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 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
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点 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X泽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 X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分别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三定规定”,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中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当注明受委托组织的有关情况和委托执法协议,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备案。县政府将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5.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县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托X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将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监督;
结合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实行行政执法动态管理,建立行政执法退出机制。
6.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活动步骤和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7.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行政执法权力和部门责任,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8.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X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执法标识,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9.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工作职责,工作人员要佩戴胸牌,要公示窗口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10.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公布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X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照行政执法类别,制定或完善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根据《X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X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参照《X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制定本部门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及时将执法证据、材料归档建卷。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保留行政执法文书电子文本,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3.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根据《X省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和工作要求。制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加快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快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应用建设,要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积极探索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
5.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X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2.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承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审核内容,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
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全面系统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12月中旬)。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12月20日前制定具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推行三项制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中旬—12月下旬)。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对所属部门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主动对接,制定各自的工作制度、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指导、督促本系统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县政府将组织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于2017年12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行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
(二)鼓励探索创新。推行三项制度要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领导督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县政府将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调度指导,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法制办要对各部门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各部门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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