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中心专职教师考核细则】 职教中心

2021-11-03 09:08:35 | 浏览次数:

**市职教中心学校 专(兼)职教师千分制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开发教师的潜能,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更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师中形成自觉遵守教学纪律、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教师日常工作考核细则,并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

考核范围: 全体任课教师 考核组织:
总负责人:
刘军 成 员:
教务处主任、各系部主任 考核原则:
1.按照标准工作量进行考核,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教师的标准工作量暂定为14节/周,达不到标准工作量的,教师要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因个人原因不接受安排的,予以在每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各科室干事教师均按此执行,系部主任、副主任岗位工作量折合为4课时/周,主任岗位工作量折合6课时/周,班主任岗位工作量折合4课时/周,任两门及两门以上学科的教师折合2课时/周,科室主任承担班主任折合9课时/周,系部主任承担班主任折合7课时/周,系部副主任承担班主任折合5课时每周。

2.不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在学期末考核中教学成绩为0分。

3.考核中一票否决的,取消该教师当年评优评模资格。

4.教师期末得分为教务处评分为50%,所在教学系部评分为50%。

5.考核按月进行,年度最终考核为每个月考核总分。每月各项成绩为总成绩五分之一。

考核细则:教师考核总分为700分。

一、课堂教学(100分) 由教务处听课小组采取推门听课的方式,或者在查课系统前听课,按照量化考核打分,取课堂教学评分的平均值为个人得分。听课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教师课堂教学实际进行打分。详见(附件1:课堂教学要求与评价标准) 二、教学计划(50分) 教学计划是学校按照培养目标开展教学工作的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教学计划要对教学、实习、考核、劳动和假期进行全面安排,特别是专业课要体现实习课,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教师的教学计划本学期将进行严格检查,合格满分,不合格零分。

详见(附件2:教学计划书写要求与评价标准) 三、教 案(50分) 作为教师课堂教学必备的教辅材料之一,教师上课必须有教案,同时每位任课教师要在授课过程中有配套电子课件。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都要写电子教案,确保一本详案,任教2门或2门以上学科的教师第二本教案可以为简案,期末将进行综合考核。期末不交教案的教学工作视为0分。

详见(附件3:教案书写要求与评价标准)。

四、学生作业及作业批改(50分) 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进行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各科教师均应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布置作业。要求教师布置作业应是本课时数量的二分之一。教师批改作业高一高二为二分之一,高三任课教师按章节布置复习题,期末一起上交。批改作业要求教师认真、负责,有教师评语。教务处将不定期不定班级进行抽查,依照作业量、批改次数、批改态度三方面进行检查。此项检查占40分,假期教师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的占10分。教务处在本学期将进行2次作业检查上交一次合格者加20分,不合格酌情扣分,不交0分。

详见(附件4:学生作业及作业批改评价标准) 五、听课、评课(50分) 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听课10节,一节没听或不交者一次扣满50分。必须跟随听课小组进行听课,不能在学期末集中听课、不能弄虚作假,不能单独听课,一经发现,此项得分为零。应付者零分。

详见(附件5:听课、评课要求及评价标准) 六、测验和考试(50分) 1.期中、期末试卷按照教务处模板出题,要求题量、题型、考核内容、难易程度、教学进度等几方面进行检查,合格者得15分,不合格者按零分。

2.按时上交试卷得5分;
没有试卷的零分。

3.参与监考的教师,监考能按教务处要求认真监考的一次得10分,没参与监考的此项不得分。监考迟到一次扣2分,监考未到位者0分,提前下课者扣5分。

4.在监考过程中接打电话,看玩手机0分。

5.凡学校组织的考试,教师及时上交成绩单与试卷分析的每次得5分,未按时按要求评阅全部试卷、统计成绩的此项考核0分。试卷分析包含如下内容:对试卷题目质量分析、学生成绩分布分析、各题得分情况分析、教学效果分析、教学经验与不足总结等,分析不认真应付者0分。

七、课堂管理方面(240分) 1.课时(40分) 教师任课恰好基础课时的得40分;
每超一节课按照学校要求付超课节费用。每少一节课扣3分,因病不能满课时的需要有医院的诊断书和校长的批示,但扣分照常执行。

2.查课(200分) 详见(附件6**市职教中心学校课堂常规考核细则) 八、信息化(60分) 本学期文化课教师要录制一节准备充分的信息化教学课堂实录;
专业课教师要录制一节专业理论信息化教学课堂实录或专业实训课的课堂实录;
每位任课教师要录制高质量微课1个。完成课堂实录的得40分,每完成一节微课得10分,微课要有明显的完整的设计,直接录屏的视为没交。

九、串课规定(50分) 所有任课教师无论是公事还是病事假,必须自行串课,如有极特殊情况下(长期病假),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需要教务处协调安排的,由教务处负责帮助串课。无故不串课的此项得0分。

所有任课教师如教务处期末考核总分在400分以下,视为教学考核为0分。

十、各项奖励 (一)高考奖励 1.全校各专业在高考中本科升学率均需达到40%以上,否则没有奖励。

2.本专业本科升学率每超过超过省5个百分点,奖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每人300元。

3.单项奖。文化课或专业理论课单科成绩满分,奖励任课教师2000元,并在考核中加100分;
考入全省前五名,每考一人奖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每人1000元,在考核中加50--100分;
文化课或专业理论课单科成绩考入全省前六--十名,每考一人奖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每人500元,在考核中加50分。

4.院校奖励 (1)一类本科院校:天津大学每考入天津大学一人,奖励本专业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每人5000元。

(2)二类本科院校:东北农大、八一农大、齐齐哈尔大学、哈商大,还有哈科大和黑龙江工程学院。每考入二类院校一人,奖励本专业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每人300元。

(3)三类本科院校:哈尔滨华德学院、哈商大广厦学院、哈尔滨剑桥学校、黑科技院校。每考入三类院校一人,奖励本专业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每人200元。

(4)专科升学率达到95%以上的专业,奖励每名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每人200元。

(5)校领导及教务处、政教处等相关科室在高考奖励中,按平均标准执行。

以上奖励三项措施不重复奖励,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二)师生技能竞赛奖励方案 教师参赛:教师代表学校在各级的技能竞赛、信息化比赛中获奖. 国家级 第一名奖励3000元, 200分 一等奖奖励2000元, 150分 二等奖奖励1000元, 100分 省级 第一名奖励2000元,150分 一等奖奖励1500元,100分 二等奖奖励1000元,50分 市级 第一名奖励1500元,100分 一等奖奖励1000元,80分 二等奖奖励500元, 50分 教师指导学生获奖:
教师指导学生代表学校在教育行政主管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 国家级:
第一名教师奖励2000元,300分 一等奖教师奖励1500元,200分 二等奖教师奖励1000元,100分 三等奖教师奖励500元, 80分 省级 第一名教师奖励1000元,200分 一等奖教师奖励500元,100分 二等奖教师奖励500元,50分 市级 第一名教师奖励1000元,100分 一等奖教师奖励500元,80分 二等奖教师奖励500元,50分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文明风采大赛获得指导教师奖的:
国家级奖励1000元,150分 省级奖励500元, 100分 市级奖励300元, 50分 5.教学能手:
省、市、县、校分别记100、80、50、30分。

6.学科带头人:
省、市、县、校分别记100、80、50、30分。

7.骨干教师:
省、市、县、校分别加100、80、50、30分。

说明:除以上加分项目外,如有其他加分,需在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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