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

2021-11-05 12:28:17 | 浏览次数: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 篇一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篇二 1、 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 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学院的相关要求, 即刻进行隔离治疗, 不得再到校上课。

2、 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 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3、 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 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保卫处, 由保卫处工作人员复查后, 出具回班复课证明, 方可进班复课。

4、 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 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 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篇三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学校老师应督促其先到校医院检查,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室上课。

三、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亦需要先到校医院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四、若校医院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校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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