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材料]党委主体责任约谈会
目 录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2 在落实“两个责任”交责暨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7 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11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24 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29 在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1 在“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44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讲约谈会上的讲话 51 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58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66 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71 在全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76 落实“两个责任”要敢于动真碰硬 85 强化主体责任 明确一岗双责 88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89 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自我做起 91 严字入手实处着力 切实担起“两个责任” 93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通报了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和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上述7起典型案件中,有的“两个责任”精神传达不到位、落实不给力;
有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淡薄,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还没有入脑入心;
有的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
有的对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纪律松弛等现象充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这7起案件中,有的追究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有的追究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有的既追究了主体责任也追究了监督责任。通报的检察建议书中的案件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尤为触动和震撼!检察建议我们已安排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拿出方案和具体措施。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的查处,说明了现在中央及地方各级把对这个两个责任的落实,放到了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战略高度来进行谋划和推进。今年年初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更是明确,2015年要推动“两个责任”向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
今天我们就落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科所长,目的是不断增强科所长主体责任意识,推动财政系统“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下面我就强化主体责任提四点要求。
一、认清执法形势,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一直以来,我们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扎实有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是好的,财政部门享有良好的声誉。但是,对照当前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尺度,我要提醒在座的各位科所长,以前没有查处财政干部,不代表我们的队伍当中不存在消极腐败现象。没有出现问题,不代表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能做到问心无愧。在以前的执法环境中,我们自认为没有问题的不代表以后就没有问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要求,一些在过去看来无伤大雅的问题现在都真正成为了问题,正是这些小问题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社风,影响了大多数人,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扫除。在这里,我要给大家敲一个警钟,各位科所长要增强意识,在涉及从严治党等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要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要改变过去考虑业务工作多,管理工作少的局面。既要追求业务工作做得好,更要追求党廉工作过得硬;
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反对不正之风。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认真对照上级要求,聚焦“四风”,认真地查一查、照一照,在我们的身上是否还有吃拿卡要、消极懈怠、担当不够等现象,以及刚才通报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主体责任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对中央的新精神、新思想、新部署,我们要定格、要对焦、要校表,要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定格在的脑海中,落实在行动上。概括来讲,各科所长的主体责任基本内涵包括5个方面:一是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科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五是示范责任。各科所长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强化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覆盖 各科所长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亲力亲为,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突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作风建设抓重点。作风建设体现在财政系统,主要是政风和行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禁止收受购物卡、乱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等行为。二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广泛倾听基层群众意见,加快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各项勤政廉政规定。
(二)勇于担当增效能。新常态下对党员干部管得严约束紧,一些同志就不敢做事,或者说不愿做事,认为多做事多出事,不做事就没事。这些观点是极端错误的。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个事业,选择了这个岗位,就要履行好我们的职责,就要守住自己的 “责任田”,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一些干部的不敢担当、不愿作为行为,实际上是懒政、怠政、庸政,我们要坚决予以抵制。局纪检组将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加大整治“慵懒散拖”力度,对一些不做事、不作为的干部予以严肃处理,切实解决门好进、但事难办的问题。
(三)强化内控防风险。要建立健全管人、管钱、管事的制度体系,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目前在项目申报、财政性资金分配和拨付、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点,这些也是纪检、检察等部门关注的重点。我们一方面要认真梳理风险防控节点,明确风险防控主要措施;
另一方面加强自律和监管,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不乱开口子,不疏于监管。二是强化政务公开。要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财政局网站、公开栏等载体、走村入户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让公众了解、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法律、政协民主监督、群众办事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率先垂范严自律。一要管住自己。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要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慎始慎初、慎独慎微,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自觉抵制方方面面的诱惑。二要约束亲朋。在日常生活中,对配偶、子女等要做到多约束、常提醒;
要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择善而交,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 “君子之交淡如水”。三要带好队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该检查的要理直气壮的检查,该敲的警钟要常常敲,该批评的要严格批评。我们宁愿接受干部受批评和管理后的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的悔恨。四要敬畏法纪。要正确看待权力,敬畏法纪,让权力在“镁光灯”和“聚光灯”下行使,形成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
四、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对待执纪问责 现在纪检工作实行“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科所要服从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配合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共同惩治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这对干部既是一种警示,也是一种保护,不打击苗头,小案就可能变成大案、窝案,危害深远。局纪检组、监察室将落实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加大检查频率,突出明查暗访相结合,突出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和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同时对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实行实名通报、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问责手段,保证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举措得到落实。约谈会后,我们将组织力量,随时对科所长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将坚决问责。
同志们,落实主体责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大家切实担负应尽职责,坚持主体责任不放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优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正气的工作优境,为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落实“两个责任”交责暨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6月13日,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的实施办法》;
6月20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葛平同志在我县召开了“两个责任”调研交责会,并作出了《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的讲话;
7月8日,县委召开了全县落实“两个责任”报告会暨一把手集体约谈大会,县委徐书记作了题为《坚定地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的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住建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交责暨集体约谈大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县委落实“两个责任”交责大会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动员全系统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两个责任”落实的良好成效,助推住建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刚才,局纪委成书记传达了县委徐书记的讲话精神,县纪委陈金来常委对“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局党委赵书记对全系统“两个责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局相关支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代表领取了“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仔细研究,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好住建系统的“两个责任”,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央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省市纪委先后出台了关于“两个责任”的文件,我县也出台了《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这一系列的措施表明,落实“两个责任”已经成为全党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上到下,要求很高、时间很紧、举措很多。我们要按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立足自我监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要像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一样,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界定责任,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体系 局党委班子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集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去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对文件的各项要求,做到一环不少、一着不让、一抓到底,真正做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缩手”。各支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对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按照既 “挂帅”又“出征”的要求,认真履行落实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等主体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各支部、部门和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进行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做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局纪委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职责,要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查办案件、警示教育等责任,做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齐动手”。
三、主动尽职履责,拓展落实“两个责任”的载体抓手 局党委和纪委要拿出敢为善成的劲头,主动肩负使命,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和抓手,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结合当前重点工作、结合工作中的缺陷和瑕疵,统筹安排,通盘考虑,真正把“两个责任”抓紧、抓实、抓出实效。一要做优载体,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制度体系。要在强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要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进行细化分解,梳理出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集体任务项目,明确标准要求、评价办法、问责措施,并进行公开承诺、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要强化抓手,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效能督查考核、权力公开运营、责任追究倒查三项机制,真正维护和发挥“两个责任”的权威性、实效性。三要力求实效,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带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为执纪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对腐败问题勇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严明的纪律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四、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机制 要按照县委“两个责任”的文件要求,着力完善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构建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倒逼党委、纪委、各支部、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一要强化责任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专项巡查,一旦查实要迅速、严肃作出处理,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要强化责任考核。健全完善“两个责任”考核制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考核机制,通过常态化的督查考核,让局党委、纪委、局班子成员,各支部、部门和单位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要强化责任追究,依纪依法严格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支部、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责任范围内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哪个支部、哪个部门、哪个单位,也不管是谁,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两个责任”的落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支撑和重要保障,我们要按照县委徐书记和县纪委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切实加强思想保障、领导保障和舆论保障,为 “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魅力湖滨新城”提供强大的保证。
