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组成
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郧西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十环函〔2016〕498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郧西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郧西县九个乡镇153个村(城关镇、香口乡、马安镇、六郎乡、店子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综合整治施工内容为污水处理工程、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投资总金额约8195.66万元。
2.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各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三年内的运营维护等内容。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以及三年免费运营维护做出承诺。
2.7标段划分:
2.7.1 EPC总承包项目共分9个标段 一标段:城关镇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1808.95万元;
二标段:香口乡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1257.44万元;
三标段:马安镇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790.71万元;
四标段:六郎乡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648.20万元;
五标段:店子镇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1014.30万元;
六标段:关防乡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909.49万元;
七标段:湖北口回族乡污水处理工程、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投资额约563.99万元;
八标段:槐树林特场和三官洞林区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647.28万元;
九标段:城关镇、香口乡、马安镇、六郎乡、店子镇、关防乡、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饮用水源地保护,投资额约555.30万元;
2.7.2 EPC总承包项目监理共分各3个标段 一标段:城关镇、香口乡施工阶段的监理 二标段:店子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施工阶段的监理 三标段:马安镇、六郎乡、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施工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要求:
3.1.1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整治施工类似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项目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应满足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应具备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和预算员;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2 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投标人要求:
3.2.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2.2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凡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委派授权代理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
3.4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以上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明确所投标段,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3.5本项目不许分包,不得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正常发售文件),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采用联合体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采用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委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东路口-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庹秀琴 电话:0719-8125960 招 标 人:郧西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柯先生 电话:1338715550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
0719-8024909 1387276523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 称:郧西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郧西县城关镇 联系人:柯先生 电 话:13387155507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0719—8024909 ;
13872765231 3 项目名称 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4 建设地点 郧西县九个乡镇153个村(城关镇、香口乡、马安镇、六郎乡、店子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 5 资金情况 政府资金 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7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8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9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和人员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业绩(提供监理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总监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拟派监理员资格:具有相关职称及监理上岗证书;
须提供以上人员企业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3月)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书;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4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1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 18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 19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 小时内 20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递交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205016160080000002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五堰支行 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6月7日17 时 备注:未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备案的单位,需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备案。各投标人并对所投标段加以注明。
23 投标书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唱标一览表3份 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指2014年、2015年 25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2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27 签字或盖章要求 在规定的位置按要求签字、填写单位名称、盖章 28 装订和密封要求 1、 投标文件分两部分装订、密封,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单独装订、密封(分正、副本)。标书统一使用十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印制的封面、封底及装订边杆。在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盖章。
2、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密封包装,封套上还应注明“资格审查资料”字样。
3、 外层封包在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9 技术标的制作要求(暗标) 1、 使用十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封面、封底及装订编杆,在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盖章并密封:
2、文本一律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文字为4号简写宋体,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
3、所有表格和插图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A4规格的白色纸张,文字为4号简写宋体:
4、不得标注页码,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识,除此之外,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识:
5、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以上五条为制作暗标的强制规定,违规者无效投标处理。
30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郧西县城关镇 招标人全称:郧西县环境保护局 投标人全称:
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在2017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3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前 地点: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3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3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前 地点: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34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十堰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3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家数:3家 36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开标日三天前挂网公示或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
