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乡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XX乡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一、领导负责制。按照乡党委统一安排,每天由1名党委班子成员负责当天签到工作,如实汇总全体干部上班、值班情况,次日交党政办封存。若值班领导因参加县上会议等特殊情况,由党委书记代班,党委书记有事不在,则由乡长代班。
二、签到制度。实行签到册实名签到,分为上午签到、下午签退,不得上下午一起签,上午签到时间为8:30前,下午签退时间为18:00后。干部签到不得代签,否则视为旷工。未签到一次扣绩效50元,一天不签到扣100元。工作人员如需在县城部门联系工作、参加县上会议,必须向值班领导及主要领导(书记、乡长)说明去向和事由;
会议以党政办通知为准(如通知到本人开会的,必须提前报党政办备案),开会、办事等由值班领导及党政办统计后公布在乡机关干部微信群。签到每周进行一次通报,每月一次汇总。凡累计旷工2天,取消工作人员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上班期间被上级督查到未在岗在位的,扣发工作人员绩效工资500元/人次,并扣个人目标绩效考核分3分(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值100分)。 三、请销假制度。乡干部因事因病请假的,必须提前写请假条,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备案(特殊情况可第二天补假条),同时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方可离岗。凡每月累计请假超过五天,取消工作人员当月乡镇工作补贴,同时超过天数视为无故缺席。若一年中连续无故缺席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席30个工作日的,将按人事管理规定,报请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会议考勤制度。考勤工作由会议主持人负责,如实记录参会人员迟到、缺席情况,并当场公布,会后及时交办公室存档。凡乡村干部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如遇特殊情况,应向主要领导请假。
五、便民中心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做好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工作,值班人员除参加县上会议外,必须坚持到便民中心办公,不得随意脱岗,原则上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不得外出办事,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自行找人替班并报值班领导方可。值班时间值班干部必须在便民服务中心座班,不得随意离岗,否则扣除干部绩效工资100元/次。值班干部要严格遵守便民中心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财产损失的另处当班人员50—100元/人的罚款并追究责任。同时,值班人员要负责做好当天群众来访接待、卫生、安全等日常工作。
四、夜间值班制度。夜间值班干部为当天便民中心的值班人员,夜间签到为19:00-20:00,未签到一次扣绩效50元。值班人员要负责好夜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不得早退、擅自离岗。如遇到值班期间干部被上级督查到未在岗在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扣个人绩效考核分3分。若值班领导需下午进城开会,夜间由当班的其他人员负责。
五、周末(节假日)值班制度。当天值班干部要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安排的值班表,准时到岗到位,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前,不得迟到、早退及擅自离岗,并且负责好当天的一切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要保证在值班期间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干部未到岗到位的,不得发放值班补助,同时要处以值班补助双倍罚款;
被上级督查到未在岗在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扣个人绩效考核分3分。
六、值班统计通报制度。全体干部每周值勤情况,由党政办负责汇总,一份公示在便民服务中心,一份由书记、纪委书记签字留存,月末汇总后,将汇总情况交财政所。给予资金处罚的,当月兑现,扣除目标绩效考核分值的,年终兑现。目标绩效考核中,扣除的绩效工资,奖励给上班出勤好的干部。
此规定自2019年3月12日起执行,乡纪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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