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维稳年终总结 综治维稳工作个人总结
综治维稳年终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小组机构健全。主要领导担负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各项制度。三是与各内设机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联络员职责明确,使综合治理落实到位。与帮扶村建立联系制度,积极配合帮扶村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沟通密切,情况反映及时,有问题随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区级财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资金保障 20XX年区级财政安排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资金650.1475万元(其中包括雪亮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费、追加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经费、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等。),为我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一定保障。20XX年区财政将根据区政法委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资金安排。
三、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构建维稳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
四、完善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防范水平 我局加强制度、人防、物防三个层次的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强化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的提高了防范水平。一是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初对上月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下月的工作进行补充安排;
二是在机关办公楼、住宅小区设有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处理,从思想认识上、工作制度上做到扎实有效,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综治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是增加投入,强化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物防能力,对机关办公楼、车库等重点部位安装的红外线报警仪及时进行检查修理,达到了24小时监控,防患于未然;
四是坚持重大节假日、周六、周日值班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安排值班制度,强化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杜绝了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我们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综治工作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及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做好综治工作的自觉性。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主动反映工作动态,按时报送各种材料、信息,圆满完成综治政法报刊征订任务。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2次以上。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确保了一方平安。今年,我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家属没有发生过刑事、治安案件,也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和人身损伤事故。
六、抓好“七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 今年是“七五”普法关键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有重点的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公开了管理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内容。规范了行政行为,推进了依法行政,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干部职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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