37 评标标准及方法 十建字[2003]112号文、[2004]117号文件 38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39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一、 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本工程已报送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备案通过,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3、业主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包括交通、通讯、住宿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业绩(提供监理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项目总监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拟派监理员资格:具有相关职称及监理上岗证书。
(5)提供以上人员企业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3月)社保证明。
(6)提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书。
(7)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有关费用。
二、招 标 文 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后有疑问的,应于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于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 之前,以书面形式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签收确认。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清、答疑一律视为无效。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准;
4、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报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疑纪要的内容,招标人可根椐情况适当延长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报价 (六)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投标人应包括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在招标人最高限价范围内合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 (八)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之前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九)投标文件应包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现场监理员、企业业绩、社保证明等;
4、监理大纲,包括对本工程技术难点的处理办法;
5、监理人员一览表;
6、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
7、近年来监理工程一览表和《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
8、监理人员的学历证、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
9、近年来获得的各种荣誉;
10、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的确认和响应;
11、其他材料:
。
(十)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十一)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
(十二)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十三)投标担保 1、投标人开标前须按招标文件前附表22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向招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报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同意,招标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密封和递交 (十四)技术标书的制作要求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将技术标(监理大纲)制作为暗标:
1、使用十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封面、封底及装订编杆,在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盖章并密封:
2、文本一律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文字为4号简写宋体,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
3、所有表格和插图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A4规格的白色纸张,文字为4号简写宋体:
4、不得标注页码,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识,除此之外,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识:
5、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以上五条为制作暗标的强制规定,违规者无效投标处理。
(十五)其他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标) 1、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须在修改和行间插字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十六)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密封 1、投标件分两部分装订、密封,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单独装订、密封(分正、副本)。
2、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密封包装,封套上还应注明“资格审查资料”字样。
3、 外层封包上还应写明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外层封包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十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并由招投标管理机构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当场签收。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十八)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送达、签收、保管。
六、 开标、评标、定标 (十九)资格审查标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类似项目业绩: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业绩(监理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项目总监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原件。
5、拟派监理员资格:具有相关职称及监理上岗证书原件。
6、社保证明:企业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3月)社保证明原件。
7、提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书。
8、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并密封包装;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中的任何一项资料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二十)评标办法:
十建字[2003]112号文、十建字[2004]117号之规定的评标办法。
定标办法:
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排序情况,直接推荐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人候选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他以此类推。
(二十一)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宣读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有效修改文件,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二十二)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二十三)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
(二十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标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前用书面形式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变更投标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二十五)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合同条件 (二十六)合同条件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标准条件”。
八、合同格式 (二十七)合同格式详见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九、授予合同 (二十八)定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于15日内将评标、定标报告及评标、定标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二十九)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使用建设部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招标人(建设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十)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应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一、主要监理业务 施工阶段监理。
二、业主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 按合同要求提供。
三、监理费支付 按监理合同执行。
四、工期控制 以施工中标人投标的工期为合同工期,作为控制要求。
五、质量控制 以合格工程作为控制要求。
六、造价控制 以施工中标人报价为控制要求。
