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分项施工方案】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范本

2021-10-29 12:21:31 | 浏览次数:

土方开挖分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本工程业主提供的有关设计参考图纸 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02) 总承包合同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农产品创新创业园工业厂房工程 工程地点 盐城市龙冈镇龙兴路北、凤谐路西 周边环境 良好 建筑面积(m2) 17386 m2 建筑高度(m) 13.5m 基础形式 桩基础 主体结构 框架 抗震等级 三级 抗震设防烈度 6度 地上层数 4 地下层数 0 标准层层高 厂房二层为5.5/5米,生产楼三层为4.8/3.8/3.8 各责任主体名称 建设单位 江苏盐龙湖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胡正东 总监理工程师 王玉 技术负责人 鱼琼 专业监理工程师 陈春雨、孙兆晨、丁建鑫 三、地质情况及周围环境  详见勘察报告 四、施工准备 根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图纸,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资料 ,做以下施工部署:
1.施工前准备 土方开挖前应对施工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进行全面调查及场地平整,如果有障碍物须另行制定排障计划和处理措施。

根据业主提供的建筑红线、建筑角点坐标进行全场的引测,并将各转角点和轴线延伸至不会被破坏的地方,做永久轴线控制点。施测完成后,报请监理单位进行复核确认。在监理单位对轴线复核合格后,根据放线定位灰线,采用挖掘机进行基础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施工。

机械施工易碰压测量桩点,因此,基坑开挖范围内所有轴线桩点和水准点都要引出机械施工活动区域以外,并加以保护。

2.土方运输:车辆出场均应清扫(洗)干净,严禁滴、漏、洒及携泥上路,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运输,弃土堆场提前备好;

3.土方开挖至坑底30cm后采用人工修整至设计标高,并配合机械进行清槽、修边,保持基坑内干燥,严禁地下水积在坑内,破坏基底土层,基坑底表面平整度应符合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要求。并及时通知有关各方对基土持力层进行基槽验收,待验收后及时浇筑素混凝土垫层;

4.本工程土方开挖顺序:先从现场的东北部开始挖土。

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5.组织机构 ⑴ 土方开挖领导小组:
组 长:胡正东 副组长:金付生、鱼琼 成 员:陈朋林、王海、吴杰、倪丹丹 ⑵ 组员职责 鱼琼:全面负责挖土技术管理工作及方案、相应纠正措施的编制,全面负责挖土方案落实交底。

金付生:全面负责挖土现场管理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吴杰:全面负责挖土过程标高轴线监督管理。

倪丹丹:全面负责挖土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施工各种工艺可交叉施工,保证在计划工期完成。

五、主要施工方法 (一)土方开挖 1、开挖方法:用大型挖掘机倒退挖掘,小型挖掘机挖管桩四周,挖掘机一次开挖至槽底垫层下,桩间余土与承台及地梁部位土方由人工开挖,槽底清理并传送余土全部使用人工操作;
边坡及槽底平面在机械开挖时预留部份土由人工铲平。

2、余土运输:用大型推土机将土推本工程四周。

3、边坡确定:参照土方开挖工程放坡系度表 土方开挖工程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说明:
1、放坡起点深是指,挖土方时,各类土超过表中的放坡起点深时,才能按表中的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例如,图中若是三类土时,H>1.50m才能计算放坡。

2、表中,人工挖四类土超过2m深时,放坡系数为1:0.25,含义是每挖深1m,放坡宽度b就增加0.25m。

3、从图中可以看出,放坡宽度b与深度H和放坡角度a之间的关系是正切函数关系,即tana=b/H,不同的土壤类别取不同的a角度值,所以不难看 出,放坡系数就是根据tana来确定。例如,三类土的tana=b/H=0.33,我们将 tana=K来表示放坡系数,故放坡宽度b=KH。

(二)边坡维护措施 1、所挖出土方全部运离现场,基坑口外1.5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重物。

