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销售管理办法】 木材加工管理办法

2021-11-05 12:05:02 | 浏览次数:

旺业甸实验林场木材销售管理办法 根据赤峰市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生产的木材进入市林业要素市场竞标销售的通知》精神,“凡属皆伐性质的林木采伐其采伐权必需在赤峰市林业要素市场挂牌公开竞标拍卖;
抚育作业生产的林木由林场自行采伐销售”。为加强木材销售管理,规范木材销售行为,提高木材销售的经济效益,适应新的林木采伐销售管理体制,根据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旺业甸林场木材销售管理办法》,将木材销售分为山场采伐权拍卖、山场木材拍卖和木材站销售三种方式分别进行管理。

一、山场采伐权拍卖 (一)、采伐权拍卖的前提 主要指皆伐地块。由生产科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场作业设计的批复,在旗林业局开具林木采伐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对采伐作业地块的采伐权进行拍卖。

(二)、采伐权拍卖操作流程 1、小班蓄积及各材种出材量测算 复核株数:由生产科及拍卖地块所在营林区工作人员共同对拟拍卖地块林木进行全小班每木查数,查清准确株数。

标准木造材:在全面踏查的基础上以5%的比例设定标准地并进行每木检尺,在各个径阶选取有代表性的标准木伐倒后实际造材,检尺后求算材积。

求算结果:按照以上测量结果,根据《一元材积表》和《原木材积表》计算出全小班的蓄积、实际产材及各材种比例。

2、对测算结果进行分析、会商,确定各材种出材量 如果测算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则以该测量结果计算标的物价格;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测量设备、技术手段及选取标准木的经验等多种原因,可能导致测量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偏差,此时应由分管场长及生产科所有参加外业测量人员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修正偏差,共同会商确定测算结果,以使测算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3、计算标的物价格 根据木材价格及各材种出材量,计算出标的物的实际价格,提交场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4、确定竞标底价 场长办公会根据生产科提交的测算结果,综合考虑木材市场供需状况、采伐难易程度等因素,扣除采伐费、运费、作业占地费等各种费用及销售商合理利润,在此基础上确定标的物竞拍底价。

5、制作标书,发布信息 由生产科根据场长办公会确定的标的物底价,根据《旺业甸林场森林采伐作业管理办法》中关于采伐权拍卖地块的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标书。之后在赤峰林业要素市场及林场周边公开发布采伐权拍卖信息并充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竞拍 有意竞标者在知晓拍卖信息后,在指定的日期内到场财务科购买标书并交纳竞标保证金后,取得竞标人资格,参加市林业要素市场的林木采伐权竞拍会。

(三)采伐管理 1、拨交伐区 竞买人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场财务科交清所有款项及采伐质量保证金后,由生产科与之签订采伐协议并拨交伐区。为保证采伐行为严格按设计地块进行,对采伐界限外圈的保留木用斧头砍去树皮并用蜡笔签署定界者姓名,以防止采伐人擅自改变采伐界限。

2、作业管理 林木采伐权在林业要素市场拍卖成交后,林场仍为采伐作业的监伐人,生产科、采伐地块所在的营林区仍需对采伐作业的质量、进度负责,营林区负责人为该项作业的直接责任人。具体管理办法详见《旺业甸林场森林采伐作业管理办法》。

3、检查验收 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采伐作业,并将伐区迹地清理干净后,经场生产科验收,如各项作业质量符合采伐协议规定,将采伐作业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采伐作业行为中止。

(四)、档案管理 为加强资源档案管理,采伐权流转竞拍及采伐结束验收后,生产科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采伐权流转过程发生的各种资料整理归档,包括采伐证、外业调查测算结果、竞拍广告、标书、中标协议书、采伐协议、采伐验收证等。

二、山场木材拍卖 (一)、拍卖对象 主要指抚育作业地块。对抚育作业中楞场较大、有条件分材种或材长归楞的作业地块,于集材、造材结束后采取山场公开拍卖方式销售木材。

(二)、山场木材拍卖操作流程 1、各材种出材量测算 由生产科、木材站及采伐小班所在营林区工作人员共同对拟拍卖木材分材种进行检尺,根据《原木材积表》计算出全小班各材种的产材量。

2、计算标的物价格 根据木材价格及各材种出材量,计算出标的物的实际价格,提交场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3、确定竞标底价 场长办公会根据生产科提交的测算结果,综合考虑木材市场供需状况、材种运输占地等因素,扣除短途运费及销售商合理利润,在此基础上确定标的物竞拍底价。

4、制作标书,发布信息 由生产科根据场长办公会确定的标的物底价及标的物有关资料制定标书。之后在林场周边公开发布山场木材拍卖信息并充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竞拍 有意竞标者在知晓拍卖信息后,在指定的日期内到场财务科购买标书并交纳竞标保证金后,取得竞标人资格,参加我场举办的木材销售公开拍卖会。

(三)、木材运输 竞买人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场财务科交清所有款项后,由生产科通知木材所在营林区准许其发运木材,木材运输期限由中标人与林场共同商定。

(四)档案管理 为加强档案管理,山场公开拍卖木材竞标结束后,生产科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木材拍卖过程发生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包括山场木材检尺记录、计算结果、竞拍广告、标书、中标协议书等。

三、木材站内的木材销售 (一)、销售对象 1、竞标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流拍而由林场自行采伐进站的木材;

2、对抚育作业中楞场较小,无法分材种或材长归楞的作业地块,由林场自行采伐后进站的木材。

(二)、木材站内木材销售方式 分整体包库竞标拍卖和传统零售两种方式:
1、整体包库竞标拍卖 (1)计算标的物价格 标的物根据木材站检尺入库的实际库存数,由生产科、木材站根据木材价格及各材种数量,计算出标的物的实际价格,提交场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2)确定竞标底价 场长办公会根据生产科提交的测算结果,综合考虑木材市场供需状况、材种等因素,兼顾销售商合理利润,在此基础上确定标的物竞拍底价。

(3)制作标书,发布信息 由生产科根据场长办公会确定的标的物底价及标的物有关资料制定标书。之后在林场周边公开发布木材拍卖信息并充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竞拍 有意竞标者在知晓拍卖信息后,在指定的日期内到场财务科购买标书并交纳竞标保证金后,取得竞标人资格,参加我场举办的木材销售公开拍卖会。

(三)、木材运输 竞买人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场财务科交清所有款项后,由财务科通知木材站准许其发运木材,木材运输期限由中标人与林场共同商定。

(四)档案管理 为加强档案管理,木材站内木材公开拍卖结束后,生产科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木材拍卖过程发生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包括木材站各材种库存底数、计算结果、竞拍广告、标书、中标协议书等。

2、传统零售方式 整体包库拍卖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可能导致木材流拍,对流拍的木材由木材站按照场部制定的木材价格按传统方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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