七、违约责任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第四章 技术规范 一、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无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序号 资 料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第六章 湖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文件,遵照《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做出监理费报价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全过程监理费为(大写) (¥ 万元) (二)我单位将严格按监理人员职业守则,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
(三)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的和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 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监理投标,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粘贴处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总监资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务 监理工程师上岗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从事监理年限 承担一类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的工程名称:
承担总监的项目获得优良或受到表彰的工程名称:
其他专长:
注:1、上述表格各项内容均需出具有效证明复印件;
2、承担总监的项目获得优良或受到表彰的工程名称,最多填四项;
3、其他专长:指是否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造价师等相关专业技能的资格。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主要监理人员表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编号 主要监 理业绩 职称 学历 专业 发证机关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编号 主要监 理业绩 职称 学历 专业 发证机关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编号 主要监 理业绩 职称 学历 专业 发证机关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编号 主要监 理业绩 职称 学历 专业 发证机关 注:1、上岗证指获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证或期他监理资格证;
2、主要监理业绩必须注明首次参加监理工程的工程名称及时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主要检测设备表 序号 设备或仪器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近两年监理工程一览表及获奖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建设规模 工期控制(天) 造价控制(万元) 质量控制 总监理工程师 奖罚 情况 建设面积 层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唱标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类别及等级 投标报价 (万元) 总监 姓名 专业 监理工程师上岗证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从事监理年限 承担类似工程的名称 其 他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该表一式三份,供唱标时使用,投标人须按的格式填写。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评标时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该表应用牛皮纸信封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信封上应注明“唱标一览表”字样,信封上还应注明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十环函〔2016〕498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郧西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郧西县九个乡镇153个村(城关镇、香口乡、马安镇、六郎乡、店子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综合整治施工内容为污水处理工程、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投资总金额约8195.66万元。
2.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各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三年内的运营维护等内容。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以及三年免费运营维护做出承诺。
2.7标段划分:
2.7.1 EPC总承包项目共分9个标段 一标段:城关镇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1808.95万元;
二标段:香口乡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1257.44万元;
三标段:马安镇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790.71万元;
四标段:六郎乡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648.20万元;
五标段:店子镇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1014.30万元;
六标段:关防乡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909.49万元;
七标段:湖北口回族乡污水处理工程、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投资额约563.99万元;
八标段:槐树林特场和三官洞林区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资额约647.28万元;
九标段:城关镇、香口乡、马安镇、六郎乡、店子镇、关防乡、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饮用水源地保护,投资额约555.30万元;
2.7.2 EPC总承包项目监理共分各3个标段 一标段:城关镇、香口乡施工阶段的监理 二标段:店子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施工阶段的监理 三标段:马安镇、六郎乡、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施工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要求:
3.1.1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整治施工类似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项目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应满足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应具备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和预算员;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2 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投标人要求:
3.2.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2.2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凡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委派授权代理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
3.4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以上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明确所投标段,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3.5本项目不许分包,不得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正常发售文件),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采用联合体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采用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委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东路口-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庹秀琴 电话:0719-8125960 招 标 人:郧西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柯先生 电话:1338715550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
0719-8024909 1387276523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郧西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郧西县城关镇 联系人:柯先生 电 话:1338715550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719-8024909 13872765231 1.1.4 项目名称 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郧西县九个乡镇153个村(城关镇、香口乡、马安镇、六郎乡、店子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 1.2.1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三年内的运营维护等内容。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以及三年免费运营维护做出承诺。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各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6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0 月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业绩要求:
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整治施工类似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应满足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应具备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和预算员,提供岗位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3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财务状况(如是联合体投标只需提供牵头人财务报告):
