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庄镇教育系统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12项)(1)]良庄镇北宋村
良庄镇关于深入开展教育领域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幼儿园: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泰安市纪委机关泰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组发〔2019〕10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 教字〔2019〕3 号)及高新区《关于深入开展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就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教育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聚焦统计造假问题,在落实政治责任、问题整改、创新思路和方法、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专项整治项目 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
整治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
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坚决纠正截留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
整治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暗箱操作、应补未补等问题;
整治教师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问题;
整治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
整治在招生考试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
整治违规推荐推销教辅资料问题;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整治校园安全问题;
整治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良庄镇教育办公室成立全镇教育系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教育领域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调度检查和政策指导。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突出问题整改,做好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问题意识,按照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深入系统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落实,主动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从严从实解决一批全镇教育系统内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附件 1) 于每月20 日前向分工负责人报送工作台账(附件 2), 并于 11 月23日前把各项整治工作总结分别报相关负责人。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及时公布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开门搞整治,广泛向群众公示整治项目、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对在专项整治中敷衍塞责、应付懈怠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杜绝心存侥幸、蒙混过关的心理,做到无禁区、全覆盖。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附件:
1. 良庄镇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一览表 2. 良庄镇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3.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关于整治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关于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关于开展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关于学生资助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8.关于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9.关于开展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0.关于加强招生考试环境治理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11.关于解决违规推销教辅资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2.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3.关于学校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14.关于解决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良庄镇教育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23日 附件 1 良庄镇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一览表 序号 整治内容 区教育科指导 工作负责人 办公电话 备注 1 整治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
杨庆耐 李灿泉 8011051 2 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问题。
丁玲 赵善东 8011057 3 整治校园安全问题。
李辉 赵中贤 张振华 13561786488 13954847986 4 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问题,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
教育经费姜秀梅 专项经费田成奎 教育经费 刘红兵 专项资金 李吉强 8011051 13675486448 5 整治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应助未助、应补未补,奖学金、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审、发放不规范等问题。
姜秀梅 李吉强 13675486448 6 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
张仲奎 武加恩 8011052 7 整治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张仲奎 谭尚慧 8011057 8 整治中小学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
张仲奎 高兴勇 8011051 9 整治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问题。
陈春燕 程夫刚 13562897046 10 整治违规推荐教辅资料问题。
李桂忠 董传厂 13145387711 11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李桂忠 程焕明 15069829686 12 整治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 李桂忠 赵明强 8011052 附件2 良庄镇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单位:
填报日期:2019 年 月 日 整治 领域 任务清单 完成时限要求 措施清单 责任清单 整治进展情况 备注 序号 任务内容 整治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人 责任科室 教育领域 1 整治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2 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3 整治校园安全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4 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问题,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5 整治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应助未助、应补未补,奖学金、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审、发放不规范等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6 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7 整治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8 整治中小学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9 整治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10 整治违规推荐教辅资料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11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12 整治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附件3 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泰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泰安市纪委机关泰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组发〔2019〕10 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泰教发〔2019〕35 号)精神,现就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聚焦群 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适龄儿童中除不具备接收教育能力的以外,要确保贫困地区、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不失学、不辍学,切实兜住义务教育底线,彻底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摸清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数据底数 1.核查处理非真实性失学数据。教育行政部门、镇、学校要会同当地公安、扶贫开发、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对非真实性失学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做好相关数据维护,确保真实、准确。对于不具备教育能力的,会同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对其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认定结果建立一人一档;
对于死亡、户籍重复、迁出注销、失踪失 联的,协调公安、民政等部门和镇村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省内外就读无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学生详细信息后报市教育局处理解决。
2.摸清真实失学辍学底数。一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辖区内义务段学校开展自查与抽查,确保做到一人一籍,人籍一致。二是与残联对接底数,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就读情况;
与当地扶贫办对接底数,确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就学情况;
与民政部门对接底数,确定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就学情况。教育行政部门、镇、学校要对以上适龄特殊群体儿童根据排查情况,确定真实就读学生底数、未接受教育底数。
(二)多措并举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完善失学辍学儿童管理台账,认真分析本镇内造成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原因,分类施策、精准控辍。对于因贫失学的,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对于因残失学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分类安置残疾儿童接受教育;
对于因远失学的,抓紧推进《中小学幼儿园 2019—2030 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寄宿制农村学校建设;
