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六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如何开展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六篇 【篇一】 一、餐饮店面整治 (一)基本情况。经前期摸底排查,**街道共有426户餐饮店面,有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店面370户,用燃煤店面175户,无油烟净化器店面284户。
(二)整治情况。截止4月24日中午,完成煤改气143户,整改率82%(暂扣117个炉子),有的暂未完成整改,但正在港华燃气办理煤改气业务;
完成安装油烟净化器220户,整改率77%,有的暂未完成整改,正在实体店购买、网购或正在安装中。
(三)取缔情况。联合市场监管、环保部门取缔餐饮店面16户,包括淘宝夜市10户小吃摊、夹河街“红兴羊肉馆”1户、富国街“贺老二羊肉汤馆”1户、夹河街“梅子饭店”1户、夹河后街“52号餐馆”1户、夹河后街“小院私房菜”1户、夹河中街“张记酒馆”1户。
二、“散乱污”企业整治 经全面排查,上报“散乱污”企业两个,分别是夹河街“会堂工程处”(不锈钢加工)、西安北路“安旭不锈钢”(不锈钢加工),已于4月11日全部关闭。
三、“燃煤锅炉”整治 经全面排查,在立达农贸市场门前“馒头坊”发现燃煤无压锅炉1处;
在福顺路“老地方”饭店,发现燃煤无压锅炉1处,现已全部拆除完毕。
四、工地问题排查整改 (一)基本情况。辖区共有建筑工地4个(黄河南路游泳馆改造工地、淮海西路轻轨工地、徐州展览馆改造工地、龙庭润园建设工地),拆迁工地7个(黄河景园拆迁工地、明理街拆迁工地、会堂北拆迁工地、中山饭店南改造项目、无线电厂拆迁工地、海郑里拆迁工地、韩世拆迁工地)。
(二)督办整改问题。一是及时整改省环保督察组督导问题1处(和平路东方润园工地保洁不及时扬尘问题)。二是及时整改区大气污染防治督察组督办问题4处,分别是“中枢101院,有路面整治产生的碎混凝土石块,未清理、未覆盖”(已整改)、“中枢北街飞哥烧烤,目前无除烟净化设备,准备安装,正常营业(室内)”(已安装净化器)、“文亭支巷喜年来餐饮配送,油烟直排,有净化设备但未安装使用,仍在营业”(已改为收储仓库)、“原新一佳隔壁巷口,有黄沙和垃圾未覆盖”问题,这4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已清理,并硬化路面)。三是自查自改工地扬尘污染问题4处(主要是东方润园工地清 扫保洁及洒水降尘不及时、部分物料未覆盖完整、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砂浆问题)。
【篇二】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27”治理方案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大会精神,确保我县大气环境持续好转,我局组织安监、节能、建管等职能股室,对所有在建工地、商混站、煤改气进行不间断的全面检查和整顿治理。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了《**县住建局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县住建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学习了《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及**年修订后的《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六个百分百”标准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我县在建施工现场分组包干、责任到人,每天巡查现场,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我局通过与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签订《**县住建系统大气污 染防治专项行动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主体的扬尘治理意识。建立了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并公布了城区建设扬尘监督举报电话5712169,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扬尘治理工作。对扬尘治理实行总承包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所有工地由驻守人员每天填写巡查台账,把存在问题登记造册,督促项目负责人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落实,并对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确保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各项措施整改到位。
三、加大力度,强化督查 (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 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一律取消节假日,对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8条措施》要求,对县城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监控,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坚决落实治理措施。**年5月以来,我局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抽调各科室主干力量,对文体综合馆、中医院、宏达实验学校、职教中心整体搬迁项目、中和名都、观津公园等12处建筑工地及3处市政工地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检查施工道路硬化处理、裸土覆盖、门口是否设有车辆冲洗设备、监控设备、施工垃圾是否密闭保存并随时清运等情况。
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全县15处在建施工现场新增围挡3200余米,新增施工道路、场地硬化2000余平方米,新增冲洗设备10台,裸露覆盖1.2万余平方米,新增扬尘治理公示牌9块,对施工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10个工地完成了在线监控工作,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建立了施工垃圾日清理制度,每天按时对路面进行洒水除尘;
并下达整改通知45份,约谈工地有关负责人6次,对中和名都道路未硬化问题,罚款5万元,观津公园覆盖不全面问题,罚款2万元,并通报两个工地,整改场地围挡、工地道路硬化、堆土覆盖等问题10余处。裸土绿化覆盖率、冲洗设施自动化率达100%,建筑工地施工环境、场容场貌持续改善。这些工作的加强,使我县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改善。
目前,各工地扬尘治理18条已基本落实到位,但也有部分工地存在落实标准不高的问题,为此我局于10月29日组织各建筑、商砼企业负责人到阜城县进行了参观学习,并要求县城各项目向五馆三中心项目进行对标学习。
商混站治理情况 1、贵和与宏创商混站,已完成砂石料仓的建设,并在棚顶安装了喷雾设施;
目前,宏创商混站正在进行上料口与料仓的密闭,预计 11月底完成。
2. 岳城商混站,已停工整顿,并扣押资质,正在抓紧建设料仓。
3、运达商混站已停产,计划外迁到南云齐村南原中铁十六局商混站处,占地约40余亩。
4、贵和、宏创、岳城三家商混站已全部纳入在线监控系统。
5、4家商混站的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
(三)“煤改气”进展情况 目前,现已进入了129个村,开工总数24038户,已完成挂表18914户,壁挂炉安装约1270户,正在施工5124户,管网铺设长度1229.825公里,**镇南街村与审坡镇东李官村120户已通气。
通过认真分析,该项目工程进度缓慢,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一是整个华北、华东以及华南地区均实施了“煤改气”工程。燃气公司虽然打了全额的工程材料款,材料供应厂家均不能够按时按量的来货,导致已经多次、长时间出现停工或半停工的情况,这也严重的制约了工程进度。