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年、2015年)。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要求的格式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及所需审查原件。
注:按以上所需资料提供原件清单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会导致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按照中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按照资质就低原则。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9.1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凡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委派授权代理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 5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7年 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1.11.1 分 包 / 1.12 偏离 允许,只允许正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人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补遗或者招标答疑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 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 企业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证明: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整治施工类似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资料: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4)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应满足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应具备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和预算员,提供岗位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3月)社保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①授权委托人资料(适用于授权委托人签署并递交投标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资料(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递交投标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
(8)如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9)投标人能够对后期运行维护工作中采用零电耗、无动力技术、后期维护费用低做出承诺;
对其它非水污染环境治理方案的优化合理性做出承诺;
(10)投标人能够对所编制的技术方案中出水排放区涉及敏感位置或无基本农田灌溉需求的区域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做出承诺;
(11)三年免费运营维护承诺;
(12)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书;
(13)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4 最高限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开标日三天前挂网公示或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二标段: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 三标段: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四标段: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五标段: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六标段: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七标段: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八标段: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九标段: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递交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205016160080000002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五堰支行 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6月7日17:00时 备注:1、未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备案的单位,需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备案。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各投标人并对所投标段加以注明。
3.5.2 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4年、2015年 3.5.3 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年1月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应按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没有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封面右上角写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U盘 壹 份。唱标一览表 贰 份。
3.7.5 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采用胶装的方式装订,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封套内,封套右上角应注明“正、副”本字样。
2资格审查原件及复印件单独密封在封套内,封套右上角应注明“原件”字样,并贴上没有单位字样的密封条,并加盖公章。
3唱标一览表和电子版U盘应单独密封,U盘上应清晰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封套右上角应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唱标一览表”字样。所有封套封口处均加盖公章。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2017 年 6 月 8 日 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4.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
2017 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前 地点: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一 开(评)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 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前 地点: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一 开(评)标室 5.2 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5.3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监标人员确认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按国家相关规定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国家相关规定 招标代理费及场租费 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 中标人应向交易中心缴纳全部的场租费,场租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十价工服规(2015)29号文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合格投标人 1.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1.5.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5.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
1.5.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负责赔偿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5.6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整个项目运行期间不允许发生变更并保证出勤时间,如发生变更,建设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如不能保证出勤时间,建设方将进行处罚。
1.6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承担。
1.7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本项目不许分包,不得转包。
1.12 偏离,允许正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文件的组成本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书面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在 24 小时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已收到文件。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书面文字方式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在 24 小时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已收到文件。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运营方案、综合标五部分组成。
3.1.1 投标文件至少应有以下内容(但不限于):(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5)投标保证金(6)设计方案(7)施工方案(8)运营方案(9)项目管理机构(10)资格审查资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 3.3.1投标有效期参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等材料的复印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人觉得如有必要,可以相应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交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一起装在封装袋内,并加贴封条。
4.1.2“投标书”封装袋封面上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名称,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并标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注: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启封。
