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查房记录范文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是医院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重要行政手段。
一、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主持,院办公室负责召集,并通知查房地点和内容。参加人员有: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被查科室以主任、护士长及有关医务人员;
由院办公室统一另行安排。具体如下:
(1)、组织者:院办公室 (2)、参加人员:院领导、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部、院感科、总务、市场部等部门负责人。
(3)、时间:检查时间原则安排在每周二下午二点半,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时间。
二、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随时制定,院办公室对查房的内容进行安排;
或依据前一周医疗、护理、党务、后勤等部门业务查房的反馈情况,由院办公室对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交院长审阅后,按照缓急程度来安排行政查房的地点和内容。
三、被查科室主任、护士长要针对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科室业务的开展情况、当前所面临的困难等内容进行汇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听取汇报后对科室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具体要求。对科室提出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院长当场做出决定,所属职能部门落实办理,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由主管部门执行。
四、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五、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三天之内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并转告院办公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或延误事项的执行;
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决定事项所要求的内容,现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与科室考核挂钩。
六、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要按医院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七、院办公室要做好行政查房的文字记录,并妥善保管和存档。对行政查房决定的事项,由院办公室向有关职能部门下发督办书,负责督促、催办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院长及分管院长汇报。
八、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必须衣帽整齐,佩戴胸牌;
查房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因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向院办公室主任请假,同时要安排科室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
马鞍山十七冶医院 2014 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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