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一次集体谈话。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想法,一是上级有要求。要各级党委通过座谈会、谈心会等形式,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今年以来,省委常委会10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召开全省性专题会议达到平均每月1次,部署之密集、强调之严厉、措施之强硬,前所未有,而且相应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州委也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专项督办检查、实地调研走访等一系列活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州委王书记要求我们落实“两个责任”要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成效上,争做“两为”干部,并利用在汉培训的机会,对我们进行集体约谈,提醒我们认清形势,把握大势,增强政治定力。二是个人有责任。开展集体约谈,是市委书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委书记,有责任和大家一起座谈交流,传递信号,统一思想,增进共识。三是现实有必要。“十二五”以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步入了快车道,从2011年开始,每年都有2个以上的重要指标实现重大突破,全市人民对××的发展寄予了厚望、充满了期待。但仍然有许多不和谐因素制约了发展、影响了发展,尤其是少数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全市发展形象,损害了市场主体利益,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与勇当 ××山排头兵的任务极不和谐,与市域经济实力走在全省生态功能类县市前列的目标极不和谐,与建设首善之区的要求极不和谐,对此,我们各级党委(党组)有责任、有义务担当起主体责任,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借此机会,和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想法:
一、把握大势,当好清醒人 第一,要清醒认识加强反腐败斗争是党必须作出的重大抉择。我们党已建党90多年,执政60多年,正处在向长期执政党建设转变的历史节点上。当前,一系列重大“选择题”摆在党的面前,党必须作出正确抉择。是选择容忍腐败,还是选择争取民心民意?是选择“下台”,还是选择长期执政?答案无疑是显而易见的。面对这些“选择题”,中央选择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反腐败斗争,不达目的不罢休。王岐山同志指出,即使因反腐败而产生一些“不作为”现象也在所不惜,因为与“不作为”相比,“乱作为”危害更大,当前就是要集中精力把“乱作为”治住,下一步再解决“不作为”问题。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中央在当前形势下的正确抉择。我们党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必须长期执政。这是历史的需要、人民的需要!但如果腐败蔓延,党迟早会丧失执政资格,一切就都无从谈起。现在,我们党尚且还有选择反腐败的权利,因为我们还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腐败问题。一旦腐败侵入骨髓、病入膏肓,反腐败的能力就会彻底丧失,那就无力回天了!党中央所作的选择,归根结底是对民心的选择。民心金不换,民心最可贵。孔子曾经讲过,对治理国家而言,粮食、军队、民心三者必不可少。若三者去其一,只能先去掉军队;
若再去其一,去掉粮食;
只有民心不可无。失去民心,即使有军队,有粮食,仍将难以立国。总之,在这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们要始终做清醒人,决不能犯糊涂。不仅自己不能犯糊涂,而且还要履行 “一岗双责”,牢记政治责任,让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不犯糊涂,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坚定决心,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成果。
第二,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目标。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目标是什么?从短期来看,就是以治标为主,5年内有效遏制腐败,为治本赢得空间、换取时间;
从长期来看,就是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保驾护航,使我们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为此,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腐败问题的顽固性注定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腐败毒瘤一日不清除,反腐之战一日不停息,反腐之战永远不可能划句号。省委李鸿忠书记强调,反腐败之战是“卫冕之战”、“长久之战”,所谓“影响论”、“刮风论”、“过头论”等都是极端错误的。我们常讲,反腐败斗争要决战决胜、“毕其功于一役”。这个“役”,不是打一仗、两仗,一年、两年,而是要一直打下去,直到滋生腐败蔓延的土壤彻底铲除。“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败斗争只能成功,不许失败;
只能继续深入,不能半途而废。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好长期作战、长期反腐的斗争准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第三,要清醒认识党中央抓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空前力度。之所以说是决心坚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省委李鸿忠书记说,反腐败如同治癌症,用一般的措施和力度,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必须用猛药、下重拳,采用化疗和放疗的办法。就像关羽中毒箭之后,华佗亲自上阵、刮骨疗毒,如果只敷点外用药或只吃点保健药“意思意思”,根本无济于事,必须清除毒素和腐肉才行。之所以说力度空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雷霆之势和空前的力度反腐肃贪、惩治腐败。中央反腐败的坚决态度,空前力度,有目共睹。作家二月河感叹,“我们党的反腐力度,读遍二十四史,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的。这种力度,绝对是不见史册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到两年时间,在中央强有力的反腐攻势下,50多位省部级干部、若干厅级干部进了“笼子”,甚至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也进了“笼子”。为什么?一方面,因为腐败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腐败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当前腐败蔓延的态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另一方面,因为腐败问题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历史欠账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都是空前的。问题在于,我们对这种决心、力度、目标的认识是否到位?王岐山同志在讲话中说,“忠不忠,看行动”,“关键是落实”,与中央相比,我们在反腐败的认识和行动上还有一定差距,大家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斗争是形势所迫、职责所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二、正视现状,当好明白人 ㈠从查办的案件来看,主要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目无法纪犯案。我们经常讲,“胆大”分两种,“艺高人胆大”,“无知者胆大”。有的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认为“艺高人胆大”,冒天下之大不违。有的对党纪国法不懂不学,对于新政策不闻不问,结果犯下了低级错误还不自知,造成顶风违纪,罪不可恕。这种目无法纪,事实上是低估了党和政府铲除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高估了自己的伎俩和本事,错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和力量。
第二种情况,心存侥幸犯案。认为腐败不一定会暴露,被查处的只是少数人,即使败露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认为偷偷摸摸很难发现,高明地贪不会出事,聪明反被聪明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终究包不住火”。一时不被发现,不代表以后不被发现;
暂时不出问题,不说明长期不出问题。所以,只有不伸手,否则伸手必被捉。
第三种情况,从众心理犯案。对待当今社会存在的不良风气,有的党员干部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怀有程度不同的从众心理,对腐败现象也具有一定的 “容忍度”,总是以“别人也在这么做”来麻痹、安慰自己。认为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大家都见怪不怪,随波逐流。在他们看来,“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千里做官,为了吃穿”,“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手中的权力是自己“挣”来的,可以用来谋私牟利,结果往往是“一粒老鼠屎,端了一锅汤”。
第四种情况,相互攀比犯案。与商人比收入、与同事比“官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心中失衡,造成盲目攀比,想方设法搞点“蝇头小利”,结果是得不偿失。
㈡从干部状态来看,主要有四种不良现象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假睡叫不醒”。少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主角”,对目前的形势缺乏理性的判断和深刻的反思,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认为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是“实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虚活”,“只挂帅,不出征”。
二是在履行职责上“遇事找客观”。过去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热衷于开开会、表表态、签责任书,做表面文章。有的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有的在任用干部时当仁不让,而干部一旦出问题,就认为是纪委的事情。
三是在推进措施上“老瓶装新药”。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抓不住“牛鼻子”,更没有硬措施。有的党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甚至在内心深处滋生了 “反腐过头”“官不聊生”的错误认识,办法不多,困惑不少;
功劳不多,牢骚不少。
四是在发挥表率作用上“只管自己盐罐不生蛆”。在执行决定、规定方面,存在“揉”“绕”现象,自廉自律意识还“过得去”,他廉群廉意识还“差把火”。有的纪检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对问题熟视无睹,得过且过,监督缺位。
㈢从面对新常态来看,还存在“四个不适应” 一是由“奢”入“俭”的不适应。过去对吃吃喝喝、大手大脚习以为常,对讲面子、讲排场、讲档次乐此不疲,现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用经费开支更加规范透明,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倒让大家一时“难以适应”。
二是由“松”到“紧”的不适应。在相对松散的从政环境下,有的人放任自流惯了,一时难以承受这种强力反腐的高压态势。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点滴小事都要被通报、被问责,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让不少人一时难以适应,甚至心存困惑,无所适从。
三是由“慢”到“快”的不适应。以前,大家对“磨洋工”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暗箱”操作也许可以“蒙混过关”,现在监督的手段越来越多,监督的渠道越来越广,今年我们通过建设“市民之家”,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对这种快节奏的变化,有的人还不适应。
四是由“逆”到“顺”的不适应。“劣者上、优者让、老实人靠边站 ”的“逆淘汰”现象,让少数人一时得逞,但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选人用人的“顺淘汰”机制不断健全,“得逞”的那一少部分人,感受到了危机。“逆淘汰”尽管在一段时间内占有市场,但是,也请大家记住,关系淘汰不了能力,平庸淘汰不了优秀。
三、要以上率下,当好局中人 今天参加会议的,是所有市级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两个责任”在××市落实得怎么样,大家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就如何当好局中人,强调“五个务必”。
第一,务必心存“三个敬畏”。
一是要敬畏党纪国法。人们在社会中生活,需要秉持一些基本的原则,明白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一个人心中有了敬畏之念,行为就有了准则和规范,就能自觉约束自己,不做出格越轨之事;
反之,就会丢失做人的原则,放弃为官的准则,逾越廉政的底线。虽然时代在变,但保持敬畏之心始终是我们安身立命、进而有所作为的重要前提。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否则,无论是“苍蝇”还是“老虎”,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是要敬畏手中权利。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包含着组织的重托和信任。权力本身就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考验,既有指挥和支配的力量,也有担责被罢免的风险。对权力心存敬畏,是新一届中央领导告诫全体党员干部的一句话,要求要把 “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要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念好“紧箍咒”。对权力心存敬畏,体现的是一种忧患、责任和自律,是智慧之源,也是成事之基。只有心存敬畏之心,才能于临事之际小心谨慎,克勤克俭,严于律己,有所作为。毛泽东从西柏坡进北京,怕当李自成,称自己是“进京赶考”。邓小平同志告诫领导干部,谨慎总是好一些。“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正是有了这些“怕”,才能在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慎之又慎,时刻牢记责任,严格约束自己,清白为官,公正用权,不闯红灯,不越雷池。
三是要敬畏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大家的衣食父母。前不久,省委办公厅《决策参考》印发了省委原副书记邓道坤同志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农民颂》,我签批了一个意见,要求办公室发文各乡镇办、市直单位学习,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这里面说的是,农民伟大,农民可亲、可敬、可畏,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说到底就是辉煌灿烂的农业文明史,创造这一历史的主体是农民。所以说,不忘农民,是绿叶对树根的回望,是草木对大地的眷念,是江河对源头的不舍,是子孙对祖先的敬仰。作为领导干部,一方面,一切工作要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另一方面,全媒体时代,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倍受关注,更要求我们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自觉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第二,务必强化“三个责任”。
一是“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委负总责,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首要负责者,尤其需要自觉践责、勇于担责,积极履责,不敷衍塞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是“一把手”必须坚定清醒,主动担当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支持执纪之责。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别问题演变成普遍问题。
二是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在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分管领导作为某个领域的直接领导,同样要强化责任意识,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主动研究部署、支持查办案件、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对某个单位、部门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分解。今天的会议结束以后,也请大家在各自领域,开展好廉政约谈,把责任落实到位,把压力传导到位。一是所有市级领导,要到所联系的乡镇、市直单位、基层党建联系点开展廉政走访和廉政调研,约谈乡镇党政正职、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 “一把手”。二是乡镇正职、市直部门“一把手”要约谈班子成员,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大家认清形势,保持警醒。三是乡镇、市直领导班子要到分管领域、驻村包片联系点开展廉政约谈,教育好中层干部、村级班子主职和普通党员干部。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问责问效,在全市上下形成“各级党委(党组)直接抓直接管、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具体抓具体管”的责任网络。
三是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纪律监督责任,主要有五个方面,即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党内监督。纪委要充分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再次强调所有纪委书记不再参与其他工作分工,专司执纪,当好“警察的警察、宪兵的宪兵、得罪人的专业户”,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是“钟馗”就要“打鬼”,是“猫”就要咬“老鼠”。同时还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虽然很难,但这也是你们的重要职责之一。
第三,务必当好“三个表率” 一是讲规矩的表率。规矩,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规矩、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用规矩。同时,要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抓落实,保障“两个责任”有序有效运行,并最终形成落实“两个责任 ”的长效机制。
二是敢于担当的表率。担当,往大处说,就是要敢负责任、敢担使命;
往小处说,就是要不怕困难、能担重任。7月17日,省委李鸿忠书记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过去不可谓抓得不重,不可谓抓得不严,但为什么效果不理想?根本在于党委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大家要认真领会落实好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
三是增强政治定力的表率。定力,是修养要达到的一种境界,就是要做到坐怀不乱,处变不惊,临危不惧。要主动加强学习,自觉接受教育,提升思想境界。通过深入学习,切实把握大势,领悟实质,增强定力;
通过学习,率先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进一步增强“内省”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使我们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自觉行动。
第四,务必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发现一批问题线索。市纪委参照中央、省委巡视组模式,拟定了巡访监察方案,正在开展相关工作。要通过巡访监察、受理网上投诉和信访举报等方式,发现干部违纪线索,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惩戒的惩戒。二是要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研究处理,重点查办“两违”、征地拆迁、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基层“小五长”(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等)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腐败案件。三是要整治一批违纪乱象。为官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更不能为官乱为。在整治违纪乱像方面,市纪委牵头做了大量工作,针对州城治堵保畅、公车管理、农村乡镇干部 “走读”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广受领导认可、群众好评。下一步,要以治理“中梗阻”为重点,重拳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特别是要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强力反腐、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
第五,务必达到“三个效果”。第一个效果,工作作风要进一步转变。要通过落实“两个责任”,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惩戒,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得到重用,在全市营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良好氛围。第二个效果,政治生态要进一步优化。生态,通常用来指自然界中各种生物的生存状态,生态环境好,则各种物质、要素和信息能够在系统内顺畅流动,生物就会茁壮成长;
