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7+,2020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
2557+ 2020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村食品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营造强力震慑氛围。通过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工作范围 (一)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
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
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
“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
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
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工作职责 (一)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查处农村假冒伪品。
(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负责) (二)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工商、知识产权部门负责) (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xxxxx、xxxxx、xxxxx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及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监、商务部门及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xxxx年xx月xx—xx日)。
各县(市、区)农业、商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局及供销合作社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x月下旬-xxxx年x月上旬)。
各县(市、区)农业、商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局及供销合作社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全覆盖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大排查、大追查、大收缴,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对所有重点对象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自律自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对食品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及消费知识培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曝光销毁阶段(xxxx年x月中旬)。
对检查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公开通报曝光。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收缴的假冒伪劣食品进行统一集中公开销毁,并在新闻媒体宣传。
(四)检查督促阶段(xxxx年x月下旬)。
市农业、商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局及供销合作社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五)总结提升阶段(xxxx年x月)。
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研究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和长效工作机制。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农业、商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局及供销合作社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县(市、区)农业局要会同本地商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局及供销合作社联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作专班,推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股、局),负责整治行动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加强属地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农业、商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局及供销合作社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湖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要求,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整治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xxx%;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xxx%;
要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xxx%。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各县(市、区)农业、商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局及供销合作社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推动社会共治。
(五)、加强情况收集,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农业、商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部门及供销合作社要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xxxx年x月xx日前分别向市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农业局报送阶段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工作成绩、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市商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局及供销合作社汇总系统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汇编后,于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月xx日前报市农业局(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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