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局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 工作总结
土地分局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分局在市局、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努力破解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坚持服从服务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事任务,以实际行动为重点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服务并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分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1-11月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耕地保护,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根据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全区耕地保有量108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297公顷,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90.05%和100%,守住了保护红线。
2.坚持“保护保障”统筹协调,积极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落实“多规合一”,全面收集城市及园区规划、退耕还林及生态保护区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林业二调成果等材料,通过内业图斑套合,外业踏勘、取证,已完成举证与复核任务,成功调出基本农田415.17公顷,并取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和四川省农业厅批复,最终上级下达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166.55公顷,现正组织作业单位开展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微调工作和中心城区范围外基本农田调出与补划方案划定工作。做到既保护优质耕地,又保障城市拓展、工业发展空间。
(二)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1.坚持规划统领,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省厅和市局安排,我局向区政府专题请示开展**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区政府已同意并落实经费,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调整完善编制单位,现正编制《**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2.加强统筹协调,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2016年**区拟报批1个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区位调整10.9697公顷和1个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征(转)用21.6981公顷,合计报批面积32.6678公顷,以保障新庄攀**商贸物流园项目建设用地。现正编制2个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批资料。
3.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加强土地资产运营。2016年**区政府下达的土地出让任务3000万元。经梳理,并报经区政府同意,2016年**区计划供地23宗,面积84.60公顷,其中,划拨用地5宗,面积22.52公顷;
出让用地18宗,面积61.68公顷,出让金预计1.787亿元,区级分成约1.09亿元。目前,因企业资金困难和区政府征地拆迁工作滞后,仅完成2宗(天脉钛业和高晶钒钛汽车板簧)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出让面积9.92公顷,出让金1190万元,区级分成1097.78万元。另3宗(圣洁润滑油、蜀攀工贸、昌硕工贸)工业用地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新庄铸钢厂旧改项目整合利用土地18.2亩已报市政府拟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4.大力推进新庄大火山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确保年内完成。该项目采取与省重点环境恢复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利用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1483万元,复垦为园地、林地,可产生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约7.15公顷。现已完成坡改梯62.86亩土地平整、覆土及挡墙施工;
1#-3#平台除谭伟、谭序军(原太能工贸)占用范围外场平;
4#-7#复垦平台除川南耐火材料厂占用范围外场平和覆土,完成总工程量的50%。为避免地面附着物拆除后发生争议,组织四川华胜地矿勘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谭伟、原泰能工贸和川南耐火材料厂地面附着物进行了实测,形成调查报告等资料。目前,正在加快钻井取水、管网布设等工程施工。
5.保障**区庄上阳光康养旅游新村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该项目是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我市第一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位于格里坪镇庄上村,由拆旧区和建新区组成,预计总投资1617.98万元,拟申请挂钩周转指标9.9249公顷,使用挂钩周转指标9.8571公顷,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新增有效耕地0.0678公顷,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用地保障探索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新农村要求,**区在未完成该项目拆旧区拆除复垦验收的情况下,已实施完成该项目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实施面积约3.2133公顷。目前,实施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已完成拆旧区部分农户安置,并形成了接待规模。
(三)加强宅基地审批,严格土地登记 1.疏堵结,规范宅基地审批。为解决城市控制规划区内村民建房难问题,起草并以区政府名义出台了《**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同时建立现场踏勘、联合会审机制,落实审批、建设“四到场”制度,督促农户严格按照批准位置、批准面积进行建设。今年1-11月,我分局共受理控规区外新建农房45户,审查后符合条件予以审批25户(已办结16户),组织现场踏勘8次,形成会议纪要8期;
区住建局共受理控规区内农村危房改造申请52户,审查后符合条件予以备案21户。
2.继续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大力实施变更调查。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51宗,宅基地使用权4823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9宗的内业审查及审批工作,形成土地登记、调查和审批材料4852份。针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初始基准调查期为2010年,此后5年中情况变化大的问题,今年我分局争取区政府支持,正组织作业单位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变更调查工作,做到信息及时更新。经审查,**区满足发证要求的宗地数为1676宗,目前,已发放1271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到村民手中。
