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5+,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2815+ 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有机肥和沼气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努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推动全县畜牧业绿色生态、健康安全发展。
(二)基本原则。
x.坚持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产业发展的方向,要统筹县域内种养业布局规划,加大实施力度,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全域化,做到梯次推进,验收销号。
x.坚持重点突破。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突出生猪、家禽、肉牛三大畜种,兼顾特种养殖,指导老场改造升级,严格规范新场建设,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环境保护和生产发展协同推进。
x.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的畜禽废弃物产生情况,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做到可持续运行。
x.坚持多元投入。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和壮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
二、工作目标 到xxxx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和种养循环发展新格局。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xx%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xx%以上。规模养殖场是指生猪≥xxx头(年出栏)、肉牛≥xx头(年出栏)、肉羊≥xxx只(年出栏)、蛋禽≥xxxx只(年存栏)、肉禽≥xxxxx只(年出栏)。大型规模养殖场(按设计规模,生猪年出栏≥xxxx头,肉牛年出栏≥xxx头,肉羊年出栏≥xxx头,蛋禽存栏≥xxxxx只,肉禽年出栏≥xxxxx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xxx%。非规模养殖场(户)(xx头<生猪年出栏<xxx头、xx头<肉牛年出栏<xx头、xxx只<蛋禽年存栏<xxxx只、xxxx只<肉禽出栏<xxxxx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xx%以上。散养户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确保不污染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评制度,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依法依规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突出资源化还田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设施,并依法进行环评登记或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巩固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成果,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严把新建畜禽养殖场审批关口,各乡镇要严把选址关,从严监管,凡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先通过所在乡镇、村同意,县环保部门环评后报县国土、规划、畜牧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环保设施按“三同时”要求建设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环保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畜牧部门要落实技术指导责任。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主体,要根据养殖规模,按照“一场一策一方案”要求,建设与之相应的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利用的,要签订协议,明确相互责任,确保资源化利用到位。(责任单位:县畜牧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净化畜禽养殖空气环境,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单元,美化环境,鼓励建设花园式场区,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行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提升集约化、自动化、现代化养殖水平,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从防止臭气的产生和抑制臭气的扩散两个方面入手,对场区及周边臭气采取技术性处理措施。(责任单位:县畜牧局、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 (四)深入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完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引导建立粮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一体的绿色发展循环链。支持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走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之路,推动建立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构建可持续的商业运行机制。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养殖场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要做到防雨、防渗、防溢,确保污染物不外排,建设干湿分离,雨水明沟排放、污水暗沟输送的雨污分流收集设施和粪便输运系统,做到畜禽粪肥全量化利用。同时因地制宜推广一批种养结合的典型模式。以点带面,稳步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畜牧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四、工作步骤 (一)xxxx年推进年。出台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xxxx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xx%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xx%以上。
(二)xxxx年攻坚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xx%以上,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xx%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xxx%,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xx%以上。
(三)xxxx年达标年。所有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均达标。各乡镇要全面通过验收合格,并对先期验收合格的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环保、畜牧、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和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各乡镇要相应成立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合力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和环保、畜牧部门要开展畜禽养殖现状调查,全面摸清规模养殖场、规模以下养殖场的数量、养殖量和污染治理现状,逐场逐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数据信息库。制定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落实扶持政策。县发改、农业、国土、税务、供电等部门要围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各环节,整合农村能源、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环保等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统筹用于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落实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用地用电等政策,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强化督办考核。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中央、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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