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

2021-11-04 12:24:02 | 浏览次数: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的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柳林县来福区柳林联通、移动公司大门以上中线北侧第五层;
该房屋为砖混结构。

二、 该房屋建筑面积85平米,楼梯公摊面积12平米。

三、 该房屋简单装修,上下水、暖气、电设施齐全。

四、 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叁拾陆万元人民币,乙方分三次付清。首付壹拾陆万元已付清;
2016年7月10日前支付肆万元;
2016年12月30日前支付尾款壹拾陆万元。

五、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支付剩余房款,逾期超出五日,甲方无条件收回本房屋,原价退还乙方前期所支付的购房款;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 甲方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 该房屋的上下水、暖气、电等基础设施的公共部分出现故障,由本楼六户房主共同分摊费用处理故障。甲方有义务负责对外协调事宜。如院内开挖、联通交涉等。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然解决不了,甲、乙双方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申诉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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