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迎接省级卫生城复审工作方案]关于迎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区县迎接省级卫生城复审工作方案 今年,我县被省爱卫办列为参加X年省级卫生县城复审的县城。我县是X年创建的省级卫生城,X年参加了复审,按照三年一个复审期,今年又需要参加复审。
复审分二步:一是市里复查。由县里向市爱卫办提出复审申请,市爱卫办组织市级专家来我县进行市级评估,认定可以参加省级复审,于X月底前向省爱卫办上报复审报告(如果不能通过市级评估,将直接被否决)。二是省里暗访。省爱卫办于X至X月抽取X至X名专家来我县暗访,暗访组根据暗访情况逐项打分,确定复审结果。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城创建成果,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县城卫生管理水平,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复审考核,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X省省级卫生乡镇(县城)标准》,本着查漏补缺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全县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提高我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水平,树立省级卫生城的新形象。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X上旬前)。成立县迎接省级卫生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审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及微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和责任感,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工作氛围,掀起全县上下全力以赴迎接省级卫生城复审的工作热潮;
邀请省内知名专家现场培训有关人员,讲授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及迎审工作方法和技巧。县卫生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如期向市爱卫办提出复审申请。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X月底前)。即复审工作的攻坚阶段。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级卫生城复审责任分解,对照省级卫生县城考核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排查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全力攻克重点和难点。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活动,使城区环境卫生总体面貌显著改观、市容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素质整体提升。
(三)市里复查验收阶段(X年X月底前)。按照《X省省级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对迎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切实搞好查缺补漏,争取各个方面都达到标准要求,请市爱卫办来我县复查验收,通过市级复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爱卫办提出对我县复审申请。
(四)省级暗访复审阶段(暗访前)。持续深入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直至省暗访结束。
三、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全面落实《X省省级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各项指标要求,针对我县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城区内,重点组织实施“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公共环境专项整治。以城区各类道路街巷、公园广场、绿地水系、铁路公路沿线为重点,集中组织清理各类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水面漂浮物,严格落实保洁责任,确保公共环境干净整治,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堆放,设置标识、硬性围挡、管理制度公示,依法取缔各类违规堆放场所。集中整治市容“六乱”问题,依法取缔各类流动摊贩、乱摆乱贴乱画、乱堆乱占、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等问题。规范商铺户外门头广告牌匾。严管夜市排档,确保经营业户符合卫生规范,经营区域整治有序,依法取缔各类不符合规范的露天烧烤,有效遏制油烟污染。制定实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意见,初步实现城区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和管理。(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食药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关办事处、开发区) (二)环卫设施专项整治。以城区各类公共厕所、垃圾箱(桶)、果皮桶、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为重点,组织专项整治整修,提高环卫设施档次,确保环卫设施清洁完好、管护到位,基础设施配置达到城区需求。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专人管理,制度健全,保洁到位,公厕标识及防蝇防鼠设施规范完善。垃圾箱(桶)及果皮桶外表清洁,不渗不漏,垃圾日产日清,周边干净整洁。垃圾中转站内外场整洁,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通风良好,无恶臭,无蚊蝇孳生,场地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放置规范整洁。道路隔离护栏及沿路市政公用设施定期修护清理,设施完好整洁。(责任单位:住建局、交警大队、城关办事处、开发区) (三)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各类集贸市场(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水产副食批发市场、便民市场、早夜市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设置公示宣传设施,卫生制度、功能分区、农药残留检测等公示和健康教育宣传设施设置规范。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分区科学合理,标识清晰醒目,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经营秩序良好;
各摊位垃圾收集及时、无散落垃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上下水、防鼠网、防蝇防尘设施完好。垃圾收集设施设置规范,数量充足,垃圾密闭存放,无“四害”孳生。市场停车实行分类停放,专人管理。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蹲位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专人管理,干净整洁。市场内部餐饮、食品加工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证照齐全,卫生达标,防蝇、防尘、消毒措施规范完善。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实行隔离屠宰,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卫生。对各类便民市场、临时市场、早夜市等,全面完善基础设施,规范设置市场标识、制度公示栏、健康教育栏、经营区域硬性围栏或标线,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业户引入规范设置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临时市场经营 ,取缔市场外溢摊点。(责任单位:食药局、城管局、住建局、畜牧中心、城关办事处、开发区) (四)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和杂物,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日常保洁,规范垃圾收集、运输管理,确保整体环境干净整洁。集中清理各类乱摆摊点、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堆乱放问题,有效遏制乱扔乱倒、畜禽散养现象,搞好居民住宅内外环境卫生,保障卫生秩序良好。平整道路坑洼,疏通污水沟渠,完善封闭式排水管网。依法取缔拆除各类旱厕,合理增设水冲式公厕。做好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规范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引导居民(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集中治理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完善基础设施,搞好绿化、硬化、美化,清理各类积存垃圾,规范物料堆放,清除乱搭乱建及残墙体断壁,提高整体观瞻水平。(责任单位:城关办事处、开发区、X、宣传部、城管局、住建局) (五)社区单位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各类居民住宅区、背街小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突出问题实施综合整治,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提升观瞻水平。全面完善居民社区周边基础设施,推进绿化、硬化、亮化工程,落实卫生保洁和监管责任,集中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搞好“六乱”问题治理,保障环境卫生整洁。加大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查处力度、清理住宅小区内各类违规经营活动,禁止养畜禽,治理毁绿种菜现象。加强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清理卫生死角和堆放杂物,加强日常保洁,确保卫生面貌良好。(责任单位:城管局、房管中心、驻城各机关单位) (六)窗口单位专项整治。对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实施全面整治,规范设置爱国卫生公益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设施,严格落实控烟禁烟措施,规范餐饮、副食、超市等“五小”行业卫生,确保达标;