反之,则生物凋零,物种灭绝。一个地方腐败问题频出,说明其政治生态、从政环境、选人用人存在问题。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既要靠每一名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更要靠各级党委及其领导同志的正确引导和严格管理。一个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平时提倡什么、喜好什么、用什么人,对于一个地方和部门而言,就是导向。只要领导同志态度坚决,整个班子就会纪律严明,整个地方和部门就会风清气正。第三个效果,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偏离了这个方向,就是舍本逐末,甚至本末倒置。要通过抓“两个责任”的落实,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今天已经是9月28号,第三季度即将结束。今天参会的除了市级领导,都是各乡镇党政 “一把手”、市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请大家在落实好“两个责任”的同时,对照各自工作目标,对照州对市的考核指标,一项一项加以分析,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尤其是从今年开始,州政府将直接考核到乡镇,大家要主动适应新的考核体制,认真盘点各自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集大家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大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管党治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近两年来,大家应该看到和感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可以预见,这将成为我们党今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新常态。
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核心环节,权力集中、资源集中、领导干部集中,廉政风险点多、面广、等级高,反腐责任大。我们这些部门的纪律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市委、市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实施以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体责任落实得还不是很到位,作风突出问题还整治得不够彻底,监督责任还落实得不够有力。因此,各部门领导同志必须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要时刻清醒,态度上要旗帜鲜明,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落实得好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紧不紧,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看责任明确不明确、清楚不清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必须要知责、明责、尽责。
首先要知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既有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也有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
既有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也有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既要部门各负其责,又要一级对一级负责。也就是说,只要有一定职务的干部,就有相应的责任,大家对此要有明确认识。
其次要明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省委和市委在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上制定了具体的推动落实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必须主动适应这种工作节奏和步伐,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参加今天集体约谈的同志,几乎都是本部门的党组书记,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担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市委的具体部署。另一方面,要对照省委 “3783”责任体系和市委的《实施办法》,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究竟要负什么责任。
关键是要尽责。有权力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敢担当。大家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定期研究和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
一是要敢于担当。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出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要克服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横向落实到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
二是要严守纪律。党的纪律、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抓纪律开始,让纪律成为第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守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这 “五个必须”,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核心要义,必须严格遵守。同时,要自觉遵守工作、生活中的纪律和规矩。比如,会议纪律,请销假纪律,上下班纪律,干部人事纪律,住房、用车、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规定等。要从党纪党规教育入手,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教育党员干部重党规、明底线、知法纪,引导党员干部凡事都要按纪律来、按规矩办,不碰“红线”、不触“底线”。
三是要领导带头。大家作为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培养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同级纪委和群众监督,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要把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理性界碑,在细微之处时刻保持警醒,在任何时候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小节。尤其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规定等纪律要求,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实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 “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完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要建立落实好对下约谈制度。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1至2次,班子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2次,并根据需要随时约谈。建立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要经常主动谈心谈话,对存在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建立民主测评制度。要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年度“三述”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接受民主测评。同时,要结合开展“双联”富民行动,指导督促联系乡镇、村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要强化监督和问责。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好“四风”问题。当前,作风问题虽然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环境和自觉尚未形成,有的问题仍有反弹回潮的迹象。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各部门一把手要积极支持同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组)的监督,发挥好同级纪委(纪检组)的作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 “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通过问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我就讲这么多。总的就是希望大家把这件事重视起来,把各自的职责履行好,打造务实高效廉洁政府。
谢谢大家。
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暨警示教育大会,是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全县广大干部打免疫针、敲警示钟、上廉政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发展环境,努力开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新局面。刚才,××同志通报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案件中涉及的干部曾经是我们身边的同志,由于他们自律不严、纪律不守,最终滑向腐败深渊,既令人痛心,又发人深省。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深刻反思,时刻警醒、警钟长鸣。下面,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在“不想腐”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个人的行动,总是受到自己思想的支配。思想的“闸门”不紧,行为做派就会“走偏”;
思想上的溃败,必将堕入黑暗的深渊。腐败的产生往往在一念之间。为了防范病毒 入侵,计算机需要安装“防火墙”。人也一样要防范病毒的入侵。特别是现代社会诱惑很多,一些消极的、腐朽的东西也像病毒一样入侵我们的大脑。因此,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提高免疫力,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入侵。
(一)认清当前反腐新常态,做到心存敬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拳出击反腐、铁腕整治作风成为一种新常态。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书记指出:“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赵克志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在市委一届七次全会上,刘奇凡书记要求:“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广大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可以看出,中央和省委、市委反腐败的态度越来越坚决、力度越来越大、措施越来越严。同时,强化问责也成为一种新常态。从中央查处干部的情况来看,截止今年11月27日,十八大以来中央共查处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53人,说明反腐无禁区。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查处的情况来看,749人被终止省、市、县人大代表资格,467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近187人,说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不管涉及多少人都要被查处,广大干部不要存在“罚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从云南晋宁县“10·14”群体性事件问责情况来看,目前被问责的16名责任人中涉及到该县委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理由是对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指导、督促不到位,没有督促镇党委采取措施解决村班子存在的不团结、不作为等问题,导致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无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这说明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也要被问责。这也提醒我们,目前全县向组织提出申请不再担任领导职位的干部和即将退休的干部,思想上不能懈怠、工作上不能放松,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位一天、工作一天都要好好干、用心干、尽力干。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清新形势、认清新常态,做到心存敬畏。一要敬畏权力。权力是“双刃剑”,用权为公,能带来掌声与荣誉;
以权谋私,则带来罪恶与镣铐。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做官。我们干事的平台是组织给予的,要摒弃那种 “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负责的工作和事业决不是获取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意味着一份职责和使命,把权力看成是回报组织、奉献人民、服务社会、实现价值的工具,真正“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要正确对待亲情、友情,不搞“潜规则”,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二要敬畏法纪。领导干部因为手中掌握着权力,所以有时容易挣脱法治的束缚,触碰法纪的高压线,这是极其危险的。因此,一个领导干部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要敬畏法纪的威严,带头学法、守法,培养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严守从政准则,恪守职业操守,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不要谋求法纪之外的特权和利益,要始终在党纪国法约束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时候都不逾越法纪“高压线”,更不能把法律当儿戏。三是敬畏人民。要弄清楚自己与群众的关系,摆正自己的公仆身份,时刻把群众路线作为自己工作的立足点。要树立勤政意识,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老爷作风。要深怀爱民之心、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来待,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办。面对群众的诉求,不能置之不理,不闻不问,要诚心的倾听,切切实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实际行动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认清贪污腐败的危害,随时懂得珍惜。腐败不仅影响党的形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败坏社会风气,而且对自身和家庭也是一种致命的打击。抵制不住今天的诱惑,终会失去明天的幸福。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清贪污腐败的危害,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懂得珍惜。一是珍惜政治前程。领导干部职位就像塑料袋里的水,党组织的提拔重用一次,就相当于往袋子里注入一次水,岗位越来越重要,水位越来越高,而贪污腐败就像一根对准着塑料袋底部的牙签,一旦把握不好自己,做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事,就像牙签刺通塑料袋一样,之前拥有的权力、平台、政治前程都将不复存在,可以说是名誉扫地、颜面丢尽。所以,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算清这笔 “政治账”,懂得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坚定理想信念,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干部。二是珍惜经济待遇。现在领导干部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从工作考虑组织上给予了许多必要的待遇。细算起来,奉献与得到相比,得到的已经很多,如果再去贪赃枉法,被问责查处,值得吗?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仍然不满足,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才如梦方醒,痛悔一生。一个人一旦到了被查处的地步,既要被治罪、又要退赃款,既成了世人唾骂的罪人、又成了被党纪国法制裁的犯人,从而失去固定的经济保障,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功名利禄面前不动心、不迷眼、不伸手、不动摇,做一个干干净净的好干部。三是珍惜家庭幸福。一个人当上领导干部后,他带给亲人的是光荣与自豪,同样如果他骄奢淫逸、贪赃枉法而身败名裂时,他对亲人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致命的。腐败分子也是人,也有妻儿老小,三朋四友。他们落马之后,家属子女无疑将陷入空前尴尬、难堪和忧虑的境地;
尤其是一些大搞“家族腐败”的官员,往往是“一人落马,全家遭殃 ”,苦心经营多年,一朝繁华梦醒,全家锒铛入狱,几代人难以翻身,代价不可谓不沉重。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御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要做一个清清白白的好干部。
(三)认清贪污腐败的根源,筑牢思想防线。拒腐防变没有“天然免疫力”,更没有“绝对的保险箱”,只要放松对世界观的改造,就会导致宗旨淡薄,道德滑坡,最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从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等方面上反省,从思想根源上认清贪污腐败之害,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领导干部走向腐败堕落,往往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人生观发生了扭曲。有的贪图享受,害怕艰苦,热衷于灯红酒绿,沉湎于低级趣味;
有的甚至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贪赃枉法。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没有守住“道德底线”,任由道德滑坡,最后滑向了罪恶的深渊,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要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深刻教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有的领导干部认为“为官不易”,工资不高,组织的要求严格,这个不准干、那个要禁止。还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看待自己的进退流转,看到同级别的人得到升迁,自己得不到重用时,往往心有怨言,心态失衡。如果不加以制止,任其发展下去就很可能一步一步走向消沉甚至堕落。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价值要体现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人民上,与别人比的是对社会的贡献而不是钱财和面子,要始终以平常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三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党纪国法上心存侥幸,最终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有的领导干部自以为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可以高枕无忧;
有的领导干部觉得自己身份特殊、保护伞厚、关系网广、哥们义气铁,即使败露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腐败不一定会暴露,被查处的概率很小。这些都是错误的认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克服侥幸心理,依法行使权力,做到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二、装好行为上的“安全网”,在“不能腐”上取得新成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坚持用机制治腐,用体制防败,用制度管人,从细节上拒腐防变,使领导干部“不能腐”。
