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021-11-03 09:10:20 | 浏览次数:

新建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配合校医认真进行晨检,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间,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安全处。

3.安全处组织人员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隔离。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安全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键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复课。

7.安全处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校长室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 疾控中心。

9.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10.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安全处,由校领导复查后,业务部门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11.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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