对于拒绝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 制,会同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考核工作 利用学期开学时间节点,做好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学籍管理平台,对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实时监测,进行定期通报,对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辍学率较高的学校,依法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将控辍保学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评价体系和群众教育满意度调查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抓具体,一抓到底、落地落实。对履职不到位,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对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上下联动整改,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二)健全工作台账。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坚持台账管 理、台账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逐一销号落 实。
(三)明确工作时限。各学校 幼儿园10 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11 月上旬完成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挂账销号。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查摆工作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完善政策措施,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附件4 关于整治幼儿园、中小学 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实行幼儿园、中小学阳光招生,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按照《中共泰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 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泰安市纪委机关泰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组发〔2019〕10 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泰教发〔2019〕35 号)精神及高新区《关于深入开展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就幼儿园和中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刹住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工作漏洞,杜绝违规行为,整治幼儿园和中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招生结果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二)严格招生管理。一是幼儿园实行就近入园。要坚持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接收适龄幼儿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对学龄前幼儿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二是义务教育段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实施,划定学区范围,保持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三)强化责任追究。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招生领导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开展招生工作。对发现的违规情况,要按照省政府 255 号令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严禁以任何附加条件阻止片区内生源入学,严禁通过各类考试招生。同时,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和操作程序,形成公开透明、互相制衡的运行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评估。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抓具体。对系统内部存在的不正之风,做到上下联动整改,有序推进专项整治;
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二)畅通监督渠道。要强化开门搞整治,要将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事宜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三)完善长效机制。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查摆工作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完善政策措施,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附件5 关于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 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办学环境,减轻学校及教师负担,减少不利于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的违规行为的发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9〕3 号),现就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问题,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减轻中小学与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梳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和常规教育教学的各类检查、参观、现场会。通过整治,要确保这类检查要尽量减少,尽量合并,检查范围尽量缩小。
(二)排查教育行政部门之外的各类活动。重点整治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对学校或教师的检查、评比、参观、学习、社会活动等。
(三)排查学校教师正常教学以外的各种任务。排查各部门、学校安排的教师正常教学之外的各种迎评迎检、网上评比、微信点赞、社会活动等非教育教学的任务。
(四)排查学校现存的外调、外借、教师帮忙行为。排查各类未经正式同意参与的各类创建、迎评迎检、帮助上级部门工作等造成学校人员紧缺、工作难以维系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整治。10月底完成辖镇内中小学与教学无关的检查、评比、进校园活动;
排查各部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科室)抽调帮忙人员情况等,对于排查的项目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11 月上旬逐一完成自我清理。
(二)健全监督监管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监管各学校,对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活动进行严格限制。要建立各类进校园行为审批制度,特别是外部门、外单位进入中小学校开展的、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的非教育教学类活动,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规范过程监督,未经批准不得擅入。要建立检查、考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清单。常规性的宣传教育类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活动、有利于教师发展成长的活动等,按要求举办,各学校要认真梳理,统计上报。
(三)全面公开接受监督。通过网站微信向社会公开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对未经审批,允许外部门、单位进入中小学校举办非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大检查。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抓具体,一抓到底、落地落实。对履职不到位,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对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上下联动整改,有序推进专项整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综合性整治,要做到各部门配合,各司其职。
(二)加强监督宣传。指导学校扎实开展整治活动,要将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和要求面向社会公示,要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和校内显著位置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整治要求,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排查中出现的影响学校、影响教师工作的相关内容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大监督宣传力度,在社会营造关心教育、减少干扰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责任追究。要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排查的问题挂账销号,建立起各种进校园行为审批制度,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减少对学校、对教师的干扰,让学校安心办学,让教师安心教书。对发现的违规情况,要按照省政府 255 号令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查摆工作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完善政策措施,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附件6 关于开展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9〕3 号)及高新区《关于深入开展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良庄镇实际,现就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等问题强化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边查边改的部署要求, 聚焦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等问题,以彻 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专项整治,以牢固的初心使命真刀真枪 解决问题,以扎实有效成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生均拨款制度落实不到位、教育投入“两个逐年只增不减”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教育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偏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联合镇财政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专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与拨付、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循。
(二)加强信息化应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对中央、省下达每笔资金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实现 对各类专项资金从资金申报、分配与下达、实际支出、绩效评 价等全周期管理使用情况的即时、动态监控。
