式发送,则邮件发出的第五个工作日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而不论该邮件是否被签收或被拒收或被退回或出现无法送达的其它情况。

十、担保人责任和协议: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属乙方责任而造成甲方损失,或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清合同规定的款额,担保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人协议: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拱担保。被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属被担保人责任造成甲方任何损失,或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清合同规定的款额,本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出租方 (甲方):
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方担保人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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