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2021-11-03 08:42:04 | 浏览次数:

2020年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办〔2017〕14号)和《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办〔2017〕11号)文件要求,潭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要求、高标准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任务。稳步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使河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20年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潭溪镇是泸溪县西北面的门户,距离县城40公里,319国道、常吉高速公路穿镇而过,东邻洗溪镇,南接白羊溪、小章两乡,西连吉首市河溪镇,北与吉首市丹青镇,排吼乡接壤。境域面积为144.87平方千米,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全镇境内共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彭晓云为总河长、镇长穆支磊为第一河长、副镇长龚家彪为副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支书为河段长的河流管理体系,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层层落实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有效地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各村(社区)“河段长”开展巡河普查工作,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制定方案   根据县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潭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强化责任。积极实施“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长制。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保洁员、水管员,有效地对河流进行治理。根据不同河段存在的问题逐条建立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并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施。

  3、具体工作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巡查。积极做到镇每月一巡河、村每周一巡河,巡河记录、图片、资料做到完善归档。对巡河中发现淤泥、垃圾阻塞河道的情况及时清理河道,二是大力整治。2020年共开展峒河沿岸及水面垃圾清理整治200余次,其他溪流垃圾清理80余次。开展山塘水库巡查60余次,并对4座蓄水山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清理拥塞淤堵山塘3座。三是加强宣传。每月召开河段长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制作了河长公示牌22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大喇叭、巡回宣传车播报、海报、宣传栏、标语等广泛宣传,制作发放宣传标语200余张,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四是完善信息报送。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等工作制度,每月30日前,镇河长办专人负责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月工作进展情况及“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送县河长办。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我镇辖区内河流水质大幅提升,河道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岸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小坡流村出现涉河乱建情况;
二是镇生活污水治理无法长效、有效彻底解决;
三是河长制工作开展经费不足,四是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打捞不彻底;
五是缺乏专业治污设施和人员,对污染源确认、水质监管、治理措施等不到位;
六是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尤其是峒河两岸居民节能减排、清河、护河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营造全镇上下爱护河流、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问责追责。坚决惩处工作不力和违法现象。对小坡流村杨必花涉河违建要求限时整改,对松柏潭、盘古岩、兴隆寨三个河长制工作台账不完善、巡河治理力度不够的村河长进行约谈,进行扣分,并纳入年终绩效评比。

  三是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督查。加强长效保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环境染预防治理、河库执法监管等任务。对辖区内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定期开展巡查和不定期督查、突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潭溪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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