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什么是高污染燃料

2021-11-06 16:21:44 | 浏览次数:

XX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根据《XX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燃区范围 2019年取暖季前,县城区和“双代”工程覆盖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向社会公布。

二、禁燃区要求 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型煤、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等和直接燃用的木材、秸秆等生物质燃料。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各乡镇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乡镇区) (二)强化管理。各乡镇区要加强领导,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大动员和检查力度,对违反禁燃区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严查严处。(责任单位:各乡镇区) (三)加强巡查。县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巡查监督,对进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查处,对违反规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经营销售燃煤的坚决依法取缔,对使用燃煤或为经营、销售和非许可使用燃煤者提供场地的依法查处到位。(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建局) (四)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用新闻报道、新闻发布等方式,广泛宣传报道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项安排部署及工作成效,正确引导舆论,营造群众支持、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电视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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