二是由于各地区同时施工,造成专业施工、安装队伍严重不足。
鉴于以上原因,我局立即组织燃气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为确保**月4月份完工,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燃气公司安排1名副总经理专职协调材料供应,选取、增加 新的材料供应商和厂家,采取多渠道进货,保证各种材料按时按量交货,满足施工需要。
二是继续引进施工、安装队伍,增加现场管理人员,加快施工进度。
三是督促燃气公司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班加点,加快工程推进力度。
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要求,对承担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商混站治理及“煤改气”工作进行进一步细化分工,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上牌上墙公示。严格实行责任人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各类扬尘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扬尘整治各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目前,我局正与河北迪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洽谈抑尘项目,计划对3个月以上不使用的裸土喷洒抑尘制剂,形成保护膜,达到彻底治理建筑工地裸土扬尘的问题;
同时,“煤改气”工程已实施了2.3万余户,目前正在通过多上队伍、多点作业的方式,抢抓工期,确保**年4月份顺利通过验收。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在建工程及商混站扬尘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加快“煤改气”施工进度,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提高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水平,落实县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开创全 县文明施工、环保施工的新局面。
【篇三】 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自查工作,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至2020年)的通知(商政(** )20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19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确保我县油品质量及油品升级、黑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落到实处,我局下发了《柘城县商务局**-**年秋冬季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柘商务〔**〕70号文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整治目标、整治内容。
二、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日常管理 对辖区内在营66座加油站的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洒水降尘措施、油气回收装置使用、“进销存”管理台账和票据等情况进行综合整治核查,对进销票据不符、零售价格过低等存在疑点的重点抽检其油品并定期复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下发7份责令整改通知 书。
三、强化油品质量专项检查 我局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络协调,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常态化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在营加油站进行质量抽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商务、工商质监共抽检油品28个批次(其中:汽油17个批次、柴油11个批次,汽油硫含量合格率达100%,柴油硫含量合格100%),确保了全县油品质量无问题。
四、持续加大黑加油站排查整治力度 接到市、县政府下发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后,我局立即向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进行汇报,结合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在我县开展环境督察工作,安排部署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户登记,建立整治台账,列出整治清单,确定整治对象和时限,确定分包责任人,做到整治到位一个销号一个,直到全部符合标准。**年9月份至今,我县共查处5座黑加油站。
在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以来,县环保局,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安监局,消防等部门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治理工作的现场检查。切实落实油气回收安装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在提高油品质量、油气回收、加油站环境监管、查处非法 加油站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至9月底,各职能部门及涉及有拆除站点乡镇政府的大力配合下14家黑加油站的加油机全部拆除,油气回收装置全部安装完毕。取缔非法加油站,从根本上杜绝了劣质油品的销售渠道,铲除了滋生土壤,切实净化了成品油经营市场环境。
五、油品升级开展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
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体现。我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评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成品油市场实行专项整治,一把手负总责。
六、部门协作,合力推进 我县商务、公安、消防、环保、发改、工商、安监、质监、住建、国土等部门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加强油品质量监督,加大油品质量升级期间的检测频率,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以次充好、虚假标识 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非法加油站坚决取缔。在管理和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努力实现保供惠民,促进发展。经过前一个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和成品油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了黑加油站(点),控制了劣质油品的销售途径。
