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_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规定办法

2021-11-05 12:11:39 | 浏览次数: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规定办法 1.根据上级指导单位的要求,建立全园的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分工,责任到人。

2.认真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建立卫生保健登记、统计档案,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与统计。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记录、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等。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3.保健人员负责指导园所保教人员正确填写相关卫生保健登记册(表) 4.卫生保健人员需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卫生保健登记册(表)、统计表及年报表的填写与上报工作。

5.定期对幼儿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6.保健人员应用统计结果分析园内相关问题,写入每学年工作总结,指导实际工作。

7.班级保教人员需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填写“交接班登记册”、“出勤登记表”、“缺勤幼儿联系”和“班级消毒记录”。

8.园所安排专人负责“大型玩具使用登记册”的填写工作。

9.按规定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园内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情况资料,发现传染病疫情况时,采取及时上报和信息采集措施。

10.加强对幼儿日常晨检、午检等保健资料的登记及统计。

11.园长为本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第一责任人,园卫生保健人员为本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具体实施人,负责卫生保健登记与统计档案,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12.按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及时填报卫生统计报表,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签字、盖章后上报。

13.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对全园的卫生保健登记与统计应定期进行整理分析,对幼儿体检、体测资料应有详尽分析和小结。对营养计算数据及时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善。

14.资料的存储: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资料的长期保存有利于进行长期的动态的比较与分析,对有相关卫生保健资料按要求保存,并保密。

15.及时准确地使用妇幼二期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录入及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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