(四)认真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全面加强矿政管理 1.贯彻矿法规定,强化矿政管理。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2月组织完成全区19家矿山企业储量统计年报和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填报工作;
3月完成2015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网上报备工作;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各项规费征收工作,征收和补征采矿权价款、资金占用费共计1338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2万元。
2.加强配合,落实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会同区安监局共同对全区3家非煤矿山、1家煤矿开展节后复产验收工作;
按照煤炭“去产能”工作部署,全面清理**区现有5家煤矿的资源储量、服务年限、规费缴纳等基础情况,为落实煤矿关闭任务提供可靠详实的决策依据;
积极配合《**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广泛征求汇总区级部门意见,并及时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反馈有关情况。
(五)提早谋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再排查和防灾工作督导检查,落实地灾防治知识培训。按照市局“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的要求,我分局提早谋划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月及时上报了《**市2016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区拟开展项目;
汛前聘请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汛前**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监测预警工作落实情况的排查工作;
5月组织召开全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落实责任,完善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组织和工作机制;
及时编制《**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通过区政府办下发各责任单位,再次明确防灾责任、职责和工作措施;
8月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各街办、格里坪镇上报6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逐一鉴定工作,划分灾害类型,明确防灾措施,指导开展防治工作;
7-8月区地灾办组织对各街道、格里坪镇防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工作;
组织全区各防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村、社、在建工程相关人员70多人参加省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专家宣讲团有关宣传培训活动,各街办、格里坪镇按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工作。
2.全力做好“9.19”暴雨灾害应急工作。在今年“9.19”暴雨灾害发生后,坚持按照市地灾办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灾情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及时接收发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并积极组织分局地灾工作人员分组到各街办、镇核查灾情及隐患情况,指导落实防灾责任和避险措施,迅速联系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对各街办、镇上报的33个新增隐患点、6个此前已纳入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7个已实施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0个矿山逐一开展现场核查、隐患鉴定,指导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各项防灾避险措施。分局对鉴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的22个新增隐患点,及时落实防灾责任,明确防灾措施,现场指导相关社区、村、社工作人员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避险等各项防范工作,确保了“9.19”暴雨灾害未对**区人员造成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在“9.19”暴雨灾害发生后,分局认真组织梳理、核查、上报**区下步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争取工程治理资金,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人员及财产安全的威胁。
3.推进地灾防治工程治理,协调落实避险搬迁。今年分局实施地灾治理工程1处(续建1处);
排危除险工程2处,避险搬迁4户。攀煤汽保厂宿舍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去年底主体工程完工后,积极协调施工方做好工程后续收尾工作,4月6日由我分局组织有关专家和河门口街办、格里坪镇对该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已通过初验。《**市2015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批准**区今年开展河石坝菜市场后边坡治理、陶家渡街办矿建社区危岩清理的应急排危项目,已完成治理。2016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4户避险搬迁任务基本完成,其中:庄上村2户、烂坝村1户已完成搬迁,庄上村另1户,已拆除旧房,新房正在装修;
我区格里坪村七社危岩排危除险项目,已完成治理;
格里坪烂坝村塘家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完成前期勘查、可研、初设和施工设计工作,已在市**立项,进行项目招标控制价财评。
(六)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在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宝鼎矿区(原沿江煤矿沿江片、花山煤矿三十九片区、太平煤矿一棵树、**山矸石道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于3月1日由市局组织省厅有关专家进行了初步验收,并通过初验。攀煤集团公司太平煤矿摩梭河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部分已完成。因工程部分区域未实施拆迁,待区政府组织进行拆迁后,立即组织完成全部工程。
(七)加强执法监管,妥善处理重大项目矛盾纠纷 2016年1月至11月,我分局共开展动态巡查163次,出动车辆163台次,巡查人员326人次,重点区域巡查覆盖率达100%。
组织、协调打私工作,现场督导检查20余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联合出击,对位于原干坝塘小学涉嫌私挖滥采的房屋予以拆除,拆除房屋75平方米。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用地图斑11个,面积1.02公顷(耕地面积0.073公顷),不涉及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共计没收建(构)筑物1673.58平方米,拆除建(构)筑物1339.95平方米,罚款24107.7元。
