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中小学疫情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中小学复课疫情防控图片
xx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 二、工作体系健全,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专家指导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局长、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制,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各校开学前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区、隔离观察室,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门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对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中小学,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各地各校要确保开学复课教材及时发放,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综合测评,根据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学习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教学,专门集中辅导的形式,做好开学后线下教学与居家线上学习的衔接。对因线上教学条件保障有困难的学生、在外地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和防疫一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
(十)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各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向家长发放《开学通知书》,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全部掌握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上学放学交通和居家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xx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 二、工作体系健全,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专家指导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局长、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制,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各校开学前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区、隔离观察室,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门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对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中小学,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各地各校要确保开学复课教材及时发放,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综合测评,根据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学习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教学,专门集中辅导的形式,做好开学后线下教学与居家线上学习的衔接。对因线上教学条件保障有困难的学生、在外地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和防疫一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
(十)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各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向家长发放《开学通知书》,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全部掌握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上学放学交通和居家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十二)顶岗实习工作统筹到位。校领导要适时掌握正在顶岗实习学生的情况;
顶岗实习结束按实习企业、生源地和学校所在地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返程;
疫情解除前暂停安排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附件3 xx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各高等学校(本科、高职)。
二、工作体系健全,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协调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展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建立高校与政府、卫生健康及疾控部门、定点医院、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络机制,做好联防联控。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健全由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流程,及时准确汇总上报有关信息。将外籍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总体安排、统一部署。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高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高校要与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开学复课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评估,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体温检测设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的需求测算、采购储备等工作。在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室。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暂时关停室内运动场馆。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组织学生返校措施到位。确定返校日期后,各高校要科学制定学生返校方案,安排师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条件的高校,在学生返校时可安排车辆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集中接站。简化报到程序,避免人员聚集。
(十)校内联防、宣传教育到位。要面向全体师生下发个人防控义务告知书,明确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求个人承担的传染病防控义务和责任。到校后必须填报自身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高危人群等情况。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提前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途中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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