(一)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产生腐败,权力总有可能被滥用,不接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作用,对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的开展,以及党风政风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一把手”要加强监督。近日,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大家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监督实施。同时,“一把手” 在抓好自身廉洁从政的同时要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确保班子成员和其他人员自觉做到干净干事。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其他人员之间要保持健康的关系,切不可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全县各级干部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主动接受监督,严格约束自己,坚持阳光操作,做到政策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公正,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的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二)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查找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希望大家要切实抓好整改,不要活动一结束作风就反弹,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活动办、县绩效办要抓好跟踪督查。前不久,县委出台了《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要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抓好落实。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着眼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管人、管财、管物的措施,扎紧制度的笼子。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作风建设无小事,必须紧而又紧、严而又严、实而又实。在作风建设上,各级各部门要做到令行禁止,上级规定不准做的坚决不去做,上级要求做的坚决做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五要七带头”,坚决查处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占房、招标接待和违反上下班纪律等行为。这次会议结束后,全县要再次掀起作风建设的新高潮,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把好小事小节小利。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小节”亦如此,同样具有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平时不拘小节,渐渐就习以为常,最终就有可能微恙成大疾,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大量的实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滑入腐败“泥潭”,缺口往往从交友不慎,由喝点小酒、玩点小牌、收点小礼开始的。对小细节不在乎、对小毛病不及时改正、在小事上自我放纵,往往在有意或无意中误入歧途,铸成不可挽回的大错。领导干部的生活小节不仅与个人的思想道德和精神状态紧密相连,而且与党的事业息息相关,小节不保,必损大节。因此,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祸患常积于忽微”之心对待小事、小节、小利,严格要求自己,慎微慎独、防微杜渐,在心中划一条“红线”,严格守住做人、为官、处事、用权的底线,与人交往要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不该交的人不交、不该喝的酒不喝、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抗得住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种好工作上的“责任田”,在“不敢腐”上开创新局面 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广大党员干部 “不敢腐”。
(一)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我县各级党委党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部署和安排,只提要求、口头表态、签责任书;
有的领导干部落实责任不敢担当,存在“老好人”的思想;
有的地方和单位执行制度不严,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等等。对于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在组织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和示范带头等方面抓好落实。要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
要更加选好用好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强化监督意识,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使干部既勤政又廉政、既干事又干净;
要大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要深入开展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拆、食品药品安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民生特派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主要负责同志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党组)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既挂帅又出征,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成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 “一岗双责”的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分管干部突出问题的解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一项重要任务是对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集体约谈,县委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大家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今后考核考察干部,要看干部的担当,对那些为官不为、不敢抓不敢管的干部不予重用。
(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就是贪污腐败头上一把刀,随时起着震慑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狠抓作风建设,形成全县范围内反腐肃纪高压之态,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转变,从根源上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以过硬的作风为党凝心聚力、汇集力量提供坚实根基。要进一步完善纪委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强化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作用,放下不该管的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前几天,县委出台了《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既有对党委的要求,也有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从目前全县开展家电下乡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基层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要加大 “打苍蝇”、“灭蚊子”的力度,坚决打击“小官小贪”行为。
(三)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坚强后盾。要加强纪检监督队伍建设,打造一个有为、有位、有威的纪检监察组织,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这里我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几点要求。首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这样才能说得起硬话,打得了硬仗。其次,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敢于扯袖子、敲警钟,要成为一把“利剑”,对于各种腐败行为和歪风邪气要敢于亮剑、开刀,对于各种腐败分子和违规违纪人员要敢于亮招、出拳,做到“再硬的骨头都敢啃、再厚的情面都敢破、再大的马蜂窝都敢捅”,做到宁愿受到干部出事前的误解和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的悔恨;
宁愿听到干部在办公室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干部在高墙内的哭声。再次,要公平公正、善于办案,做事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法纪不讲关系,要想办案、敢办案、会办案、办好案,成为反腐铁军。
同志们,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抓好新形势下管党、治党工作,关键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我们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开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新局面,为全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在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5月25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市委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6月12日,全市召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议,宏建书记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刘本良书记对我区落实细化“两个责任”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区委专门印发“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为传导责任压力,推动责任履行,区委决定,对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区级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开展约谈。
刚才,约谈了区旅游局××局长和××书记,大家对中央“两个责任”和省委《意见》的认识都非常到位,总结了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谈了具体的举措。一会,还要组织签订承诺书,开展知识测试,知识测试在全省还是创新,事先也没有告知你们答案,主要目的就是让大家在思想上紧起来,主动担起责任。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要牢记政治使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也对落实好“两个责任”作出具体部署。为贯彻中央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决策部署,省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省纪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这是我省第一个系统规范“两个责任”的省委文件,顺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彰显了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担当,为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指明了方向,为确保中央、省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落实“两个责任”,是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摒弃认识上的误区,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使命。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一会,还要签订承诺书,书记签订的是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纪委书记签订的是履行监督责任承诺书, “签字背书”是一种形式,但决不是形式主义,不能一签了事,万事大吉,承诺了,就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旅游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认真落实好统筹部署、健全机制、宣传教育等9项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要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姚书记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好组织领导、安排推动、教育监管、清正廉洁等4项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好分管职责、工作指导、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等4项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纪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组织协调、纪律监督、作风督查、查办案件、警示教育等5项责任,聚焦监督主业,执好纪、尽好责、把好关,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三、要推动责任履行。要及时安排部署,结合省委出台的《意见》、区委《意见》和旅游局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分类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将《意见》要求一项一项落到实处。要抓好各项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和正风肃纪工作,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区纪委将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以儆效尤。
四、要强化示范表率。落实“两个责任”,重点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因此,单位负责同志要有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气魄,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敢抓敢管,严于问责,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带头坚持廉洁从政,带头引领作风转变,为广大党员干部树好旗帜,时刻警醒自己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守住政治生命线,确保在从政之路上不栽跟头。
在“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现在开会。
按照市委、市纪委和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和实施意见,经处党总支研究决定,今天下午召开我处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集体约谈会议。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管理处党总支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各支部委员。
会议有3项议程:一是由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进行宣讲约谈;
二是由处党总支书记兼处纪委书记司传忠同志就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宣讲约谈;
三是请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由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进行宣讲约谈。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律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2日,省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省委书记郭庚茂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14日,市委印发了我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委郭瑞民也对我市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15日,市局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印发了中共信阳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对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要求。
处党总支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是由处党总支、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党总支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处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处纪检部门承担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的日常协调工作,并按照党总支部署,落实相关领域的监管责任。这3个层次的责任既有区分,又有交融,班子集体责任是由个体组成的,是由个体承担的,作为主要负责人,自己的 “责任田”出了问题,这种责任最终还是要落在党组织主要领导身上。
因此,处党总支成员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职责,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意识,严格按照局党组的部署,从5个方面来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尽到的政治责任。处党总支要义不容辞地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认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浉河的建设管理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负首责、负总责,必须具体抓、抓具体、系统抓、抓系统,做到工作重心有把握、任务重点有明细、重大事项亲自办、重要案件亲自督。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既要管事更要管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切实履行好 “一岗双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
二是落实作风建设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作风建设是关键。处党总支要把主体责任的落实,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同反“四风”相结合,同加强和改进作风相结合,把主体责任贯穿于作风建设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切实抓好整改,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件件抓整改,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标准及时间要求,着力解决精神懈怠、满足现状、进取心不强等问题。要坚持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及局党组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优良的作风正党风转政风。
三是落实防治腐败责任。反腐败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以落实市委、市政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意见》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纳入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落实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的制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与党的建设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问责,切实落实各级党组织在惩治腐败工作上的主体责任。
