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居间合同_融资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
合同编号 融资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签订地点:
鉴于:
1. 甲方正在就其拟投资的[]项目进行融资,经乙方前期介绍、斡旋,现出资方—[]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关联方统称“[]”),拟与甲方(或甲方关联方,高管团队成员)进行投资合作。
2.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居间人介绍、斡旋[]参与投资,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甲方1: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法人:
甲方2: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证号:
法人:
(以上双方统称“甲方“) 乙方1: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法人:
乙方2: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证号:
法人:
(以上双方统称“乙方“)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计划进的融资事宜,计划目标融资额人民币【】亿元(最终融资金额以实际到款金额为准),用于收购【】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基金所需的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 乙方介绍【】,并促成【】与甲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合资/合作协议)。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未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 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与甲方签署投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授予甲方应得收益部分的10%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产生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所产生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
1)现金 □ 2)银行转账 □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人:
账号:
经双方同意,此次酬金按照融资款项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需支付完成。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 如融资额度超过本合同最初拟定总额度,则超过部分酬金仍然以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如未达合同规定额度,则按照实际到账额度支付酬金。
3. 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
4.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直至支付完毕为止。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 甲乙双方均同意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权属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 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形成行为。
3.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1 年。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5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有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日期为酬金支付完成并通过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三个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共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