(三)强化绩效管理。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申报、执行情况监控、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绩效管理。积极配合完成好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开展的学前教育、解决城镇中小学 大班额、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三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做好区镇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大班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四)开展督导检查。将教育投入政策落实情况和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对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督促镇政府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方法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 2019 年 10 月下旬开始至 2019 年 11 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10月23日-10月31日)。各单位迅速启动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具体举措,确保 10 月 底前专项整治全面铺开。
(二)自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1.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对本辖区内存在的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限定整改时限,对账销号。
2.抽查阶段。上级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关问题线索梳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督办,并对有关镇、街进行随机抽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在 11 月 23日前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防控机制,并形成专项报告报社会事业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教办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也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专项整治在 11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二)建立工作台帐。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问题意识,采 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等问题,认真分析梳理,从中排查问题线索,分类建立问题时限、责任人等内容。
(三)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附件7 关于学生资助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中共泰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泰安市纪委机关泰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 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组发〔2019〕10 号)精神及高新区《关于深入开展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结合良庄镇实际,现就整治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助未助、应补未补,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寻找差距不足、狠抓工作落实,聚焦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应助未助、应补未补、评审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切实维护学生利益权益,做到应助尽助、无遗漏、无错发、资助工作各环节符合规范。
二、整治重点 辖区内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建档立卡等重点保障群体学生应助未助;
资助资金拨付、发放不及时、不到位和漏发、错发问题;
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不公平、不公正、不规范问题。
三、整治措施 将本次专项整治与全省教育系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省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自查自纠整改、全市、全区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有机结合、一体化推进。
(一)加强资助资金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对拨付资助资金实施追踪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按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资助 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11 月底前, 各学校将 2019 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评审、发放数据填报 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二)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根据省教育厅等 7 部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镇内各学校修订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省实施文件出台后完善、落实学前免保教费、义务段建档立卡资助扩面等政策。
(三)加强工作培训。对各学校分层次、分学段进行学生资助业务培训,重点内容是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和义务段非寄宿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管理与资助。县级培训 11 月 25 日前完成。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进查访。一是加强对各学校的督查、抽查和检查,现场查访、现场整改、现场落实。查看重点:建档立卡学生数据 变化记录、有无遗漏错发、学生及家长联系方式、资助花名册、发放(领取)资助签字等档案资料,核实资助政策是否落实、资金发放是否规范,通过对受助学生、家长抽查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如确有建档立卡学生不申请、自愿放弃的情况,查看学校核查工作记录、学生或家长声明签字手续、数据上报等。二是加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网上查询稽核,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检查工作效率。每月底查询、统计、记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变化情况。
四、方法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和随机查访、反馈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自 2019 年 10 月 23 日开始至 11 月中旬结束。
(一)自查自纠(10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对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全国学生资助 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建档立卡学生核查掌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情况全面自查自纠。
(二)随机查访(10月25日—11月15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学生资助中心随机抽取幼儿园、义务段寄宿制学校、进行入校检查。
(三)集中整改(11月16日—11月30日)各学校针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区学生资助中心对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 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抓具体,一抓到底、落地落实。对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对学生资助评审、发放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上下联动推进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二)通过工作渠道随时通报查访和即知即改情况,检 查、整改情况纳入对各单位评价体系。
(三)随机查访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进行。
附件8 关于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泰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泰安市纪委机关泰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 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组发〔2019〕10 号)精神,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泰安市“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及高新区《关于深入开展教育领域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镇中小学在职教师形成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共识,从事有偿补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反映有偿补课的投诉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要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泰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泰安市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学校要持续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违规行为排查活动,组织学校和教师通过自查、问卷调查、学校家长委员会帮查等形式,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有偿补课情况;
严格按要求公示投诉电话、信箱,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建立有关工作台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认真处理,及时回应。镇教育办公室将争取公安、民政、工商、食药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确保集中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惩处力度。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文件印发)《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号)等文件,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专项治理和长效管理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努力从源头上构建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各学校学校要积极创新方式疏导家长和学生的补课需求,鼓励教师参加义教活动,组织教育服务进社区,面对面为学生提供义务辅导,将参加活动情况与师德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级等挂钩,调动教师主动服务学生的积极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分工领导为组长、教办主任为副组长、教办有关人员和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单位要也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合力,推进实施。