四是落实支持保障责任。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当好后盾。同时,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出重要决定或出台重要决策、干部人事任用等,要按照程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五是落实正己正人责任。处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当作政治责任和硬件任务,切实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班子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示范、树立标杆、传导压力,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在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同时,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特别要管好自己,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执行说法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发挥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作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畅通下达上传渠道,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要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制定防范措施,确保管得住、防得牢,树立清风正气。
下面,会议进行第二项,请处党总支书记兼纪委书记××同志就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宣讲约谈。
下面,会议进行第三项,请工程技术科和综合管理站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表态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首先,请工程技术科科长××同志作表态发言,综合管理站准备;
请综合管理站站长××同志作表态发言。
同志们,刚才,我和××同志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宣讲约谈,2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落实好、执行好,努力营造“单位讲正气、班子讲团结、做人讲诚信、做事讲原则”的浓厚发展氛围。
一要主动担当。处班子主要领导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要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以上率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二要班子带动。处党总支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既要明确班子责任,团结一致,共同负责,又要明确班子成员的个体责任,分清主次,互相监督。要将主体责任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落实到班子成员,确保职责明确不遗漏、措施保障不马虎、任务完成不懈怠;
落实责任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班子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班子带头不做。只有班子团结一心、步调一致,才能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克难攻坚,才能更好地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为浉河管理处的发展营造团结、融洽的良好氛围。
三要履职到位。处党总支和纪委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做到“四到位”,即执行制度到位、实施管理到位、查处问题到位、以身作则到位,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四要严肃问责。每位领导干部不仅要洁身自好,确保自己不出问题,还要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要睁大眼睛,紧盯重点部位,一旦发现问题,务必认真对待,及时查处,严格追究,不袒护、不包庇、不姑息、不迁就。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完善责任分解、监督问效、倒查追究的系统链条,要坚持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廉政诫勉等多种手段并重,做到刚柔相济、宽严适应,促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同志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落实责任,根本在敢于担当,关键在落实。处党总支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及市局党组的要求,切实增强党性观念,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真正把“两个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为推进浉河管理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讲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是传达安排部署我校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我们党历来对各级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责任有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7月22日,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中央提出“两个责任”,是基于对形势的准确判断,源于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深刻忧思,出于对党所肩负历史使命和现实任务的责任担当。省委出台实施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彰显了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担当。市委对落实 “两个责任”高度重视,8月13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传达了省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驻马店座谈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8月21日上午,市委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8月27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两个责任’集中宣讲约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宣讲或集体约谈,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身上。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既是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宣讲,也是对这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我就学校贯彻落实 “两个责任”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认真的落实好“两个责任” 过去,虽然我们在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不够明确、还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诸多不足。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履行好、没落实好。
新的形势下,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两个责任”的再重视、再部署、再强调,实际上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认识上、执行上、落实上进行纠偏。一要在认识上纠偏。认识必须到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真正成为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让“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分内工作,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入脑入心,内化为认识自觉、行动自觉。二要在履责上纠偏。责任必须明晰,必须解决好责任由谁负、谁负什么责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种好自己的 “责任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三要在追责上纠偏。追责必须严格,对发生违纪问题的部门,特别是产生严重不良影响、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旗帜鲜明地严肃追责,对追责到什么程度、追责到哪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执行,不容忍、不袒护、不纵容、不打折扣。
二、厘清责任,坚定不移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7月22日,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全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把握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时刻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我校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按照学校最新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从作风建设、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等方面履行好“两个责任”。
(一)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抓作风建设。作风建设事关党风政风和干部形象,很多腐败现象都与作风问题密切相关。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首先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需要各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组织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要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担当和主要职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也是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在这个问题上,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毫不含糊、主动担责。要把本基层党组织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同落实。当前,尤其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意见的贯彻执行,坚决反对 “四风”,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发生。要坚持对党员干部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要从上班时间休闲娱乐、办事拖拉等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一个一个问题、一个一个节点地抓。要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二要突出领导带头抓作风建设。党员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重点对象,也是抓作风建设的责任人和组织者。作为领导干部,不抓作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要专门研究、分解责任、亲自督促,强力推动作风建设工作落实。要带头示范,以自我革命的精神,鲜明对待作风问题的态度,特别是在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敢于把自己摆进去,直面问题不足,深刻查摆作风差距、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做到立说、立行、立改,体现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良好姿态,引领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三要强化纪检监督抓作风建设。校纪委和各附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作风纪律执行情况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常态化的作风督查,对党员干部执行各级作风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妨碍学校发展和影响学校形象的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为官不作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党员干部生活“三俗”化等问题。
(二)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并重,有力预防腐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是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全校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将其作为履行 “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要抓住廉政教育这个基础。只有抓住教育这个基础性工作,才能有效解决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总开关”、“总阀门” 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触及灵魂、震撼心灵,让各级党员干部思想上紧起来,对法纪有敬畏之心。要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首要的在于执行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也就是“两个责任”。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构建起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三要抓住权力监督这个关键。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重点部门,要增强监督力度和监管效果。四要以改革的办法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条件。要把深入推进机制体制改革作为预防和消除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规范行政行为、消除腐败空间,使腐败无处藏身。
( 三)以坚决的态度惩治腐败。零容忍惩治腐败,是对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提出的严格要求,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任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含糊。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反对腐败。校党委坚决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无论涉及到谁,都绝不姑息。对于纪委在执纪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校党委将及时协调解决,大张旗鼓支持纪委办案。各级党组织同样要态度鲜明地支持校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不得设置障碍、阻挠办案。二是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全程监控。重点对招生、人才招聘、职称评审、财务管理、奖贷助学金发放、教材及物资设备采购等工作进行适时监督,对新校区项目预算审核、材料认质认价、工程变更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切实预防腐败发生。
三、强化担当,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保障,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宣传引导、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全校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领导定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自身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组织、强领导、强保障,一层一级落实下去,既要明确责任,更要传导压力,把责任细化到具体工作、具体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协调到位、监督到位。
(二)创新方法促推进。要按照省委、市委有关意见要求,分级分类建立台帐,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工作成效,让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无处可藏。要强化基层指导力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升华为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制度机制,在学校实现落实“两个责任”的程序化、制度化。
(三)宣传引导强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微博等媒介,广泛宣传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落实“两个责任”营造浓厚的氛围;
要主动开展“两个责任”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全校广大教职工的监督,让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的监督手段。
(四)强化追究抓落实。校纪委要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进“两个责任”工作中走过场、搞形式的行为,要约谈党组织负责人。要强化责任考核,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分值,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强化责任追究,今后我们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将实行“一案三查”制度,除严肃查处当事人外,还要对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责任倒查,对因未落实责任导致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同志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精神,自觉站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务必抓住、抓紧、抓好,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为学校和医院的又好有快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向各县区委和市直部门党组定目标、提要求、压责任,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要求全党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切实解决消极腐败问题。但从实际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究不力等问题,制约和影响着反腐败的成效。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赵正永书记在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努力在陕西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厘清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分工,进一步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过去,一提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人都认为这是纪委的事,一些党委(党组)书记也有“抓业务是硬任务,抓廉政是软约束”的消极思想,甚至存在“抓发展是大事实事,抓反腐是没事找事”的糊涂认识和“不出腐败是成绩,抓出腐败是问题”的错误观念。有的党委(党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开个会、讲个话就万事大吉了;
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
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
有的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愿担当,导致一些群众反映的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发了群体访、越级访、非正常访。这些问题在有些县区和部门比较突出,教训非常深刻。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转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种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各级党委(党组)决不能只重中心工作不抓党风廉政、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责任负责到底。二是要增强主角意识。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的首要、直接、全面责任,当好 “主角”,挑好“大梁”,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要增强担当意识。要克服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四是要增强自觉意识。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培养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同级纪委和群众监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二、明确重点任务,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 反腐倡廉实践表明,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