2、基坑边坡铲修平整后,以防日晒及雨淋,以保证边坡稳定。

3、严禁任何车辆在槽边2m以内行驶。

(三)排水降水措施 1、基槽用一只潜水泵排水,并派专人24小时监护。

2、基槽开挖前做好现场明沟排水系统,以防地面水流入基坑。

六、质量要求和措施 (一)土方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1.开挖基坑(槽)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2.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

3.土方开挖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4.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基坑支护方案要求,及时做好基坑的支护工作,以防坍陷;

5.开挖基坑(槽),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6.暂留土层: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7.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8.修坡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坑边尺寸,确定坑宽尺寸,以此修整坑边,最后清除坑底土方。

(二)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标高:是指挖后的基底标高,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长度、宽度:是指基底的宽度、长度。用经纬仪、拉线尺量检查等,检查测量记录。  3边坡:符合设计要求。只能坡不能陡。  一般项目:  1基底土性: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和土样分析,请勘察、设计单位来验槽,形成验槽记录。  2施工过程中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槽。形成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及验槽报告。

允许偏差 1基槽开挖允许偏差值:标高≯-50mm,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mm、-50mm。

2挖方区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标高≯±30mm,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300mm、-100mm。

3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20mm。

(三)质量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和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工长)、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座标点及水准的位置尺寸,会同监理代表办理验桩、验线手续。

(2)施工中要配备专职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要及时复核开挖灰线,将基坑开挖下口线测放到坑底。及时控制标高,测标高点不少于2个。

(3)机械挖土过程中,土建要配备足够的人工,随时配合清槽修坡,将土送至挖土机开挖半径内,并及时运出。

(4)认真执行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中要注意积累技术资料,如施工日记、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验桩、验线记录等。土方工程竣工后要绘制竣工图,由专业工长和质量检查人员共同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挖土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线或其他不能辨认的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4、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

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横向间距离不应小于2-3m ,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绞接部分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和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定)。

8、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9、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0、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车铲严禁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1、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2、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坑土结构。

13、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

14、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边坡位移。

八、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道路、发生下沉。必要时应与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九、应控制的质量问题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20m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2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任务 数量 备注 1 DZS3水准仪 测量使用 1台 2 J2经纬仪 测量使用 1台 3 挖掘机 机械土方开挖 2辆 4 小型挖土机 基槽土方开挖,人工配合修整 1辆 5 运土车辆 运输土方 2辆 6 冲洗泵 出场车辆冲洗 1套 十一、挖土注意事项 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在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土方施工人员应熟悉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在下雨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拢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挖土时应定期复测水准点是否正确,排水坡度是否设置正确,严禁超挖;

挖土前向挖土单位作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放坡,不得局部一次挖深;

基坑四周不得堆土或其他机具、材料

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工程桩不受损坏;

在挖土前标明桩位,以方便挖土机操作,挖土机不得碰撞工程桩和支撑等;

基坑周围的地表水要及时清除,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

在挖土过程中,如出现土体位移,应立即停止挖土,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如增设支撑,基坑边留部分三角土,基坑周边卸土,以减轻压力,待土体稳定后再继续开挖;

监测建筑轴线和标高已标定,并作好第一次记录,场地周边建筑物、道路已做好标记,并做好第一次观测记录。

十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在基坑土方开挖、支护期间,土方车辆很多,给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应建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现场设一名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文明施工日常检查监督。针对该施工阶段的现场情况要特别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搭设各种临时设施、材料、产品和机具堆放不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保护措施。出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使,现场道路保持畅通;

挖土前基坑四周做好排水沟和排水坡,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基坑四周不得随意堆放机具物料;

加强保洁工作,及时清扫被污染的道路。工地大门口设高压水龙头,将出现场土方车冲洗干净。地面铺设一段麻袋进行保洁,防止途中泥土散、落、漏污染路面环境。夜间施工要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场地上的材料要堆放整齐。施工现场每天由专人清扫,以保持现场干净、整洁、无积水现象,排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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