七、注重实效,常抓不懈 我县大气污染攻坚战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还有死角、盲区、短板的存在,个别区域有死灰复燃的苗头。近期按照省商务厅文件要求,我县各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国V油品升级工作,各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对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开展日常检查,防止此次打击的无证照经营站点恢复运营。我们下一步治理工作的任务非常繁重,还需提高思想认识,常抓不懈,狠抓落实,坚决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市场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篇四】 进入冬季以来,我县气温偏高、降雨偏少,总体气象条件偏差,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导致重污染天气频发。截至目前,,我县PM10平均浓度为107.4微克/立方米(省控制指标为7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不乐观,形势严峻,县委、县政府紧急部署,要求各部门充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确保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县政府连续召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会、推进会,传达关于《**省**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方案》、《**省大气办关于做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第二督导组(**市)督导反馈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工作紧急通知》(皖大气办[**]29号)、《**省**年冬季大气污染督导工作量化问责规定(实行)》,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构建起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巡(夜)查制度 为严厉打击夜间建筑(道路)施工、渣土运输混乱现象,县委、县政府成立2个夜间巡查组,对我县分区域、分路段组织开展夜间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必要时移交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县环保局成立6个工作组,对全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通报各相关责任单位迅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准整治各类污染源 1.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省**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县357家餐饮单位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执行餐饮油烟经营单位污染防治6项措施,要求餐饮单位落实整改,对限期内不能完成该任务的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必要时采取强制手段。
2.加大燃煤锅炉监管。目前我县建成区内已基本取缔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为防止反弹,县环保局加大对锅炉使用的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的(同富裕池等3家)锅炉予以查封,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
3.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一是加大城区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对我县建成区及省道S202共计29条线路及临时指定点位进行车辆洒水和雾炮作业,每天洒水71车次,洒水量710吨/天,洒水(雾炮)时间延时至次日凌晨2点,为加大高空降尘力度,县政府又专拨资金新购一辆雾炮车即将到位。二是针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重点工程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防治扬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我县辖区内现有的建筑(拆迁)施工项目和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工整治,严格执行建筑工地10项整改要求和混凝土搅拌站8项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三是加强道路及进城车辆管控,制定(渣土)运输车辆行车路线,严禁(渣土)运输车辆无覆盖上路,对4个进城道口实施车辆冲洗措 施,严禁灰车、土车无洁净进城。四是完善非煤矿山治理,严格执行省督查组对我县4家非煤矿山下达的整改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内容,目前我县4家非煤矿山采选单位1家(玉鑫矿业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工作,3家正在实施整改任务;
五是全面清理物料堆场、非法石料加工和粘土砖瓦窑厂,截至目前我县清理物料堆场78个,非法石料加工场点59个,取缔粘土砖瓦窑厂98个。
4.工业废气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县环保局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摸底调查,确定了24家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名单,其中,**高罗输送装备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已完成项目治理工作,14家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5.严格落实企业限产、停产等超常规措施。对23家(建筑工地15家,企业8家)项目单位实施限产、停产等超常规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位和部门虽然能够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但在行动中存在打折扣的现象。
二是环保执法力度不强。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力度不够,相关部门没有真正树立“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片面依靠政府领导、环保牵头,在贯彻执行环保政策法律方面主动性不强,对于突出的环境问题整改进度缓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淘汰落后 产能的任务犹豫观望,没能形成有效的环保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省**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定期研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健全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夯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环保联合执法。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责任制度,加强司法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打击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全程管控和综合治理,对涉尘、涉气重点行业和环节加强把控,确保大气环境安全。