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有新进展。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最近,省委、市委都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要坚持向中省基准看齐,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 责任、各套班子党组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谁来负责、怎样负责的问题,落实好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选好用好干部。最近,市委正在结合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修订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制定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和干部交流使用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出台后,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探索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要逐步建立“三龄一历”(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严格审查和公开查询机制,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和领导班子定期研判制度,认真执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和拟任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制度,探索建立干部提名责任制度。要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也是要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牢牢站稳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要坚决纠正,绝不姑息。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立行立改。目前,全市首批17项、第二批5项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第二批8项、第三批12项立行立改事项正在进行,责任单位和包抓领导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十项重点工作,建立完善纠风专项治理、案件查办、民主评议 “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村一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报》,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扭转当前农村基层信访矛盾高发多发群发的态势。要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开展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百日治理”,包案解决重点信访、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问题不解决,导致出现重大群体访、越级访、非正常访的,必须严格追究有关县区委书记、部门党组书记的责任。要深入推进“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排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市委、市政府贯彻中省有关规定制定了“八项措施”,对招标投标、“三公”消费、机关单位人员招录、国有资产管理等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节点加强了防控,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财政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管理和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县部门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期向社会公开。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做到“没商量、不变通”。市纪委要尽快制定今年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运用好述廉成果。
四是领导和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履行职责。支持纪委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是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建立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为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撑腰助威。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每一项审计结果出来后必须提交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把审计出的问题“翻译”出来,并提出处理意见。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要有明确态度,任何一个环节做不到,都是失职。
五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要继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县领导班子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巩固好活动成果。要开好第二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第三茬次集中轮训和集中整风,查思想、查行动、查对群众的感情和态度,使每位党员都受到教育、得到警醒、获得提高。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依法办事,带头抵制“四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强化工作措施,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建立保障措施,形成抓落实工作机制。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从领导机制、清单机制等八个方面完善了强化落实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贯通、逐级负责、全面落实的完整链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与市委督查室合二为一,承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等职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参照市上做法,尽快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机制,形成党委领导、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建设大格局。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四个“主体对主体”,即主体对主体布置任务、主体对主体明确责任、主体对主体督导检查、主体对主体报告工作,把主体责任一直传导到最基层。要突出问题导向,在每年的年初,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细化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反腐倡廉责任进行细化分解,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背书,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要采取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抽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每年1月31日前,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总结上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各级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反腐倡廉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三是开展廉政巡查。市委制定了《××市党风廉政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将每年选取部分县区、市直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巡查。今年巡查的重点是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过程中反馈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市纪委要尽快拿出廉政巡查工作方案。廉政巡查要立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被巡查的县区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巡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凡是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即知即改,集中整改;
凡是巡查中提出的建议,都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
凡是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市委近期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实行硬考核。初步计划分四个类别,考核评选出一类、二类、三类单位,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受到市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四类单位。对考核评定为三类的党委(党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对评定为四类的党委(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实行“一案双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参照市上做法,及时修订完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抓好考核工作。
同志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一项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具体要求上来,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小康××、幸福××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利用这个机会,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文件有规定。今年2月份,市委印发的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要负责约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 依法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二是市委有要求。前段时间,市上召开的全市“工作落实年”动员部署会上,虞书记就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了明确意见,要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的监督检查和严格评价,制定和推行约谈制度。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领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管党治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近两年来,大家都能看到,也能感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把落实 “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可以预见,这将成为我们党今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新常态。希望大家对此能有清醒认识,真正做到牢记在心、狠抓在手。
一是政治上要立场坚定。政治上坚定,就是党员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和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具体到党风廉政建设上,就是要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相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实施办法》,靠实第一责任,抓好教育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自己工作的份内之事,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贯穿在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
二是思想上要时刻清醒。在今年的中纪委全会上,习总书记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并详细阐释了严峻性和复杂性的深刻内涵。不论是从中央的要求和判断来看,还是从我们地方工作的实际来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的确还十分紧迫,还很繁重,必须始终抓牢抓好。希望大家在思想上要始终保持清醒,切实把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掌握在手里,尤其是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和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决不能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和出现的各种突出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切实能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态度上要旗帜鲜明。在当前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实践中,无论是人大常委会还是 “一府两院”,都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拥护中央的决定,始终如一地贯彻省、市委要求,积极主动地践行廉政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能因为人大不管具体审批和人、财、物就放松反腐倡廉,相反,我们作为监督机构,在这方面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也不能因为业务工作繁忙就顾不上抓主体责任落实,要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进一步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范围,切实明确工作责任 主体责任落实的好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的紧不紧,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看责任明确不明确、清楚不清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必须要知责、明责、尽责。
一是要知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既有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也有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
既有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也有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既要部门各负其责,又要一级对一级负责。也就是说,只要有一定职务的干部,就有相应的责任,大家对此要有明确认识。
二是要明责。参加今天集体约谈的同志,绝大部分在党内担任着一定的职务,不管是主要负责同志,还是班子成员,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担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对照省委“3783”责任体系和市委《实施办法》,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要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究竟要负什么责任。
三是要尽责。有权力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敢担当。大家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实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定期研究和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找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着力重点,切实强化工作举措 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和重点,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找准着力重点,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确保“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发挥好“一把手”的作用。今天在座的各位,很多是单位或者部门的一把手,绝大部分在党内都担任着一定的职务。对一个单位或部门来讲,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 “总抓手”,在责任体系中居于关键、重点、核心的地位,担负着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等各项职责。只有“一把手”静下心来认真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本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抓、该管的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才能落到实处。同时,不管是“一把手”,还是班子成员,不管是我们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是“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把“三严三实”的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要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对下约谈制度。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1至2次,班子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2次,并根据需要随时约谈。建立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主动谈心谈话,对存在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建立民主测评制度。要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年度“三述”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接受民主测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钉紧、钉实、钉牢。参加今天集体约谈的同志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自觉纠正“四风”问题,努力在严禁公款消费、从严从简公务接待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围绕重点岗位,严格排查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可能出现的漏洞及时堵住。要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我就讲这么多。总的就是希望大家把这件事重视起来,切实抓紧抓好。
谢谢大家。