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5.3开标程序 主持人宜采用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会议程:(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宣布复会时间,开标结束。
6、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家。
7.2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商议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遵照现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资 格 后 审 审 查 表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技术负责人 及五大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初 步 评 审 审 查 表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2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设计方案:
28 分 施工方案:
10 分 运营方案:
12 分 综合标:
20 分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价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 F%)。若有效投标少于五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 F%)为评标价。本工程 F 值为 2。
投标报价 (30 分) (1)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每低于 1.0%扣1 分,最多扣 30 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30-[(Q-q)/Q]×100×1 (0≤K≤30)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 1.0%扣 1.5 分,最多扣 30 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30+[(Q -q)/ Q]×100×1.5 (0≤K≤30) 以上式中:q--投标报价, Q--评标价 设计方案 (28 分) 设计方案水平 (20 分) 工艺先进合理,切合实际,满足各项本要求,布局合 理,构筑物结构、形式明确、尺寸及标高明确,得 14—20分;
工艺切合实际,满足招标内容各项要求,布局较合理, 构筑物结构、形式、尺寸及标高基本明确,得7—13分;
工艺基本切合实际,基本满足各项要求,布局较合 理,构筑物结构、形式、尺寸及标高基本明确,得 0—6分。
污水处理技术先进性 (8分) 污水处理设备(系统)采用的技术先进性,出水水质一年四季稳定性,运行维护方案合理性。(0-5分) 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得3分。
施工方案 (10 分) 主要施工方法(2 分)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劳动力计划安排(1 分)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1 分)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 分)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 分)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 分)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 分)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 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 分) 运营方案 (12 分) 运营排放标准承诺 (2分) 优于设计标准的,得2分,达到设计标准 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运营方案(4分) 方案优得4 分;
方案良得 2 分,方案 一般得 1 分;
方案差不得分。
运营业绩材料(6 分) (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拥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业绩,1 项业绩 得 2分,满分 6 分。
综合标 (20 分) 企业综合实力 (8分) 企业信誉与荣誉: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得1分,获得省部级奖项,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3分。
企业有污水处理专利技术,得2分。
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具有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具有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同时具备得 3分;
每少一项扣1分。
类似业绩 (8分) (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2014年1月至今有类似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类似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每一项加1分,满分8分。
负责人资格 (4分) 项目负责人有一个类似业绩,得 1分,本项最多2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的,得2分, 一、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1.4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连,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委驻地干扰评委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将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1.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1.6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实施监督管理。
二、评标组织及工作程序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提出中标、废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2.2评标委员会依招据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做好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1)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负责本工程的评标工作。2)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3)对评标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与记录。4)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5)指出技术方案存在问题和建议。6)推荐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编制和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3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2.4评标工作基本程序 2.4.1成立评标委员会;
2.4.2资格后审;
2.4.2初步评审;
2.4.3详细评审;
2.4.4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如有);
2.4.5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4.6编写评标报告。
三、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资料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查验;
3.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从企业资质等方面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详见下表。
3.3、资格后审时,投标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3.3.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的;
3.3.2 所提供资料原件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3.3.3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格的。
四、初步评审 4.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为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
4.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4.2.1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2.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内容不齐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2.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2.4投标人名称或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其它条件与资格后审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
4.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2.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2.7质量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2.8不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
4 .2.9技术标内投标人应当独立编制的内容存在大量雷同的;
4.2.10单独提交的投标函附表与装订在正本中的投标函附表不一致的;
4.2.11投标人弄虚作假的;
4.2.1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2.13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未全部响应的;
4.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发现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份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五、详细评审:
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运营方案、综合标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5.2评标价和评审内容 5.1 开标时宣布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5.4.2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运营方案、综合标评审的主要内容;
5.4.3设计方案(对本工程设计重难点的认识及对策、技术合理性及可行性);
5.4.4施工方案;
5.4.6运营方案;
