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4+,2020年XX会务纪律的规定规章制度_纪律规章制度
664+ 2020年XX会务纪律的规定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办公会等会议纪律,经研究,特制订如下会务纪律,请遵照执行。
1、与会人员纪律。一是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各县级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二是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会客,严格控制使用无线通信设备,不得在会场内上网玩手机及阅读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得在会场内来回走动、打瞌睡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办理与会议无关的文件和事项。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单位、科室同意后方可离开。三是严格会议保密制度。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办公会等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授权,与会人员不得随意传达和扩散;会议印发的文件、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传阅。
2、完善会议监督通报制度。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办公会等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按规定应予公开的,由指定人员按相关规定程序公开通报,不宜公开通报的,其他人员不得打听、传播和议论。
3、相关责任追究制。与会人员未经允许故意或过失泄漏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办公会等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随意传阅相关材料,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专题向市委、纪委、组织部等部门报告,同时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其他未参会人员故意打听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办公会会议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在一定时期内不予考虑,违反相关纪律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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