三是大力谋划环保产业项目。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强化环境监督执法,转型或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和企业,围绕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领域,着力谋划垃圾发电,粉煤灰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既保护好我县的碧水蓝天,又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篇五】 **年以来,通过严格落实《**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考核方案》,压实部门和属地政府职责,使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一是精准监测,提高治霾效率。及时瞄准影响我县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实现快速响应、靶向治理。二是夯实责任,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形成政府、企业、公众齐抓共治的合力,同时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源清单,实现精细化管控。,对污染源污染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源头管控清单,做到心中有数,为科学管控提供最基础的数据和决策支持;
2.强化工业面源管控。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年年底,完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且晋煤中能化工的管控作为重中之重,减少其无组织排放,并要求增加厂区及周围的日常保洁和洒水频次;
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烟粉尘治理改造,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其他的工业企业,特别涉VOCs企业增加双随机检查 频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营和达标排放。**年查处3家,目前已全部做到两断三清,并对“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清理到位,坚决杜绝回潮;3.加大生活源管控力度。开展散煤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在禁燃区内经营、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对已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的,开展“回头看”;
对涉嫌偷烧高污染燃料的,一律高限处罚。加大对餐饮油烟装置安装及使用情况的监督频率和处罚力度,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夜市摊点171余处,暂扣油烟烧烤炉257个,同时城区居民住宅或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再审批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4.狠抓大气扬尘治理。督促建筑工地、拆迁场地、砂石码头、商砼搅拌站等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对达不到扬尘防治要求的,一律先停再改整治,同时对多次反弹的,一律高限处罚。加大主次干道、市政道路洒水湿扫的频次,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严格实行机械化负压湿法清扫,实现城区出入道路的无缝对接;5.严格移动源污染管控。强化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对违规出具合格监测报告的检测机构从严予以处罚;
县公安、交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排放不合格机动车,禁止重型柴油车辆进城、农用车辆穿城,全面消除施工机械冒黑烟现象;6.持续抓好禁燃禁放和禁烧工作。严查禁燃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的经营,确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继续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同时成 立28个督查组,开展不间断督查,确保不冒一处烟、不燃一把火。
**年1-11月,优良天数215天,较去年同期提升6.0%;
PM10平均值92.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8%;
PM2.5平均值50.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6.3%,全市省控点排名第一。
【篇六】 一、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按照市大气办文件精神,我局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纳入今年法治宣传工作重要内容,通过“五下乡”、春苔会集中宣传与各司法所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以“五下乡”活动为契机,先后在聚源、崇义、柳街、石羊等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知识、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式,现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二是以“春苔会”为契机,我局普法小分队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驻社区律师在人群密集区域,针对农村人口,重点宣讲秸秆禁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知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群众防治大气污染意识;
三是在“6·5世界环境日”,各司法所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答 疑解惑,现场发放《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读本等普法宣传资料。
(三)常态宣传,强化效果 一是各司法所在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在人群密集地设立大气污染防治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讲大气污染的危害、造成污染将要承担的后果及防范知识,宣讲大气污染给社会及个人身体健康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提高群众警惕性;
二是司法所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扩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覆盖面;
三是利用微博、微信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强化宣传实效。
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通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夜话”、乡村坝坝会、走基层活动等形式,深入社区、院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防治意识,推进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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