集中治理卫生死角和市容“六乱”现象,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加强卫生保洁和公厕管理,确保窗口单位卫生面貌干净整洁,秩序良好。(责任单位:交通局、火车站) (七)建筑工地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督导各类建筑施工工地规范设施隔离围挡。在建工地出口处地面实施硬化处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和泥浆沉淀、工地排水等临时环卫设施。工地内部各类物料堆放整齐,建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职工食堂、宿舍整洁卫生,证照齐全,防鼠、防蝇设施规范完善,宿舍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厕所、洗浴间干净整洁。杜绝偷倒垃圾和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有效治理扬尘污染。(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食药局、 生态环境局) (八)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针对食品安全“三小”(小餐饮店、小副食店、小食品加工店)、公共场所“五小”(小旅馆、小美发美容、小洗浴、小公共娱乐场所、小网吧)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资格,确保经营业户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齐全;
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等制度;
禁烟标识设置规范完善;
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保洁、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
全面完善门帘、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四害”灭防设施,确保规范完善;
强化小型餐饮和公共场所消毒措施落实,确保专用消毒设施规范使用,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卫生知识和操作规范。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规范店外经营行为,确保店外经营秩序良好。规范各类食品流动摊贩,依法采取许可、备案等方式规范准入,规定区域、限定时间、限定经营品种,纳入统一管理;
完善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确保符合规范。(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局、城管局) (九)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专项整治。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X版)》,全面落实控烟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规范设施禁烟标识;
县级医院设置室外吸烟区,落实劝阻吸烟专兼职人员。营造健康教育良好氛围,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讲座、播放健教视频、提供健康处方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提供健康教育服务。严格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落实医护职守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抓好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健全,卫生保洁到位,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杂物。(责任单位:卫计局) (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整治。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集中清理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地。全面完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四害”灭防设施,保障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单位、场所包括:居民区、医院、饭店、宾馆、火车站、汽车站、公园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场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酿造厂、屠宰厂、农贸市场、粮库、超市、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等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开展药物消杀,确保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C级要求。动员全民参与,搞好单位和居民住户室内“四害”消杀。
(爱卫办、驻城各机关单位) 通过开展以上“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使我县达到省级卫生城的基本要求,即有较高的基本公共设施硬件规划和建设水平,基础设施指标和基本条件配备达到城区需求,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背街小巷、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住居小区、“五小行业”等方面的整治和日常卫生管理规范,无脏乱差现象,市容整洁有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政府成立X县迎接省级卫生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省级卫生城复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城关、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按照“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思路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自的职责任务。
(二)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尽力尽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爱卫办要依据《X省卫生县城标准》做好任务分解,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导、抓好落实,规划局要提前规划、科学规划,财政局要统筹安排资金、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任务分工和《标准》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都达到标准要求。
(三)深入宣传,全民参与。采取各种形式,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利用各类宣传阵地,深入宣传迎接卫生城复审的重要性、标准要求和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公益广告在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广场公园、服务场所等地方的设置密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率,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的深厚氛围。电视台要开设专题栏目,宣传城市卫生管理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报道复审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四)加强督导,定期调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数据上报和信息交流等工作,于X月底前将名单报县迎接省级卫生城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制度,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政府督查室指导下加强对迎审工作的督导,调度进展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作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工作效果不明显、存在问题未报的予以通报批评,较严重的由县领导约谈;
对在迎审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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