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2018x x XX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21-11-06 16:08:24 | 浏览次数:

XX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全省扶贫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4类重点对象”贫困农户为重点,加大整村推进力度,着力创新建设机制,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质量,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农户真正受益,最大限度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经济实用、抗震安全,充分考虑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帮助和引导农户建造抗震性能好、功能实用、造价合理的基本安全住房,改善农户居住条件。

三、重点工作 (一)农村危房排查鉴定工作:根据XX区委五发〔20XX〕 X号文件的要求,2018年4月底前,由XX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站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识别、排查和鉴定工作,XX街道密切配合,危房按一户一档鉴定造册。

(二)“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2018年,以XX街道办事处报送核实的数据为依据,整合人力、资金、物资等各类资源,实施危房改造和修缮加固工作。在危房改造和修缮加固实施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危房改造户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并停止实施。危房改造和修缮加固工作应确保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让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三) 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以XX街道办事处报送核实的居住类危房为重点,以XX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站组织鉴定的结论为依据,由XX街道结合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相关的拆违临、农村综合治理政策,按照《XX市规划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住宅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X规联〔20XX〕X号),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序、办事处审核、审批”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改造修缮;
对长期无人居住又不具备改造修缮条件的农村危房,XX街道要结合农村实际生活习惯、土地集约、土地流转、征收补偿等政策,制定实施办法,拆除此类危房,并尝试划定统建区域,逐步按整村推进实施新农村建设,确保于2018年内消除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

四、“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建设程序 (一)识别工作。“4类重点对象”的精准识别分别由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具体负责,建档立卡户由扶贫部门负责识别,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识别,贫困残疾人由残联部门负责识别。

(二)建设原则。危房改造和修缮加固本着保障安全和农村低收入户自愿的原则,在实施前由XX办事处和社区组织“4类重点对象”的D级危房按“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和C级危房按修缮加固的原则进行申报。

(三)建设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满足造价低、功能好,安全、节能绿色等要求。凡是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房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的建筑面积要求,建筑面积1至2人户控制在 30 平方米内, 3 人户控制在 45 平方米内;
4人户及以上控制在 60 平方米内。

(四)建设方式。D级危房改造以原址拆除重建为主,C级危房以加固修缮为主。选址新建的由村民小组和社区负责协调落实地基以及拆除旧宅,地基选址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优先使用老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其他土地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国土、林业和规划部门研究审批,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旧宅拆除面积应不低于新宅占地面积,旧宅未拆除的不发放补助资金。建设施工原则上采用村民自建的方式解决。

(五)资金筹集。危房拆除重建的造价按每平方米1200元计算,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扶贫资金补助40%,农户自筹30%,“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及社会力量资助30%;
修缮加固的按每户0.4万元由区财政补助,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和挂联单位资助。危房在原址拆旧建新、选址新建的在墙体砌筑完成和危房改造完成并拆除了旧宅后或加固修缮完工后,补助资金经村民小组、社区、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并在村民小组和社区公示无异议后,由XX街道办事处按程序拨付补助款。资金管理及发放方式由XX街道参照《XX区区内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流程执行。

五、职责分工 (一)区住建局:负责对接联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工作安排,制定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年度工作计划及项目年度预算的申报,负责“4类重点对象”农危房档案管理,负责抗震科普的宣传及抗震设防技术指导,负责提供拆除重建农房施工图纸,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中的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

(二)XX街道办事处:负责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农房建设许可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村庄建设风貌控制要求及管理措施;
积极推行农房建设通用设计方案;
明确专人具体管理实施项目,切实做好政策宣传、群众发动、危房改造对象筛选审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及基础资料收集、情况报送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一是加强宣传发动。要切实将《XX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房明白卡》的有关内容宣传到户,要讲通道理、讲透政策、讲清好处,引导农户自愿、积极加入到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中,切实提高群众防震安居意识和农房建设能力。二是严格审核审批。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序、办事处审核、审批”的审核审批程序。三是落实公示、公开制度。要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评议结果、审核审批等各审查环节结果在村务、政务公开栏公示。四是加强指导和巡查。要积极引导农户按要求建盖面积、基础及主体结构按施工图施工。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村庄规划、村规民约的建房行为要及时制止,杜绝违反规划、破坏资源、乱搭乱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挤占公共空间等现象的发生。五是加强信息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的管理制度,包括民主评议记录资料,三榜公示图片资料,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补助资金发放名册等。六是按照“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的新农村建设要求,XX街道要整合相关资源,共同推动农村道路、供水、排水、环卫、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幸福指数、突出农村风貌特色。

(三)区城管综执局:指导XX街道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监管,并对违法建设及时开展拆除工作。

(四)区财政局:按中央及省、市相关政策,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和资金安排,并会同区住建局、区扶贫办和XX街道共同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使用和督导检查工作

(五)区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监察和定期审计,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确保资金运营安全。

(六)区委农办:负责整合美丽乡村相关建房计划和资金,统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提升。

(七)区农林局(扶贫办):负责组织研究确定区住建局起草的本轮危房改造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联系户,参与项目的各项督促检查。

(八)规划XX分局:负责对村庄规划的编制进行指导审核和必要的审批。

(九)国土XX分局:负责贯彻落实市级制定的利农利民宅基地政策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十)区民政局:负责低保户、农村分散特困人员的认定管理工作。

(十一)区残联:负责残疾人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二)区农信社:负责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做好金融保障工作。

(十三)区发改局、区文体旅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根据各自的职能做好指导、监督、配合工作。

(十四)相关对口帮扶挂联单位:农村危房改造户及其所在村组、社区、街道及各对应的挂联单位负责督促项目实施,基础及主体结构应按施工图施工,确保项目本年度完工。

六、加强监督检查 目督部门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列为全区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内容。由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帮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不按规定时限和工作要求推进工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通报,对不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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