5.4.7综合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对照评分细则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综合标进行评审打分(具体 评审要素及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六、澄清 6.1 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修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修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书面材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澄清或修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担保。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补正。
6.3在澄清过程中,招标人不应向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文件为评标委员会所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后续的评审。
6.4技术标实行明标的,对技术标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七、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开标记录;
(3)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需处理事宜;
(10)说明、补正、澄清等事项纪要。
八、定标原则和方法 8.1定标原则:本合同将授予投标文件合规、资格审查合格、综合评分第一的投标人。
8.2经公示投标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后,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评标工作保密规定 9.1现场的有关人员须安排好相关工作,关闭通讯等设备,对评标工作的全过程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9.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本工程所有评标资料必须保密,不与投标人作有关评标工作的谈论,不受外来的干扰和影响;
9.3评标期间不得将评标的有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评标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统一由评标工作小组整理后交招标人。
9.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会将评标结果在湖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各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未中标原因。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投标人如有哄抬、故意压低或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的目的,从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取消有关违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十、附则 10.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将评标结果报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和公示,通过后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10.2本评标方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中标公示期满后,中标人携中标通知书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双方谈判结果共同订立合同条款。
各同主要条款将依照《中华人共和国和同法》订立,通用条款和专业条款组成合同协议书。
第五章 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名称及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址:郧西县九个乡镇153个村(城关镇、香口乡、马安镇、六郎乡、店子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
现场勘查: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凡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委派授权代理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 2、设计要求 2.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 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2 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04 年 12 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8 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 年 12 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 年 1 月) (7)《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 年 8 月)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2 月) (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06]1 号) (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 号) (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 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 号) (13)《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发[1998]第 36 号) (1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第 38 号) (15)《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 发[2009]48 号) (16)《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建[2009]165 号) (17)《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08]33 号) (18)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环办[2013]213 号) (19)《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0-2015 年)》 (20)《中央农村环境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 (2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13]643 号) (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 (2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9-1996》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 新后的内容为准。
2.2.设计要求:本项目总投资预算约 :8195.66万元,投标人在设计时不能超过各标段预算价。
工程设计应重视其经济性,布局要求节省占地面积,强调其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低的原则,土建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 50 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所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根据工程规模、项目特点及当地情况充分合理考虑垃圾、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妥善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栅渣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在设计上除满足国家对环境保护、城市污水治理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及标准外,还应满足当地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的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的标准要求可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投标人中标后,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详细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项目预算,以便使招标人能够迅速完成项目建设的程序性要求,接受政府部门的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完成文件的修改。
承包人需严格按政府部门审定的内容实施项目。合同价款结算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3、施工条件 交通、电力和服务设施较为完善,可以满足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搭设,用水、用电、用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协调周边关系。
4、施工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
5、设备要求 无 6、目标任务 6.1 总体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项目实施村村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建立完善长效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普及农村环保知识,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使项目区农村环境明显改善,并在全县起到示范推广的作用。
6.2 具体目标 根据《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国家级生态乡镇指标建设》、《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一总四专”规划(环保篇)》等有关指标要求,从示范区域环境状况改善程度、示范区域农村污染防治能力、示范区域农村监管能力、示范区域环境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确定本项目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实施方案指标体系。
表-01 项目总体目标 建设内容 指标名称 总体目标 清洁家园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无害化处理率(%) 100 ≥80 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环保宣传 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率(%) ≥98 村民环境保护自主参与率(%) ≥95 3..3处理标准 3.3.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设计进水水质 本工程受纳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相关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确定本工程设计进水水质如下:
