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9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 2019年司法局着装
XX县司法局2019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 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司法行政机关下属各单位依法履职,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现就做好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经局党组研究讨论,2019年案件评查工作不再设置案件评查总量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在研究总结以往评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案件评查任务落实到位。要通过评查工作,切实发现和解决法律服务活动中存在的不廉不公不规范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评查范围 1、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影响执法公正和执法公信力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 2、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办结的各类案件;公证和非诉讼案件。 3、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评查的案件; 三、评查方式 各单位要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和长效机制,广泛采取内部 自查、单位互查、上级评查、交换评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评查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创佳评差活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事关全县稳定的案件中选取部分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剖析评议工作。全县共剖析评议XX件分别是:各司法所X件,法律援助中心X件,公证处X件,律师事务所X件。各单位按季度评选执法最佳、较差案件,每季度末的20日前,报送县局X件最佳案件、X件较差案件,同时报送上季度较差案件的责任查究和整改情况。10月5日前,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及剖析评议工作总结及案件剖析评议意见登记表报送县司法局,并随附上报具体评查案件材料。 四、评查标准 1、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客观全面收集; 2、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法律程序是否合法; 3、各种法律文书、法律程序是否规范、齐全完备; 4、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干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 5、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释法明理、法律援助等措施是否到位,信访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是否解决到位; 6、其他需要评查的情形。 五、工作要求 案件评查工作是推进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明确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推动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一)明确工作目标。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各基层单位集中主办的评查格局,将案件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长期抓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评查力量,不断创新和规范案件评查措施,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评查方式。要按照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评查原则,坚持评查标准统一化、评查方式规范化、评查结论刚性化的要求,在结合开展自查、互查、抽查、复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丰富评查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对基层一线办案单位执法服务理念、执法服务态度、办案质量的全面评查和检查评估,推动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三)深化案件创佳评差机制。要继续坚持把创佳评差作为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审核认定标准,努力推选“精品”执法司法案例,深入查摆剖析“瑕疵”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先进示范和问题警示作用。要针对创佳评差中的最佳、最差案件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将评查结果与干警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要通过案件评查创佳评差,不断提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能力。 (四)强化案件责任查究工作。要坚持以提升法律服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为核心,着力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作风、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紧抓责任查究不放手,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工作不负责任、案件久拖不结、矛盾长期积累的单位和办案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做到问题解决到位、责任查究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问题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不断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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