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实施方案|学校2019

2021-11-07 21:04:18 | 浏览次数:

XX县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保证生态环境不受到重大损害,有效缓解疫情入侵和扩散蔓延势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要求、对策、目标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分区治理”的原则,对疫情发生区实行综合治理。

(二)治理对策 目前我县疫情主要发生区域分布在XX镇、XX乡、XX乡、XX乡、XX镇、XX乡、XX镇和XX等8个乡(镇、场),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和监测的重点。为采取主要措施及时拔除新疫点,压缩发生面积,加强监测,控制疫情传播,一要加强对疫情发生区的枯死松树监管,加强疫情封锁,择伐、皆伐该区域内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
二要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利用天牛诱捕器、药物防治、施放天敌、打孔注药等方式来杀灭松褐天牛,降低林间松褐天牛密度,防止松材线虫病蔓延,达到逐步疫点拔除。

(三)治理目标 1.总体目标: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县病死(枯死、濒死等)松树除治清理工作。

2.年度目标:2020年实现一个乡(镇、场)拨除疫情。2019-2020年新增疫情乡(镇、场)要做到当年发现,当年拨除。

3.对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除治清理,确保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疫木(包括枝桠、伐桩、感染木等)清理工作,除害处理率和清理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二、治理措施 (一)防治措施 1.针对目前我县松材线虫病发生地理位置、疫情发生特点、人为活动情况等因素,具体防治措施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的清理,由县政府聘请的长期专业除治队伍清理范围内枯死松树;
二是其他疫区除治,由有关乡(镇、场)自行组织除治队伍进行择伐或皆伐。

2.疫木除治要求 (1)择伐。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采伐,可用于所有疫情发生林分(主要采取的除治方式)。

(2)皆伐。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的松树进行全部采伐,可用于发生面积在100亩以下且当年能够实现无疫情的孤立疫点,并及时进行造林(原则上不采取皆伐)。

(3)伐桩处理。所有伐桩高度不得高于5厘米。疫木伐除后,用8目钢丝网或加厚塑料膜覆盖包裹,周边填土封压,也可直接拨皮或用土把树桩覆盖,土层厚度不得少于20厘米。

3.疫木处理 (1)粉碎(削片)处理。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疫木粉碎(削片)物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料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

(2)烧毁处理。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对采伐下的疫木、1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烧毁。疫木和枝桠的烧毁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

(3)钢丝网罩处理。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疫木不能采取粉碎(削片)、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可使用钢丝网罩进行就地处理。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8目的钢丝网罩包裹疫木,并进行锁边。

4.森林防火 疫木除治过程中,需要烧毁疫木、枝桠的,必须做好防火安全保障工作。各乡(镇、场)应提前向应急防火部门申报备案,焚烧点要派相关人员现场监管。同时要求每一个焚烧点最少都要配备5个以上2号工具,2个以上的灭火器,在远离高压线20米外的用火安全的空地进行焚烧,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无隐患、无火情发生。

5.疫木管理 (1)疫区范围内所采伐的松木都是疫木,必须在县林业局和有关乡(镇、场)全程监督下进行采伐、除害处理,防止疫木流失。

(2)加强松木管护,杜绝非除治性的松木采伐和松脂采集。

(3)建立疫木管理和核销制度,加强疫木采伐、运输、除害等环节管理。疫木及采伐剩余物要及时实施除害处理,防止丢失。

6.除治监管 (1)组建除治监管队伍。各乡(镇、场)组织专门的除治监管队伍,签订责任书,将疫情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落实村、组、山场和小班。对每支除治队伍跟班作业,监督除治质量,并确定疫木采伐监督和疫木除害监督各一人,负责除治日常工作。同时各乡(镇、场)出台针对监管人员的补助标准、奖惩措施。

(2)疫木采伐监督。监管人员对每支采伐队伍进行全程监督,并每日填写《采伐除害日报单》,详细记录当天采伐及除害情况。《采伐除害日报单》由施工队长和监督员签字,并建档备查。除治监督员要对除治质量进行监督,包括伐桩处理是否到位、枝桠清理是否干净。为防疫木流失,严禁老百姓将疫木、枝桠运下山。除治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疫木进行就地粉碎(削片)处理,各乡(镇、场)做好协调工作。

(3)疫木除害监督。疫木除害监督员负责在指定除害地点进行检验、查收,并全程负责监督疫木的除害处理,随时报告有关情况,杜绝疫木未经除害进入流通市场,填写《疫木处理日报单》,并建档备查。

(4)除治队伍的监管。为保质、保量、保时完成除治任务,各乡(镇、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疫木山场承包除治主体承诺书。承诺书要注明除治地点和范围,明确除治时间、除治要求;
同时交纳质保金(不少于150元/亩);
最后要告知当事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除治清理工作的,由所在乡(镇、场)或村于一星期后聘请其他人员进行除治清理,所需费用从承诺人的质保金内支付。

(二)时间安排 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病死(枯死、濒死)松树除治清理工作从2019年9月开始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

(三)疫区和疫木管理 加强疫区封锁,禁止在疫区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偷砍盗伐疫木行为,严禁松木擅自运出疫区。从除治、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疫木管理,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严防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播。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林业草原局下发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执行。

三、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除治经费以县财政经费为主,多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其他疫区除治经费由各乡(镇、场)自行解决,不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组 为保障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成立宣传发动组、技术指导组、除治监督组、检查验收组和疫木执法督查组等5个工作组,确保预防和除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宣传发动组:由各乡(镇、场)组织宣传发动,负责辖区松材线虫病除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群众工作。

技术指导组: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森防站和林业工作站组成,负责除治工作总体方案、作业设计的制定及除治工作的技术培训、技术把关和技术指导工作。

除治监督组:由各乡(镇、场)分管林业的负责同志任组长,由县林业局包乡工作组和相关乡镇、村干部组成,负责除治工作的全程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采伐除害监督管理、运输监督管理、安全利用监督管理,确保程序到位,确保疫木和采伐剩余物不流失。

疫木执法督查组: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森林公安和县林业局执法大队组成,负责疫木流通领域的监管,主要对非法经营、加工、偷运、盗伐疫木的行为立案查处,严防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播。

检查验收组: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成立检查验收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伐桩处理是否到位、疫木枝桠清理是否达标、整个山场是否余留未清理干净的枯死松树(枝桠、梢头等)、监管人员工作是否到位等。发现情况及时纠正,并在除治结束后对除治目标进行全面检查。

(二)落实除治责任 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场)对本辖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党委的任期目标。加强疫区管理,协调各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县林业局制定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具体防治措施,提供防治技术,开展具体指导,掌握除治进度,检查除治效果,确保责任目标完成。造林绿化项目与松材线虫病防治相结合,优先安排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林分更新改造,减少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枯死松树及时取样鉴定,准确排查疫情,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加强疫情入侵原因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 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在全县广泛宣传松材线虫除治的意义、形式和措施等,争取全县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对除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为全县除治松材线虫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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