表-02设计进水水质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设计进水水质 1. 化学耗氧量CODcr ≤300mg/L 2. 生物耗氧量BOD5 ≤200mg/L 3. 悬浮物SS ≤150mg/L 4. NH3-N ≤50mg/L 5. TP ≤5mg/L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设计出水水质 表-03 设计出水水质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设计进水水质 1. 化学耗氧量CODcr ≤50mg/L 2. 生物耗氧量BOD5 ≤10mg/L 3. 悬浮物SS ≤10mg/L 4. NH3-N ≤5mg/L 5. TP ≤0.5mg/L 6. PH 6-9 (3) 污水处理工程、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具体要求依据建设内容以及业主要求实施。
7、建设内容:
一标段(城关镇)建设内容 序号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 设施 堆肥池(座) 集肥池(座) 粪便干湿分离装置(座) 乡 镇 名 称 集中式人工湿地(座) 太阳能/风能无动力微曝气 生态沟 生态 拦截(座) 微 动 力 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座) AOBR污水处理设施 水 肥 污水 管网 污水 检查井 3m3 8m3 15m3 50m3 200m3 +景观人工湿地(座) (座) 人工 快渗(座) 一体化 (座) (米) (座) 10 20 30 50 80 100 150 长度100米 长度150米 10 2~5联户式 6~10联户式 10 30 50 I级 Ⅱ级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1 红庙村 1 1 1 1 2 1 2400 30 10 8 1 2 黄石梁村 1 1 1 1 1000 18 10 2 1 2 3 王家坪村 1 1 1 1 1 2400 40 7 2 4 乾兴寺村 1 1 1 1 1537 31 8 2 1 5 洪台村 1 1 930 20 9 1 1 6 激浪河村 1 1 1 870 15 10 7 吴家营村 1 1 800 16 5 8 小河村 1 1 800 16 12 2 9 四堰坪村 1 700 16 8 10 石梯子村 1 1 1 450 8 8 1 11 芦次沟村 1 1 1 1 700 16 8 2 12 天河坪 社区 1 700 15 6 13 上北隅村 1 350 7 10 1 14 下北隅村 1 350 7 8 2 15 车家沟村 1 360 7 7 1 16 安岭村 1 320 6 8 17 长岭沟村 1 270 5 8 18 梅家台村 7 19 民联社区 8 20 东营社区 7 21 校场坡 社区 7 22 东方社区 6 23 春桥社区 6 24 佘家湾 社区 6 25 小计 (数量) 0 8 5 7 4 2 1 0 0 0 3 3 4 0 0 1 2 3 14937 273 189 21 4 4 1 0 二标段(香口乡)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 设施 堆肥池 (座) 集肥池 (座) 粪便干湿分离装置(座) 集中式人工湿地(座) 太阳能/风能无动力微曝气 生态沟 生态 拦截(座) 微动力 庭院式污水 处理设施 (座) AOBR污水 处理设施 水 肥 污水 管网 污水检查井 3m3 8m3 15m3 50m3 200m3 +景观人工湿地(座) (座) 人工 快渗(座) 一体化(座) (米) (座) 10 20 30 50 80 100 150 长度100米 长度150米 10 2~5联户式 6~10联户式 10 30 50 I级 Ⅱ级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1 李师关村 1 1 2 1 1300 25 15 3 1 2 上香口村 1 1 1 1 2 1 1 1100 21 10 2 3 黄云铺村 1 1 1 700 15 16 2 4 八亩地村 1 1 1 2 1 1400 28 12 2 5 六斗村 1 1 1 750 14 10 6 董家坪村 1 1 2 1 750 12 10 7 孟川村 1 2 420 11 8 2 8 下香口村 1 304 7 15 3 2 9 仓房村 1 340 8 10 14 白岩河村 1 8 1 15 宋家河村 1 1 305 6 10 10 黄沙河村 1 1 320 7 8 2 1 11 枣树垭村 1 1 320 7 10 12 白果沟村 1 200 6 10 13 黄竹扒村 2 150 5 8 2 1 16 湖岭村 2 100 2 8 17 沉溪河村 1 10 2 18 树撑岩村 2 100 4 6 19 老龙庙村 2 58 2 8 2 20 邓家湾村 1 10 2 21 青龙山村 1 12 22 小计 (数量) 1 5 4 4 2 1 0 3 1 1 1 13 12 0 1 0 4 1 8617 180 214 16 9 4 0 1 三标段(马安镇)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 设施 堆肥池 (座) 集肥池 (座) 粪便干湿分离装置(座) 集中式人工湿地(座) 太阳能/风能无动力微曝气 生态沟 生态 拦截(座) 微动力 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座) AOBR污水 处理设施 水 肥 污水 管网 污水检查井 3m3 8m3 15m3 50m3 200m3 +景观人工湿地(座) (座) 人工 快渗(座) 一体化(座) (米) (座) 10 20 30 50 80 100 150 长度 100米 长度 150米 10 2~5联户式 6~10联户式 10 30 50 I级 Ⅱ级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1 下川村 1 1 2 3 1 1 1300 23 10 2 1 2 1 2 惠家河村 1 1 1 1 1500 25 10 3 1 1 3 下河庙村 1 1 1 650 13 12 1 4 上川村 1 1 500 10 10 1 5 上河庙村 1 350 7 12 6 徐家湾村 1 400 8 10 7 姬家坪村 1 400 8 10 8 锡洞沟村 1 300 7 8 2 9 钱盘子村 1 300 7 6 10 土岭沟村 1 300 7 10 11 白家山村 1 280 6 10 12 桂花村 2 80 3 10 13 吴家湾村 1 1 80 3 8 14 烈马洞村 2 80 3 5 1 15 七堰沟村 2 80 3 8 16 小计(数量) 4 4 2 2 1 1 0 0 0 0 1 9 4 0 2 0 2 1 6600 133 139 9 3 3 0 1 四标段(六郎乡)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设施 堆肥池 (座) 集肥池 (座) 粪便干湿分离装置(座) 集中式人工湿地(座) 太阳能/风能无动力微曝气 生态沟 生态 拦截(座) 微动力 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座) AOBR污水处理设施 水 肥 污水 管网 污水 检查井 3m3 8m3 15m3 50m3 200m3 +景观人工湿地(座) (座) 人工 快渗(座) 一体化(座) (米) (座) 10 20 30 50 80 100 150 长度 100米 长度 150米 10 2~5联户式 6~10联户式 10 30 50 I级 Ⅱ级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1 观音垭村 1 1 1 1 1000 20 10 3 1 2 1 2 王家河村 2 1 1 1 1000 20 12 2 3 六郎关村 1 1 1 1050 21 10 1 4 大石堰村 1 1 1 600 13 12 1 2 5 罗坡垭村 1 1 1 600 12 6 2 6 兵营铺村 1 1 1 350 7 10 7 赵家河村 1 1 1 300 7 10 8 柯家湾村 1 1 1 300 7 8 2 9 壕渠村 1 1 1 250 5 10 1 10 将军坪村 1 1 1 250 5 12 11 岩屋河村 1 300 6 10 12 木瓜园村 1 300 6 10 1 13 陆家沟村 1 300 6 10 14 龙泉村 1 200 4 8 15 梁家川村 2 200 5 8 2 16 黄龙沟村 2 50 2 8 17 三院村 2 50 2 7 18 青洞沟村 2 50 2 6 19 苏家山村 2 50 2 9 20 魏家坪村 2 50 2 8 21 古路垭村 2 50 2 6 1 22 核桃园村 2 50 2 7 23 船厂村 2 50 2 7 24 小计 (数量) 7 9 0 2 0 0 0 0 0 0 0 28 7 0 0 0 2 0 7400 160 204 14 3 4 0 1 五标段(店子镇)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设施 堆肥池 (座) 集肥池 (座) 粪便干湿分离装置(座) 集中式人工湿地(座) 太阳能/风能无动力微曝气 生态沟 生态 拦截(座) 微 动 力 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座) AOBR污水处理设施 水 肥 污水 管网 污水 检查井 3m3 8m3 15m3 50m3 200m3 +景观人工湿地(座) (座) 人工 快渗(座) 一体化(座) (米) (座) 10 20 30 50 80 100 150 长度100米 长度 150米 10 2~5联户式 6~10联户式 10 30 50 I级 Ⅱ级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1 李家坡村 1 1 2 1 760 16 12 1 1 2 天宝山村 1 1 2 1 1 835 19 10 1 1 3 张家坪村 1 1 1 430 9 6 2 1 4 七里沟村 1 1 524 10 5 5 大坝塘村 1 600 12 8 6 铁山寺村 1 1 2 700 14 10 7 檀树河村 1 800 15 7 8 店子村 1 400 8 6 9 店子镇 居委会 1 290 6 8 10 南坡村 1 300 6 8 11 北山沟村 1 380 7 6 3 12 牌楼村 1 200 4 8 13 前庄村 1 280 6 10 15 二龙山村 1 325 7 6 2 16 姜家沟村 10 14 马鹿坪村 1 325 7 8 17 瓦架子村 1 6 18 小坝河村 8 19 大阴坡村 5 20 欢喜岭村 5 21 小计(数量) 1 8 3 3 2 2 0 2 0 0 1 2 4 0 0 0 3 0 7149 146 152 7 3 2 0 0 六标段(关防乡)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设施 堆肥池(座) 集肥池(座) 粪便干湿分离装置(座) 集中式人工湿地(座) 太阳能/风能无动力微曝气 生态沟 生态 拦截(座) 微动力 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座) AOBR污水处理设施 水 肥 污水 管网 污水检查井 3m3 8m3 15m3 50m3 200m3 +景观人工湿地(座) (座) 人工 快渗(座) 一体化(座) (米) (座) 10 20 30 50 80 100 150 长度100米 长度150米 10 2~5联户式 6~10联户式 10 30 50 I级 Ⅱ级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1 钟坪村 1 1 1 2 2 1 1 1900 38 10 1 2 2 总兵沟村 1 1 1100 18 10 1 1 3 周家坪村 1 1 1 1 1400 26 10 1 4 关防铺村 1 1 1 1 1000 20 8 2 5 一天门村 1 1 1 820 16 6 2 6 回龙村 1 1 580 11 6 10 丁家坪村 1 1 312 6 8 7 龙潭子村 1 450 10 8 8 土地岭村 1 1 600 12 7 9 大西沟村 1 2 1 350 6 11 包耳场村 1 1 80 3 6 12 大磨村 3 200 4 7 13 羊尾 居委会 1 8 14 夹河 居委会 5 15 郭家山村 2 2 250 5 6 16 小计 (数量) 2 7 5 3 1 0 0 0 0 0 0 12 7 1 0 0 3 2 9042 175 105 4 3 3 0 0 七标段(湖北口)回族乡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设施 垃圾中转站(座) 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含分类中心(座) 堆肥池(座) 集肥池 (座) 粪便干湿分离装置(座) 界标牌(套) 警示牌(套) 隔离 围网(米) 集中式人工湿地(座) 太阳能/风能无动力微曝气 生态沟 生态 拦截(座) 微动力 庭院式污水处理 设施(座) AOBR污水 处理设施 水 肥 污水管网 污水检查井 3m3 8m3 15m3 50m3 200m3 +景观人工湿地(座) (座) 人工 快渗 (座) 一体化(座) 米 座 10 20 30 50 80 100 150 长度100米 长度 150米 10 2~5联户式 6~10联户式 10 30 50 I级 Ⅱ级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1 