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主要是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传导压力和责任,指导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 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两个责任”,是党中央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就如何贯彻主体责任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一要在政治上坚定不移。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真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份内事。要时时把讲政治贯穿在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同省委部署要求同频同振、同步同拍。
二要在思想上敏锐清醒。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十分紧迫,这是对全党上下的深刻警示和提醒。我们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在思想上始终保持敏锐清醒,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突出问题不能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更不能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三要在态度上旗帜鲜明。法制办是省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担负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任,使命光荣、责任更大。这就要求我们更要旗帜鲜明地拥护中央的决定,始终如一地贯彻省委要求,积极主动地践行廉政规定,绝不能有任何等待观望,绝不能因为我办纪检机构不健全就忽视党风廉政建设,不能认为法制办是清水衙门就放松反腐倡廉。
四要在行动上勇于实践。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作用,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监督,坚持以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另一方面,要结合法制工作实际,细化我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办法,拓展研究勇于实践,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和廉政建设。
二、贯彻省委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确保“两手硬”和“双促进”。
一要把省委总体要求贯穿始终。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攻方向。王三运书记提出了“六个同向发力”、强化“三敢意识”、体现“三严要求”、抓好“三个延伸”的要求。省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王三运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贯穿法制工作始终,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立法、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复议能力、强化备案审查、办理法律事务等工作相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要把主体责任体系贯穿始终。省委《意见》明确了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我们要以贯彻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为主线,结合政府法制工作职能,分解细化三大职责,明确班子的集体责任、主人领导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 ”。要全面对接七大任务,梳理法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堵漏洞强措施、抓重点带全局。要建立健全八大机制,把各项制度实化细化具体化,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要充分利用三大载体,创新方法举措,树立更高标杆,努力在深入实施“三大行动”中改进作风、锻炼干部。
三要把层层传导压力贯穿始终。要建立健全落实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一是建立对下约谈制度。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各班子成员1至2次,班子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处长2次,并根据需要随时约谈。二是建立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长主动谈心谈话,对存在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同时要坚持干部任职前谈话制度。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要把处级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年度“三述”内容,每年至少“三述”1次,并接受民主测评。党组每年对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结合法制工作实际,当前我们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要以“高压线”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正确评估自身所处的环境、底线和违法违纪成本,用全新的理念、全新的态度、全新的要求约束自己。要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落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切实做到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觉站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谋划和推动法制工作,真正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要以“责任田”的意识履行主体责任。要健全党组统一部署、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牵头抓总、各支部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格局。党组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将法制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采取研究谋划、明确任务、健全制度、检查考核等方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管好自己、做好表率的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主动研判、承接任务、细化措施、监督管理等方式,自觉把肩负的责任承担好履行好。机关党委要按照党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落实主体责任的牵头抓总和日常工作。各支部要依法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三要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钉紧、钉实、钉牢。要从细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严禁党员干部公款请客送礼、收受下属单位或与工作有关的吃请和收受土特产等行为。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自觉纠正 “四风”问题,努力在严禁公款消费、从严从简公务接待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党员干部要树立进位争先、勇于担当、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把心思放到干事创业上,把精力用到履行职责上,把功夫下到推动工作上。要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四要以“创新性”思路抓好当前工作任务落实。
要注重发挥廉政建设在整风肃纪、汇聚力量和监督保障方面的功能,实现廉政建设和法制工作的有机融合,通过廉政建设带动促进法制工作,通过法制工作促使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去年以来,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我们对一些列入改革重点的工作,大胆创新、突出特色,呈现出许多亮点和创新性做法。如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创新改革行政执法考试模式,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推进市级综合执法等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良好。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在创新思路、抓主抓重、改进方法上下功夫,不断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在全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专题召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中央、省委、市委都高度重视。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陆续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多次强调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害就是落实主体责任。省委、市委都在积极抓好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6月16日,市委举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钱建民书记专门听取了包括我区在内的8个单位的工作汇报。6月18日,市委又召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工委)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这些动作都足见上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要把上级的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好,使大家进一步增强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会好、落实好。7月1日,区委常委会已专门研究通过了2014年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区委通过建立我或金水法书记约谈“一把手”制度、实施“一把手”任前廉政谈话和强化主体责任考核等方法传导压力,转变思路,倒逼责任落实。下面,我就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内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这不仅仅是提法上的改变,而是意味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的重大调整,意味着党委、纪委工作职能的重大转变。过去,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现在党委负主体责任,就是说不仅要承担领导责任,而且把过去由纪委为主抓实施,变为党委抓实施,实施主体的层级提高了。纪委负监督责任,主要是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必须了解主体责任的涵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年初的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党委承担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这五个方面,可以理解为包括三个层次的责任: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等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 “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说的简单点,就是以后你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必须亲自抓在手中;
如果出现廉政建设问题,党委书记要负责任。
二、充分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 中央提出党委主体责任,是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历史和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党的性质决定的。腐败现象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水火不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集中体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各级党委、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觉悟、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二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章明确指出:“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等。这充分表明,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三是形势的迫切要求。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反腐败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纵观腐败案件的发生,分析根源,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党委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
应该说,我们×××区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也有好的做法。但是,对照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新要求,对照先进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我在上次钱建民书记主持召开的市委座谈会上也已汇报到,主要是四条:一是认识不清。一些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和区机关部门党组书记仍然认为党委(党组、工委)的主要工作就是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具体业务工作,没有把它纳入党委工作 “主业”,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二是落地不实。有个别党委、党组对主体责任报告制度不落实、慢落实,对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说起来很重要,做起来打折扣。三是担当不够。有些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工委)没有很好地担负起主体责任,反对“四风”和作风建设的一些要求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还习惯于当老好人、不敢得罪人,对腐败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查处力度不大。四是追责不严。追究责任不够严肃,力度不够、程度不明确,影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各级党委一定要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
三、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务虚,必须务实。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5方面要求,对照省委细化提出的党委(党组)9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7条具体要求,逐条抓好落实。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1、要明确分工。责任不同,分工也不同。要根据新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重点,切实守好土、尽好责。一方面,党委要根据履行主体责任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两院”的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目标,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各级党委要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工作汇报,定期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保障纪检监察组织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切实领导好、组织好、推动好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要发挥好各纪检组织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作用。区级层面,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好“两个为主”的要求(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充分保证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镇(街道、开发区)纪(工)委要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按照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明确的8大项工作职责,集中精力协助党(工)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监管、队伍作风建设、案件查处和农村 “三资”管理等工作。部门派驻(出)纪检组织,作为纪委派到驻在部门的专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八项规定”等情况的监督,同时要明确与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关系,对驻在部门机关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不包办代替。
2、要重点部署。结合抓好下半年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再部署。一要打造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各级党组织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好各级“一把手”的职责,做到“一把手”带“一把手”、“一把手”与副手协作,确保每个节点都有专人负责,形成责任网络。二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各级党委要把管党治党作为头等大事,把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正风肃纪、加强干部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部署。特别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权力清单、阳光政务等工作,全面查找风险点,控制权力点,消除党风廉政建设的盲点。三要严格对照检查考核办法落实任务。我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作出重大调整,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不同,分别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大家务必抓好落实。四要加强宣传。主体责任提出至今不过7个月时间,大家的认识还需要逐步深化,工作也还要不断探索。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念,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挖掘宣传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相互借鉴学习,更好落实主体责任。
3、要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在这里,我再具体强调三项工作:一要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按照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年初我区也发文出台了相关制度。各级党委要按规定每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二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整个形势是抓作风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但是我们仍然有发现个别单位、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到现在仍在顶风违纪,还有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请大家务必高度警醒,始终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自己要作好示范、从严把关;
