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制定_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2021-10-29 11:37:59 | 浏览次数: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我县建设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工作的要求,以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重点,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严肃查处当前建设市场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建筑业和市政工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范围 此次综合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建设单位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是否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违法建设,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擅自施工,是否未按规划批准条件擅自建设,是否进行了抗震、消防、防雷等专项验收,是否未办理综合竣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

2.建设单位执行招投标情况,依法承发包情况,是否存在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未依法招标,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建设单位是否违规肢解发包工程;

3.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达不到预售条件擅自预售,干扰市场行为;

4.建设单位是否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设备生产厂、供应商;

5.总承包合同签订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协议;

6.工程款拨付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否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

(二)施工单位市场主体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依法确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情况;

2.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总包和分包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到场履职情况;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 间的工程款按约定拨付情况;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支付情况;
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4.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大中型施工机械的采购、租赁情况。

(三)安全生产与扬尘治理方面 1.整治重点:
(1)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开挖、使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工具式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2)文明施工水平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工程;

(3)安全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工程。

2.整治内容:
(1)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

(2)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的;

(3)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档案等不健全,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

(4)施工单位抢赶工期、不按进度施工的;

(5)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监理规划针对性较差、旁站监理不深入、监理资料造假以及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的;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验收和现场实施未按规定落实的;

(7)现场起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安装告知、检测检验和使用登记即投入使用的;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安全防护用具、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未按规定配备合格产品和正常使用,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未按标准落实到位的;

(9)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

(10)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不彻底、消防措施不到位,易燃材料堆放混乱,现场动火用电作业不执行审批,工地宿舍取暖用电不规范的;

(12)未针对冬季雨雪、强降温等天气影响对易发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

(13)施工现场扬尘治理“7个100%”落实情况。

(四)工程质量方面 1.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工程执行“两书一牌”制度、质量责任信息档案、施工现场公示(承诺书)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

2.建设、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对实体质量进行实测实量;

4.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和复检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使用“地条钢”、“瘦身钢筋”等伪劣建材等问题;

5.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常见问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6.建设项目施工资料记录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试验报告、施工、监理日志、监理联系单、质量验收记录等。

(五)建筑节能及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情况 1.是否按照建筑节能新标准施工;

2.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情况;

3.是否使用经省统一认定的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

4.竣工工程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认定评审;

5.是否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工作的通知》 文件等有关规定;

6.施工单位使用的建设工业产品、建材产品,生产或经营单位是否办理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

7.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对登记备案证明进行核查,是否作为竣工备案技术资料等;

8.设计图纸或节能设计变更是否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是否出具山东省建筑节能审计备案登记表。

四、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2月10日—3月10日) 各相关责任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由建设单位牵头,对项目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等相关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3月11日—4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形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逐个清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4月16日—5月1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组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坚决立案查处。

五、检查要求 1.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执法大检查,认真按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同时,在施工现场准备好工程项目全部审批文件、内业管理资料和企业、执业人员资质(格)证书、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提前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2.执法检查组要加大建筑市场的执法力度,要坚持检查工程项目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相结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法规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通过执法大检查,增强市场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促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3.本次检查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和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并记入信用管理档案。对检查结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对查出存在问题的,责令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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