(八)信访、维稳、12336热线工作 分局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反应,稳控局势、妥善处理问题。截止目前已办理信访案件7件,除伍仁俊信访积案和谭伟信访件正在办理中,其余案件均按时办理完成。每月按时填报信访统计报表和12336电话热线报表和完成相关资料的报送。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区财政紧张,国土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困难。矿山监管和地灾防治经费紧张,矿山企业监管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外聘大量社会技术服务,工作经费极度紧张,2015年矿山年检抽查费尚未解决,以上费用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经费解决。
(二)土地资产运营工作推进十分艰难。2016年**区政府下达给我分局的土地出让任务为区级分成3000万元。截至目前,**区房地产房源过剩、实体经济运行艰难,土地出让困难较多。一是区政府征地拆迁工作滞后,如铸钢厂、昌硕工贸等项目征地拆迁暂未完成,无法供地;
二是由于企业资金短缺,无法拿地,如华益、金沙滩、万通金家等项目。至今**区仅出让了2宗土地,区级分成1097.78,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形势还很严峻。
(三)**市**区新庄大火山工矿企业废弃地复垦及生态修复项目拆迁难度大。一是复垦区内有2户农户地面附着物未拆除,农户要求提高地面附着物补助标准,办理农村宅基地手续(因选址位于城市控规区范围内,不符合农村宅基地办理要求),将原承包土地交还本人继续使用,地面附着物所有权存在争议。不同意对其地面附着物进行拆除,多次阻碍施工,导致该项目1#-3#平台无法施工,已严重影响项目进度;
二是川南耐火材料厂要求给予500万元补偿,区经信局还未与川南耐火材料厂达成协议。需区政府组织力量对谭伟、谭序军地面附着物进行拆除。
(四)**市**区格里坪镇庄上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农房拆除复垦工作费用高、筹集资金难。因无法及时筹措拆旧区拆除及复垦所需资金,导致该项目拆旧区及城镇建新区迟迟未能实施。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国发〔2008〕138号)等文件规定,拆旧区涉及农房需拆除复垦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才能将复垦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建新区使用,至今庄上新村建设仍无合法用地手续。为取得庄上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保障庄上阳光康养旅游新村合法用地,需要筹集资金1007.24万元(含拆旧区915.32万元、工作经费91.92万元),用于该项目拆旧区农房拆除复垦和相关工作。
三、2017年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的重要发展理念、方向和部署,紧紧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谋划宏伟蓝图,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2017年继续做好耕地保护、用地保障、化解产能、供给侧改革等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
统筹兼顾,积极探索,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做好关闭煤矿工作,确保关闭任务按时完成;
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加快实施一批治理工程项目,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积极争取宝鼎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恢复治理项目,不断改善**区城市景观和地质环境。
(二)奋斗目标 1.强化矿山监管,规范矿山开采行为,保证矿山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积极服务和引导矿山企业,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提高利用效率。认真按照好化解产能关闭煤矿工作要求,完成国土资源部门关闭煤矿相关工作。
2.继续做好**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已批准下达的总投资650万元的2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个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争取落实1个预计投资500万元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3.积极争取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恢复治理项目。配合市**向国土资源部争取落实宝鼎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装总费用2.89亿元。
4.努力争取,全面落实**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34.0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2公顷。
5.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规划统领,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用地报批工作,提前谋划2017年土地供应计划,有序推出土地上市,全力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6.确保**市**区新庄大火山工矿企业废弃地复垦及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市**验收,在改善新庄村七、八社生态环境的同时,成功置换建设用地指标7.15公顷,有效缓解**区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压力。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珍惜土地、依法用地、守土有责的意识;
有针对性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活动,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素质及辖区内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
2.严格落实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充分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完善城镇地籍数据,做好行政审批、地籍调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4.积极与区级相关部门对接,准确掌握项目用地需求情况,制定用地计划,及时有序开展规划调整、报批和供应工作。
5.大力推进工程治理的同时带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力度逐步消除辖区内已查明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以完善专职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体系。
6.全力向上争取大项目,落实项目资金,推动宝鼎矿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区城市景观。
7.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国土资源基层队伍建设,完善动态巡查机制,做好土地、矿产执法监管和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查处工作,降低违法比例。增加资金投入,配齐执法监察工作所需人员及设备。
8.强化与全区各责任单位间的联动机制,做好与全区各责任单位相间的互协调、互相配合,推动2016年度卫片相关工作整理、查处和报送,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全区打私区域的巡查和打击力度。
9.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推动完成各类信息报送(土地矿产违法用地台帐、动态巡查台帐、综合报表、12336等各类报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错案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办案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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