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仅供学习]

2021-10-31 16:35:12 | 浏览次数: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仅供学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常委会分工联系副主任的带领下,专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详细商讨实施方案
与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积极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多次走访相关部门,听取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汇报。按照《上海市XX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现将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近年来,区政府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把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常态工作,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丰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为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现公共性和社会性奠定了基础。一是制度先行,以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规范化。完善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以资产产权管理为基础,以资产配置为核心,以资产处置为关键的一整套可行有用的制度办法。二是培训着手,依靠队伍建设推动资产管理高效化。对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员每年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管理工作效率。三是技术支撑,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资产管理精细化。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通过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范围涉及广、总体情况复杂、历史沉淀多、管理主体变化等种种原因,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相关部门虽然能认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重资产、轻管理”、“重购置、轻处置”的认识和思维在一些单位依然存在,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如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个别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未及时清理核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长期闲置等。

(二)资产权属有待进一步理清 受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尚有部分公共基础设施类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在着权属不清的问题,缺少清晰、合理的界定。如一些早已完工投入使用的道路和桥梁,甚至一些已经废弃、拆除的道路和桥梁,仍然列在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中,造成国有企业资产规模的真实性受到影响,间接降低了企业国有资产的收益率。

(三)资产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至**年底,全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物业3.8万平方米,目前均有各单位自行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方式,对出租出借资产的价值没有明确的认定,出租出借的价格缺乏合理性,出租出借的合同缺少规范性。此外,有2家区属托管国有企业出资人为行政事业单位,但资产仍由企业自行管理,亟需进一步明确规范。

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夯实基础工作,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要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开展清产核资,明确划分企业国有资产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积极开展资产管理专题培训,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单位负责人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二)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要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要充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优势,加强资产使用管理。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方式,探索参照国有企业资产运营管理模式,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体现经营性资产的市场价值。

(三)发挥资产管理效应,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要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要以科学、合理地支撑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为目标,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范围。

今年是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第一年,在着力把报告制度建立起来的基础上,将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逐步充实完善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使国有资产更好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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