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儿童营养管理制度办法_幼儿园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幼儿园儿童营养管理制度办法 (一)儿童膳食管理 1.食堂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各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食堂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2.建立膳食管理组织机构,园长为膳食管理第一责任人。
3.伙食费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每月结算并向家长公布使用情况,每学期盈亏不超2%。成人伙食从账目、食物购入、出入库记录、库存及使用中调料盒,严格与幼儿区分,防止混用。
4.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后勤主管负责每月召开伙委会,每三个月就营养计算结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倾听家长代表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提高膳食质量及其管理水平,并将会议内容记录在“儿童膳食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册”上。
5.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每月制定膳食计划,根据季节供应情况,每周定一次带量食谱,每季度做一次营养计算,每月计算进食量,保证幼儿进食量及各种营养素摄入量,符合生长、发育需要。
观看幼儿进餐 根据问题调整食谱 营养计算 幼儿、家长、教师、管理者 (二)膳食安全 1. 食堂工作人员及保健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
2. 环境整洁,设施完善,杜绝交叉污染。
1) 清洁用具专用,面案、菜案、操作台和地面要经常擦拭保持清洁。有固定、专用存放垃圾的容器。有盖,垃圾不能外溢和滴漏。
2) 有防蝇、防鼠、灭蟑的设备。操作间无苍蝇。
3) 室内外存放物品整齐,室内地面无油污。墙壁无明显塌灰,玻璃无泥垢。水池清洁。
4) 盛放生熟食品容器有明显标记,做到生熟分开。
5) 接触生熟食品的人员应分开,接触熟食品之前彻底清洁消毒双手。
6) 加工生熟食品所用的工(用)具分开,并有明显的标记。
3. 库房整洁、干燥、凉爽、通风。库房内物品生熟分开,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离地。并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存。生熟食品分开储藏,不能在同一冰箱内存放。生食在冰箱内存放不得超过2周。不得有过期、腐烂及变质食物。库房内有防鼠、灭蟑设备。
4. 餐具及炊事用具的消毒。
1) 餐具清洗程序正确(去残渣、去油腻、冲洗、消毒、固定地方存放餐具);
餐具的消毒设施齐全(清洗池、冲洗池、漂洗池,消毒柜);
餐具消毒时,热力消毒120℃,40分钟;
蒸汽消毒100℃,15~20分钟。餐具消毒后呈保洁状态,防止使用前的污染。
2) 炊事用具及容器用后洗净消毒。洗刷用具和盛放餐具的容器,要每天进行刷洗消毒。
5. 食品卫生质量。
1) 儿童食品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做好出入库账目登记。
2) 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根据不同产品按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
3) 食物要保证新鲜洁净,不得加工和食用腐烂变质食物,外买熟食品要加热后再吃。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禁止提供生冷拌菜。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当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当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4) 每餐提供的食品成品均留样。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做好留样记录。
5) 园内开展培养儿童食品加工能力的活动时,不得食用班级内制作的食品。
6. 接触食品的炊事人员和保教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炊事人员操作熟食时需戴口罩、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禁止穿工作衣入厕,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三)合理膳食 1. 编制食谱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根据季节变化合理搭配,品种多样化。
2. 合理的烹调技法。
3. 膳食工作的开展,合理的带量,制定、实行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记录,由保健医和炊事班长每月最后一天负责盘库。
4. 每季度营养计算,对结果进行评价、分析、改进。
5. 厨房根据幼儿出勤,带量制做及分餐,做到少剩饭(主食量控制在5%以内),最好不剩饭,每日进班查看幼儿进餐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6. 每月对食堂炊事人员进行培训有关知识,包括花样制作,带量制作,花样的创新,消毒制度,消毒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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