泗峡口村 1 2 1 1000 20 1 8 2 2 1 6 300 2 庙川村 1 1 1000 20 10 1 1 2 200 3 东川村 1 600 12 8 1 1 4 虎坪村 1 1 600 12 10 2 3 5 三天门村 1 2 475 8 10 1 1 1 6 大新川村 1 600 12 5 2 7 虎头岩村 1 2 380 7 7 1 1 1 8 小新川村 1 1 105 2 12 2 2 4 9 湖北关村 1 300 6 6 1 10 龙王滩村 1 50 2 10 1 1 11 三十六岩村 1 50 2 10 1 1 12 大夫岭村 1 50 2 7 13 寺院沟村 10 14 西川村 1 300 6 6 2 15 桃园沟村 1 50 2 8 1 16 庵坪村 1 50 2 6 17 塔坪岭村 1 50 2 7 18 李木沟村 6 19 小计 (数量) 1 3 3 2 0 0 0 0 0 0 0 10 6 0 0 0 1 0 5660 117 1 0 146 9 3 4 0 1 6 23 500 八标段(槐树林)建设内容 序号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 设施 堆肥池 (座) 集肥池 (座) 粪便干湿分离装置(座) 乡 镇 名 称 集中式人工湿地(座) 太阳能/风能无动力微曝气 生态沟 生态 拦截(座) 微动力 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座) AOBR污水 处理设施 水 肥 污水 管网 污水 检查井 3m3 8m3 15m3 50m3 200m3 +景观人工湿地(座) (座) 人工 快渗(座) 一体化(座) (米) (座) 10 20 30 50 80 100 150 长度 100米 长度 150米 10 2~5联户式 6~10联户式 10 30 50 I级 Ⅱ级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1 槐树村 1 1 1 1 1200 20 12 1 2 药树坪村 1 1 500 10 10 1 3 范家坪村 1 500 10 12 4 三岔河村 1 300 6 10 1 5 仙姑洞村 1 300 6 6 1 6 钱铺村 1 1 80 3 6 7 罗坊沟村 1 80 3 8 8 石王沟村 1 1 80 3 7 9 小计 (数量) 2 0 2 0 0 1 0 1 0 0 0 3 4 0 0 0 1 0 3040 61 71 2 1 0 1 0 八标段(三官洞)建设内容 序号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收集 设施 堆肥池 (座) 集肥池 (座) 粪便干湿分离装置(座) 乡 镇 名 称 集中式人工湿地(座) 太阳能/风能无动力微曝气 生态沟 生态 拦截(座) 微动力 庭院式污水 处理设施(座) AOBR污水处理设施 水 肥 污水 管网 污水 检查井 3m3 8m3 15m3 50m3 200m3 +景观人工湿地(座) (座) 人工 快渗(座) 一体化(座) (米) (座) 10 20 30 50 80 100 150 长度 100米 长度 150米 10 2~5联户式 6~10联户式 10 30 50 I级 Ⅱ级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吨/天 1 三官洞村 1 1 2 2 1 1139 20 8 2 1 2 蒿坪河村 1 1 1 1102 20 12 3 马家坪村 1 1 80 3 10 1 4 祖师殿村 1 1 80 3 8 1 5 何家井村 1 1 80 3 8 6 封火墙村 1 80 3 6 7 椴树垭村 1 80 3 8 8 黑沟村 1 50 2 6 9 杨家河村 8 10 小计 (数量) 0 0 2 1 0 1 0 0 0 0 0 5 8 0 0 0 2 0 2691 57 74 3 1 1 0 0 九标段(城关镇)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垃圾中转站(座) 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含分类中心(座) 界标牌 套) 警示牌 (套) 隔离围网(米) 1 红庙村 1 1 1 500 2 黄石梁村 1 1 1 500 3 王家坪村 4 乾兴寺村 1 5 洪台村 6 激浪河村 7 吴家营村 8 小河村 1 9 四堰坪村 10 石梯子村 11 芦次沟村 1 12 天河坪社区 13 上北隅村 14 下北隅村 15 车家沟村 16 安岭村 2 2 17 长岭沟村 18 梅家台村 1 1 19 民联社区 20 东营社区 21 校场坡社区 22 东方社区 23 春桥社区 24 佘家湾社区 25 小计(数量) 1 1 5 8 1000 九标段(香口乡)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垃圾中转站(座) 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含分类中心(座) 界标牌 (套) 警示牌 (套) 隔离围网(米) 1 李师关村 1 1 1 500 2 上香口村 1 1 1 500 3 黄云铺村 1 1 4 八亩地村 1 5 六斗村 1 5 6 董家坪村 1 7 孟川村 1 1 8 下香口村 1 1 9 仓房村 14 白岩河村 2 15 宋家河村 1 10 黄沙河村 1 1 11 枣树垭村 1 1 200 12 白果沟村 8 13 黄竹扒村 1 1 16 湖岭村 1 17 沉溪河村 18 树撑岩村 3 3 19 老龙庙村 1 20 邓家湾村 21 青龙山村 1 22 小计(数量) 1 1 12 32 1200 九标段(马安镇)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垃圾中转站(座) 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含分类中心(座) 界标牌 (套) 警示牌 (套) 隔离围网 (米) 1 下川村 1 1 1 300 2 惠家河村 3 下河庙村 4 上川村 1 1 5 上河庙村 6 徐家湾村 1 1 200 7 姬家坪村 8 锡洞沟村 1 1 9 钱盘子村 10 土岭沟村 11 白家山村 12 桂花村 13 吴家湾村 14 烈马洞村 15 七堰沟村 16 小计(数量) 1 0 4 4 500 九标段(六郎乡)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垃圾中转站(座) 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含分类中心(座) 界标牌 (套) 警示牌 套) 隔离围网 (米) 1 观音垭村 1 1 500 2 王家河村 1 3 六郎关村 1 1 4 大石堰村 5 罗坡垭村 6 兵营铺村 7 赵家河村 8 柯家湾村 1 9 壕渠村 10 将军坪村 11 岩屋河村 12 木瓜园村 13 陆家沟村 14 龙泉村 15 梁家川村 16 黄龙沟村 17 三院村 18 青洞沟村 19 苏家山村 20 魏家坪村 21 古路垭村 22 核桃园村 23 船厂村 24 小计(数量) 1 0 2 3 500 九标段(店子镇)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垃圾中转站(座) 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含分类中心(座) 界标牌 (套) 警示牌 (套) 隔离围网 (米) 1 李家坡村 1 1 1 500 2 天宝山村 1 200 3 张家坪村 2 2 4 七里沟村 1 1 5 大坝塘村 1 1 6 铁山寺村 7 檀树河村 1 8 店子村 1 1 9 店子镇居委会 10 南坡村 1 1 11 北山沟村 1 1 12 牌楼村 2 4 13 前庄村 15 二龙山村 1 2 16 姜家沟村 14 马鹿坪村 1 17 瓦架子村 1 18 小坝河村 19 大阴坡村 20 欢喜岭村 1 21 小计 (数量) 1 0 11 19 700 九标段(关防乡)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垃圾中转站(座) 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含分类中心(座) 界标牌 (套) 警示牌 (套) 隔离围网 (米) 1 钟坪村 1 1 1 200 2 总兵沟村 2 3 周家坪村 4 关防铺村 5 一天门村 1 6 回龙村 7 丁家坪村 8 龙潭子村 1 9 土地岭村 1 100 10 大西沟村 11 包耳场村 12 大磨村 13 羊尾居委会 14 夹河居委会 15 郭家山村 16 小计(数量) 1 0 1 6 300 九标段(槐树林)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垃圾中转站(座) 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含分类中心(座) 界标牌 (套) 警示牌 (套) 隔离围网 (米) 1 槐树村 1 2 2 400 2 药树坪村 3 范家坪村 4 三岔河村 5 仙姑洞村 3 3 6 钱铺村 7 罗坊沟村 8 石王沟村 9 小计(数量) 1 0 5 5 400 九标段(三官洞)建设内容 序号 乡 镇 名 称 垃圾中转站(座) 垃圾资源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含分类中心(座) 界标牌 (套) 警示牌 (套) 隔离围网 (米) 1 三官洞村 1 1 2 蒿坪河村 1 3 马家坪村 1 4 祖师殿村 1 5 何家井村 1 6 封火墙村 7 椴树垭村 8 黑沟村 9 杨家河村 10 小计(数量) 0 0 5 1 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保证金 六、设计方案 七、施工方案 八、运营方案 九、项目管理机构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 (¥: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以及后期的运营维修等若干阶段相关服务。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始本工程的工作, 天(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序 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技术负责人 姓名:
3 工期 日历天 4 质量标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设计施工投标文件、请订合同和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汇款凭证(复印件) 六、设计方案 七、施工方案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
(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 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八、运营方案 (格式自拟) 九、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一)项目管理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身份证号码 (二)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身份证号码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 注: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应一人一表,简历表后应附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联系方式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不限于以上内容。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类似项目指农村环境整治施工类似业绩。
2、本表后附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信誉要求:
投标人提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书。
十一、其 它 唱标一览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标报价 (万元) 工 期 (日历天) 质量目标 项目负责人 其 它 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人民币: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该表一式二份,仅供方便唱标使用,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评标时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该表应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同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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