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控制要点_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1-11-05 11:24:21 | 浏览次数:

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钻机应放置平衡、坚实。钻机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
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起动后,应将操纵杆置空档位置,空转运行,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作业。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掌握适宜。      3、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
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移动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及风水管路。      4、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5、钻孔使用的泥浆,应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6、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7、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8、起动电压降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9、电机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       10、钻孔时,如遇卡钻,应即切断电源,在没查清原因之前,不得强行起动。

雨季施工注意事项 1、雨期要按时收集天气预报资料,制订防雨措施。      2、工程材料特别是水泥、钢筋应防水、防潮。      3、砼施工避开大风、大雨天气,如遇急雨,应严格控制水灰比,砼车拌合、运输、入模、振捣、终凝前采用遮雨设施覆盖。      4、基坑要设挡水埂,防止地下水流入。基坑挖好后及时浇注砼,防止被水浸泡。  施工安全要求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措施。

2、电器设备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3、严禁穿拖鞋或赤脚及不戴安全帽进入工地。登高修检与保养机械人员,必须穿软底鞋。

4、在落锤区任何人不准进入。主钢丝绳要经常检查,三胶中发现断丝大于10丝时,应立即更换。

5、砼灌注完毕后,浇灌顶面比地面低时,应在孔上加盖极封挡,以免人或工具落入其中。

6、吊置钢筋笼时,要合理选择捆绑吊点,并拉好尾绳,保证平稳起吊、准确入孔,严防伤人。

一、 事故防止及处理 第1条 防止掉钻的措施 1. 钻头龙门与钻体区段间应做成圆弧过渡,防止突变而形成薄弱断面,引起应力集中而断裂。

2. 在钻孔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钻具、钢丝绳、钻头直径等磨损程度,如发现超限应及时更换。

3. 要确保钨金套与钻头联接质量,防止钢丝绳拔出钻头掉入孔内。

第2条 掉钻事故处理 1.随时准备好打捞锚钩,一旦掉钻要及时打捞。

2.如用锚钩打捞有困难时,设法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排除故障,提出钻头。

第3条 防止卡钻的措施:
1. 为避免护筒内卡钻,要求把钢护筒的制造偏差严格控制在± mm范围内,同时钻头直径要小于护筒内径10~40cm。

2. 按照地质资料,严格掌握以下的钻孔高程可能产生卡钻的情况:
(1)钻头冲砸到接近溶洞顶板时,防止一锤击穿顶板而卡住钻头。

(2)钻头穿过流塑性溶洞进入岩层时;

(3)钻头在孔内冲砸将接近探头石时;

(4)冲孔孔底出现十字槽时。

应根据以上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本工艺相应的条款办理。

第4条 卡钻处理 1.如发生卡钻要防止强提、强扭和操作不当使钢丝绳疲劳断裂掉钻。

2. 发生卡钻时,要首先查明情况。例如卡钻位置的标高和卡钻原因,是不是钻孔不圆、探头石、落石或是卡在钢护筒底部、钻头卡住后有无沉碴堵住等。

第5条 查明卡钻原因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一般处理方法有:采取晃动大绳使钻头松动后再提起;
用长护筒时可以将护筒插至卡钻处,强迫降水、清碴,确认可以保证安全时,人工下穿滑车组,利用千斤顶顶拔等办法。

第6条 防止斜孔、变孔:在斜面开孔或通过溶洞时,应按前述工艺办理,根据地质资料严格掌握斜面、岩溶的标高,及时抛投粘土坯及片石,不使钻头沿软的底部往下滑,避免造成斜孔、弯孔。

第7条 防止坍孔。由于复盖层和溶洞、溶沟之间互相串通,在河水或地下水作用下产生动压力,以致溶洞内钻孔所形成的人工造壁坍塌。另一方面起落钻头和取碴筒要平稳,防止碰撞护筒和孔壁引起坍孔。因此,要慎重对待护筒刃脚以下的护壁处理工作;
经常观测泥浆稠度:随时注意掌握孔内外水位变化;
取碴和清孔时补水,使孔内水位经常保持高出地下水(或河水)位1.5m以上。

第8条 坍孔的处理 1.对孔内轻微漏水,可抛填粘土坯及碎石,冲砸造壁填补。

2. 对钻孔内严重坍孔漏浆,应查明其所在部位,并针对具体情况,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分次回填粘土坯及片石至坍方标高以上0.3~0.5m,循环反复冲砸达到重新固壁。

(2)采用长护筒时震动下沉到坍孔位置以下,回填片石及粘土坯继续进行冲孔造壁。

二、 安全质量 第1条 灌注水下混凝土过程中,如发生断桩事故,应予补桩或会同设计、监理人员研究补救措施。

第2条 桩身混凝土质量检验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桩身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每根桩作混凝土检查试件至少一组。

2.对某根桩身质量有疑问时,应对该桩钻检查孔,检查有疑问高程处质量情况。

3.对大桥和特大桥,应选择3~5%的柱桩及计算部分基底承载力的摩擦桩,钻检查孔,查明孔底沉碴情况。或用其它可靠方法检验。

4.检查桩底的沉碴厚度:
(1)柱桩混凝土桩底与基底土层间要求无沉碴。

(2)计算部分桩底支承力的摩擦桩,如设计有厚度规定者,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厚度规定者,其沉碴厚度不应大于30cm。

第3条 对钻孔质量检查记录、钢筋原材料和焊接试验资料、水泥技术合作证、砂石试验和水的化验资料、混凝土检查试件强度、隐蔽工程检查证、混凝土灌注记录、桩身混凝土质量检查等资料要齐全,作为桥梁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第4条 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钻架的滑轮要灵活(应采用滚珠轴承,滑轮直径不小于绳径的18倍,严禁使用轮缘已破损的滑轮。

2.钢丝绳要勤检查,勤保养,断丝超过规定值的要及时更换,钢丝绳的卡子要经常检查,松动的卡子要及时补拧。

3.起落钻头速度应均匀,不得突然加速,避免碰撞护筒和孔壁。

4.施工中要注意:风、水、电安全可靠,井孔周围清洁整齐,有足够的照明,交通道路的脚手板、防滑栏杆等平顺牢固。

5.高空作业工作人员要戴安全帽,穿防滑鞋、栓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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