(二)积极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示栏等途径,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治理有偿补课”的举措和决心,充分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自发地举报有偿补课行为。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等途径,让家长了解有偿补课的危害,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防止走过场。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经查实情况,坚决追究责任。各学校不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管束不力,督查不严,本校教师存在有偿补课行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9 关于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 营私舞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泰安市纪委机关泰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组发〔2019〕10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9〕3 号)《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党字〔2019〕45 号)及高新区《关于深入开展教育领域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制定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职称评聘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职称评审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聚焦统计造假问题,在落实政治责任、问题整改、创新思路和方法、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以坚决的斗争精神,真刀真枪地解决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 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在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以下六种情形:
1.申报人提交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 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
2.有关组织和个人为教师评聘教师职称提供假证明材料;
3.擅自扩大评聘范围,为不属于评聘范围的人员申报评聘 教师职称;
4.违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程序、手续,私自更改评议 推荐意见或评审结果;
5.各级教师评审委员会的评委,违反有关规定和评审纪 律,搞不正当活动,造成不良后果;
6.违反省物价局、财政厅、人事厅关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收取评审费规定,乱收、多收或层层加收评审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安 排,精心组织实施。良庄镇成立全镇教育系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领导小组,分工领导任组长,教办主任任副组长、教办有关人员和学校校长为成员,负责教育领域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调度检查和政策指导。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制定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突出问题整改,做好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问题意识,按照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深入系统 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落实,主动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从严从实解决一批全镇教育系统内存在的职称评审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按时报送工作台账。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及时公布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开门搞整治,广泛向群众公示整治项目、通告 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对在专项整治中敷衍塞责、应付懈怠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杜绝心存侥幸、蒙混过关的心理,做到无禁区、全覆盖。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附件10 关于加强招生考试环境治理严肃考风考纪 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中共泰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泰安市纪委机关泰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 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组发〔2019〕10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漠 视 侵 害 群 众 利 益 问 题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教 办 字 〔2019〕3 号)精神,现就治理招生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工作, 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在招生考试中考试作弊等问题,构建“职责清晰、法纪严明、管控有力、治理有效”的考试治理体系,形成“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敢作弊”的考试安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工作措施 1.持续开展综合治理。以招考委为依托,以“严格考试管理、打击生产销售作弊器材、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清整顿助考培训机构、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为主要内容,分工协作、扎实推进、久久为功,联合值班,为考试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2.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内容的宣传力度,通过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等,多方式、多渠道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教育教师、考生知法、守法,防患于未然。
3.聚焦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保密工作,确保试题保密万无 一失。强化试卷印制、运送、保管、回收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 密管理。严格实施试卷印制场所的安全保密检查,严格落实试 卷监印规定,加强试卷印制过程监督检查。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对试卷运送、保管、回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保密室 实行严格的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试题失密泄密,确保试卷 绝对安全。二是狠抓考试过程管理。考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点要重点对安全保密、考试环境和考试实施准备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排除考试风险。考中,要严把入场关,实行封闭区入口(安检门检查)和进入考场(探测仪安检)两次安检 制度,严格执行考生身份“四核对”(考生本人、身份证、准 考证、考生考场信息表核对)“五核对”(考生本人、身份 证、准考证、考生考场信息表、考生在答题卡上填写的本人基 本信息核对)制度,严查替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流动监考员 和视频监考员的考场监督作用。考后,对考试监控录像进行分 级抽检,发现违纪作弊、考务管理等问题,倒查监考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人员认真履职尽责。
三、工作步骤 (一)10 月 23 日前,制定完善加强招生考试环境治理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专项整改方案。
(二)10 月 30 日前,进一步全面排查考试环境治理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挂账销号。
(三)11 月底前,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招生考试安全是教育领域一项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按照“统一领导、统筹实施、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抓具体,一抓到底、落地落 实。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职责,完善考试安全管理体系。各单位要对考试工作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主体责任链条。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要进一步加大对治理招生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大对履职尽职的 监管,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深入、不扎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 监察机关处理。
附件11 关于解决违规推销教辅资料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泰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泰安市纪委机关泰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组发〔2019〕10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鲁 教办字〔2019〕3号)及高新区《关于深入开展教育领域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就解决违规推荐教辅资料问题,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教辅材料管理,坚决刹住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工作漏洞,杜绝违规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树立良好的学校教学秩序,减轻群众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评定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和“一科一辅” 的要求,从山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 1 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
推荐选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
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任何形式的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等,不得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国家教辅材料管理的政策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三、工作重点 (一)违反目录管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问题。包括:
随意扩大省定教辅材料目录,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选用目录之外教辅材料;
幼儿园购买或要求家长购买任何形式的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向家长推销或变相推销玩教具书等。
(二)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
教师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教师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的教辅材料;
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三)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主要包括:学校、教师违反严禁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规定, 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10 月底前)。制定违规推销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方案,召开整治专题会议,启动部署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自查整治阶段(11 月上中旬)。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整治内容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