对下要加强教育管理,经常督促提醒。区委将从严正风肃纪,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防止反弹,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三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对腐败行为,大家要树立“零容忍”的理念,严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突出问题,坚决打击顶风违纪现象,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要带头示范。在座的都是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切实杜绝重行政职务、轻党内身份的倾向,不折不扣履行抓各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坚持“四个亲自”。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做到 “四个带头”。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要当好“四个角色”。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四、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纪委是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负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作为党委,必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创造良好条件。
以前,纪委介入的工作很多,凡是容易腐败的领域都叫纪委提前介入,削弱了纪委的监督职能,也牵制了纪委大量精力。现在,要求纪委工作“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全力支持纪委明确主责、聚焦主业。
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工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保障。一是议事协调机构调整问题。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177个调整为15个。对纪检监察机关转移出去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搞好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二是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问题。省纪委要求各区(县、市)纪委的内设机构要结合实际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在今年底或明年初顺利启动。纪委要牵头会同组织部、编办抓紧调研,提出方案。三是派驻(出)纪检监察负责人分工问题。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规定,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得兼任驻在部门机关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对此要抓紧进行调研,提出方案,抓好落实。四是镇街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兼职问题。目前还有不少乡镇存在兼职、分管其他工作等情况,有些出现了影响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主业的情况,对此各镇街要认真自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加快作出整改,确保镇街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主责主业上。
另一方面,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大胆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一要加强政治监督,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在意识形态上认识不清、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唱反调、政治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监督处理。二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将其纳入纪委工作范畴。三要加强作风建设,抓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聚焦“四风”问题,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条禁令”、市委“26条”实施细则和区委“二十五条”细则的落实,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力、执行力和担当力。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履职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为履行好监督责任和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提供队伍保障。
落实“两个责任”要敢于动真碰硬 参加了市纪委组织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做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感触颇深,结合会议精神,就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谈体会。
一、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目标 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必须要亲自抓、负总责,党组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我们要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凝心聚力、强化领导、真抓实做,全力打造党风廉政建设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动真碰硬、追责问责 落实“两个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关键所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它牢牢抓在手上。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一要狠抓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主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实现机关作风根本好转。二要狠抓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执行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高压线。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的党员改变严肃追责问责。
三、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落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就意味着纪检组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监管力度,特别是财务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要摸清情况、及时清理。对被放映的同志要及时约谈,要求其作出说明,立足抓小、治病救人。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纠正的纠正、该问责的问责。
通过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会,不仅暴露出我们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与会的党组书记们提了个醒,党风廉政建设关乎人心向背,不容懈怠。做为市畜牧兽医局党政主要领导,我要用这次会议精神时时警醒自己,不愧党的教育和培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一项政治任务贯穿工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把市畜牧兽医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新阶段。
落实主体责任约谈表态发言 强化主体责任 明确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乎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科学发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人口计生委党组的重要职责,更是党组书记的“本岗主责”。我感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计生委党组作为一个部门的领导核心,落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必须承担起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
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市人口计生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明确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求,于2014年党组研究决定,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政法、信访等工作;
同时,原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市长热线、“民心网”办理答复工作由监察室交付给其他处室负责。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属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除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案件查办、案件管理等外,已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抓好人口计生系统内执纪问责、查办案件上来。调整分工后,进一步明确重置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在纪检组开展全委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法规制度、开展党风政风建设和执纪监督查办案件工作中,委党组给予加强和支持。我作为党组书记,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定期听取驻委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委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做到心中有数,有基本判断。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要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对一个时期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和具体措施。对重要案件要直接督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主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的范围,明确责任人,防止责任虚设、责任不清。我作为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领导责任,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教育责任,定期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管理责任,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五是示范责任。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做好勤政廉政的表率。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参加市纪委组织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约谈会,震动很大,感触很深。作为市城投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党和人民把一方重任交到我们手中,既是对我们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的重托,我们必须牢记使命,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严肃认真、坚定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到实处。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从从严治党开始,在从严治党中形成。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推动本溪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建设好我们的家乡,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横下一条心抓党风、改作风、反腐败,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给权利构建牢不可破、密不透风的制度笼子。要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建立起让全体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已经成为当前落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体系的迫切课题。尤其是在廉政风险高发的领域,必须建立起纲纪严明的制度规范,持之以恒地加以贯彻,严密细致地加以完善,让制度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保持高压反腐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不手软。要拿出敢于“动真碰硬”的狠劲, “踏石”、“抓铁”,不怕难,不怕硬,不怕得罪人,坚持严查严纠,敢于出招 “亮剑”;
要拿出锲而不舍的韧劲,正确认识作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坚持一查到底、一改到底,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不得一丝虚与委蛇,容不得半点麻痹大意。过去我们犯过错误,走过弯路,教训惨痛深刻。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正视问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入整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避免重蹈覆辙,是城投公司当前和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首要任务。一是以反面典型为戒,以先进典型为标,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完善财务内控制度,构建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四是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自我做起 8月13日,市纪委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约谈会,通过约谈活动,我感受颇深,启发很大,对内心也有了更深层次的触动。下面我谈一下自身的认识体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首先必须加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既要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从而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
另一方面,还要学习郑培民、孔繁森、张鸣歧等先进人物的事迹,用他们的感人事迹不断鞭策自己,查找差距,提高觉悟。二是必须处理好几种关系。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模范地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
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必须在保证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来实现;
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还是下属,都不能给他们留有优越的感觉和幻想的空间,教他们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党员领导干部 “平时看出来,关键时站出来,利益前让出来,危难时豁出来”的气魄。三是必须加强自我约束意识。要以“四严”即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监督、从严查处来规范和强化自律行为。通过不断的廉政学习教育,未雨绸缪,形成“不去为”的教育机制;
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培养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风气和氛围,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四是必须加强监督,做到警钟长鸣。对于民委工作来讲,就是要加强对重大事项决定如发展资金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地区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做好下级申报、本级评审、项目公示和上级批复环节,确保资金使用无差错。要加强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这要求领导干部广开言路,听得进八面来风,辨得清是非真假,严格政务公开制度,牵涉到人、财、物要严格按程序办事。要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互相提醒,不高高在上,不脱离群众。
通过这次学习,我感到,“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 ”。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想抵御住物欲横流,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抑制住欲望、把持住关口,过好“人情关”“金钱关”“名利关”“美色关”,就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自律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强化奉献意识。加强监督,强化勤政意识。真正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干实事,真心诚意为人民,扎实苦干求发展。
严字入手实处着力 切实担起“两个责任”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担起“两个责任”。
充分认识形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当前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相信党、热爱党,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自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 “五位一体”推进,践行“三严三实”,狠抓严管队伍,体现责任担当,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全力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推行市容环境惠民举措,切实提高市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以执法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市容环境面貌的全面改善,促进本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密联系实际,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机制创新。树立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抓好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的意识。联系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我们要把“两个责任”与综合执法岗位责任制和市容管理责任区责任人制一同落实,积极探索“服务、执法、管理”三位一体的全新工作思路,推行“五定”执法勤务模式,不断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细化工作任务量,明确工作责任区,对9个方面35项综合执法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躬行“三严三实”,切实担起“两个责任”。我们要大力提倡从严从实的过硬作风、心系群众的公仆本色、为民造福的奋斗精神、廉洁奉公的道德情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八个带头、八个自觉”,坚持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按照“抓落实、求创新、重实效”的主基调,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局党组、党支部、党小组都要高度重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
切实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党风政风问题,树立共产党员和综合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综合执法 “四个决不允许”规定;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干好综合执法工作的能力,提高在综合执法工作中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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