(三)总结评估阶段(11 月下旬)。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认真总结评估工作效果,并结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各学校要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印发<关于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组发〔2019〕10 号)的要求,将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纳入全体教职工专题教育活动内容中,全面提升教职工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签订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做到明底线、守规矩。
(二)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排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漏一校、不漏一班、不漏一师。对班级所用的教辅资料进行清查,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立即整改。
(三)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学校每学期初要进行一次自查,班主任每月要对所在班级学生使用教辅资料进行一次检查,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公示自查和整改成果;
教育办公室要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抽查、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畅通监督渠道。要强化开门搞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定价和举报电话等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和校内显著位置等,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办公室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镇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抓具体,一抓到底、落地落实;
班主任、教师要严格按照签订的责任书执行。
(三)强化执纪问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情况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履职不到位,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 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整治工作始终,用制度建设巩固整治成果。
附件12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 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党字 〔2019〕45 号),结合我镇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情况,就全镇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专项整治项目,强化使命担当、寻找差距不足、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全镇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实现“亮证办学”,严格落实办学证照、教师信息、收退费管理等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培训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亮证办学、收退费管理、招生宣传、师资配备、课程开设、时间安排、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其他可能对学生及家长造成损失、损害,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夯实职责分工。督促我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多部门联合执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二)建立专兼职队伍,抓实日常监管。建立乡镇专职管理队伍;
学习外地经验,建立兼职管理队伍,定期、不定期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逐步形成制度化监督检查和管理模式,实现管理的常态化。
(三)遵照负面清单,明确各项禁令。对照《泰安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明令禁止”的 行为,为全镇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日常监管、年度检 查、发布黑白名单等提供重要依据和遵循。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类媒体、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中小学校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布选择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温馨提示、及时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为学生家长选择培训机构提供参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避免因个别非法机构虚假宣传给家长、学生造成损失。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梳理问题(10 月 27 日前):乡镇认真排查梳理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收退费不合理、安全隐患、虚假宣传等问题,派专人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有关整改进展情况。
(二)联合执法检查(10 月 28 日—10 月 31 日):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并及时总结执法检查行动成果,报区教育科。
(三)集中整改落实(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集中整改。迎接市区教育局对整改情况的随机检查。
五、有关要求 我镇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排查梳理、联合执法、整改落实等工作,健全完善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附件13 关于学校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 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党字 〔2019〕45 号)要求,现就防撞柱安装等学校安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打造“安如泰山”的安防体系,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恶性冲撞校门的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和师生财产、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学生第一、教师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 的观念,充分发挥教育、公安部门在维护学校安全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硬质防冲撞设施设置安装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发生校园重大事件,确保全镇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二、整治内容 截至目前,防撞柱安装,良庄镇还剩2所学校,力争11月底安装完成,防撞柱安装率达到100%。
三、整改步骤 (一)积极协调中标方,采取多种施工措施,增加施工人员,确保施工条件合适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集中突击施 工,确保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
(二)督促未完成学校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尽快确定施工 方案,签订施工合同,提供良好的施工条件。
(三)统计未安装学校安装时间表,督促加大安装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对进展较慢的学校进行约谈,当面沟通影 响施工进度的原因,直面问题,当面研究时间表,确保 11 月 底全部完成。
(二)安排暗访抽查,具体查看安装情况及进度,确保上 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确保安装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确保防撞柱的安装能够切实起到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作用。
(三)启动问责机制,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未能按 时按要求安装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
附件14 关于解决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 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党字 〔2019〕45 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泰教发〔2019〕35 号),为增容扩公,提质普惠,有效解决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问题,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园所建设力 度,实施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办园专项整治活动,扩增公办资源;
通过设置生均公用经费,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整体提升我镇办园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推进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按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增容扩公,提升公办幼儿园比例。
(二)推进实施小区配套幼儿园综合提升工程,增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逐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三)设置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2019年开始按 710 元的省定标准执行。
(四)继续开展无证办园“回头看”专项整治,提升办园内涵,规范办园秩序。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教育部门配合建设部门明确幼儿园建设任务,重新核实规划配套幼儿园底数,确保统计数字立得住,确保统计结果无遗漏、全覆盖。规划部门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为新建配套幼儿园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二)强化措施。根据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科学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建立建设台账,纳入教育综合督导指标。通过周调度、月检查制度,积极推进建设任务。
根据市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 10 部门《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定期调度,形成合力。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原则,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配套幼儿园按规定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财政、教育部门密切配合,继续落实好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
(三)加强宣传。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营造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整治工作的压倒性态势,让人民群众站出来监督,让违规者无处可逃。
四、工作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镇里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个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镇里召开综合协调会,厘清责任,明确任务。
(三)加大检查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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