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19年稻渔综合种养涉农资金奖补实施方案 学校2019

2021-11-07 21:37:24 | 浏览次数:

XX县2019年稻渔综合种养涉农资金奖补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农业供应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以稻虾共生为主题的稻渔综合种养,把稻渔综合种养打造成为富民强县、脱贫攻坚、预防返贫的支柱产业,带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推脱贫攻坚。按照《XX县稻渔综合种养实施方案(2018-2022年)》要求,特制定2019年全县稻渔综合种养涉农资金奖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以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增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为基础,致力打造优质稻渔品牌,着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构建和完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体系,探索出一条稻渔综合种养与产业扶贫相结合的路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龙头带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参与”的模式,强化政府支持作用,发挥龙头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引导贫困户投入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合力推进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

(二)坚持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充分利用有水源、水利设施完备的农田,大力发展稻虾共作综合种养,实现以稻虾共生为主题的稻渔生态种养,加快推进水产养殖向规模化基地集中,小龙虾精养塘与稻虾共作协调发展,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减少龙虾市场波动。

(三)注重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创建各级示范基地,发挥创建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按照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集成稻渔综合种养先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真正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得到实惠。

(四)坚持改革创新,科技支撑。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科技人才培养,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增长由粗放经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三、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建设标准: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稻渔综合种养田间工程建设的通知》(X政办明电〔2018〕XX号)要求,新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工程稻渔综合种养工程要确保规范建设,养虾田间工程沟坑占比不超过稻田面积的10%,不允许新发展的稻田出现超标准开挖沟坑、弃稻养虾养鱼。

(二)建设地点 XX镇、XX镇、XX镇、XX乡、XX镇、XX乡、XX乡、XX镇、XX乡、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XX镇、XX镇、XX镇、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20个乡镇、街道的各个行政村。

(三)建设内容 XX镇:对26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658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2户,面积1104亩;奖补面积2762亩。

XX镇:对12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60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4户,面积1270亩;奖补面积1870亩。

XX镇:对21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85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4户,面积1220亩;奖补面积2070亩。

XX乡:对116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389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2户,面积650亩;奖补面积1039亩。

XX镇:对94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648.5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7户,面积4177亩奖补面积5825.5亩。

XX乡:对162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648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436亩奖补面积1084亩。

XX乡:对15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73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5户,面积6130亩奖补面积6860亩。

XX镇:对2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9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300亩奖补面积390亩。

XX乡:对55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26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2户,面积677亩奖补面积937亩。

XX镇:对24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20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300亩奖补面积1500亩。

XX镇:对57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018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6户,面积2587亩奖补面积3605亩。

XX镇:对176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865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500亩奖补面积1365亩。

XX乡:对14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42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670亩奖补面积1090亩。

XX乡:对115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65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2户,面积600亩奖补面积1250亩。

XX街道办事处:对16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96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3200亩奖补面积3296亩。

XX街道办事处:对12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242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9户,面积4705亩;奖补面积4947亩。

XX街道办事处:对2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0亩。

XX镇:对33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680亩。

XX镇:对31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315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500亩.奖补面积815亩。

XX镇:对6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26亩。

项目对全县2019年开展稻渔综合种养1亩以上的2015户(种养面积12395.5亩)贫困户,实施奖补,每亩补助300元;开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在30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开展种养的51户种养大户(种养面积29026亩),且保证所带动贫困户当年直接增收1000元以上的实施奖补,每亩带贫补助150元。

(四)进度安排 1、2019年1-4月,完成稻渔综合种养的田间工程。

2、2019年4-9月,落实稻渔综合种养管理措施,做好技术指导。

3、2019年9-12月,做好水稻收割后的田间管理和秋季虾种投放。

四、强化政策支持,实行涉农资金奖补。

根据信政办﹝2017﹞15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贫困户稻渔综合种养、种养企业带贫,调动农民积极性,县政府对稻渔综合种养实行财政奖补。水源充足、具备从事稻渔综合种养条件的贫困种养户或经济组织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经乡镇(街道)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水产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2019年度新贫困户、种养大户(或企业)发展的稻渔(仅限虾稻共作,不含其它共作模式)种养规模、奖补标准以及相关支持、奖励政策如下: (一)贫困户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建设规模及奖补标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含已脱贫贫困户,但均仅限于本人责任田)从事稻渔综合种养的,种养1亩以上(含1亩),每亩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300元(对于2018年度已享受过补贴仍继续养殖的仍享受此项奖补)。

(二)带贫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发展稻虾综合种养面积300亩以上(含300亩)。应平均每10亩带动一个贫困人口,由贫困人员到种养企业接受技术培训或参加力所能及的劳作,由此为每个贫困人口年增加1000元的经济收入,经乡镇街道同意,签订帮扶协议。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在原来奖补资金130元的基础上再补助150元。对于2018年度已享受过奖补政策的种养大户,继续从事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面积在300亩以上),鼓励带贫,仍然按每10亩带动一个贫困人口,并给每个贫困人口年均增加1000元的经济收入,经乡镇街道同意,签订帮扶协议。经验收合格后,每亩一次性奖补资金150元。

五、涉农奖补资金预算 目前,初步统计全县从事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在300亩以上的有51户,总面积29026亩;贫困户2015户,总面积12395.5亩。所需涉农奖补资金: 1、贫困户奖补资金: 12395.5亩×300元/亩=3718650元 2、带贫种养大户奖补资金: 29026亩×150元/亩=4353900元 以上所需涉农奖补资金总计807255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稻渔综合种养领导小组,对全县稻虾共作综合种养产业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的良好局面。县政府定期听取稻虾共作综合养殖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其列入目标管理。

(二)加大扶持力度。按照《XX县关于稻渔综合种养实施方案(2018-2022年)》要求,县财政在2019年预算内安排资金,保障稻虾综合种养的技术指导、培训、示范推广、苗种繁育、品种改良、市场销售及业务部门人员的管理费用等。

(三)强化质量监管。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渔业健康示范县建设,将其作为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重要内容,确保虾稻种养水源安全,实施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小龙虾生产、收购、储运、加工、包装、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引导龙头企业开展“三品一标”体系质量认证,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对小龙虾产品质量日常安全监管,确保全县范围的小龙虾产品质量安全可控、来源可追溯。对创建“三品一标”的产地、产品认证,按照《XX县“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执行。

(四)建立配套体系。结合小龙虾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相适应的产地交易市场,促进产品便捷进入市场。支持企业采取联营、连锁、加盟等形式,在大中城市开设销售窗口,建设规范化小龙虾餐饮连锁经营店和小龙虾产品直营店。引导小龙虾龙头企业更新营销理念,建立多元化销售渠道。引导培育电商品牌,发展电子商务、配送、代理、直销、批发、邮购等新型流通业态。积极推进小龙虾“走出去”战略,不断开拓销售市场,提升我县小龙虾市场竞争力。

(五)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基础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乡两级技术服务队伍,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为稻虾综合种养企业和农户进行现场指导,传授实用技术。县水产局组织技术骨干,利用农闲对稻虾综合种养企业和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种养企业和农户的技术水平。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龙头企业、相关行业技术部门与企业参与技术服务,形成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网络。积极承接小龙虾产业科技推广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建立健全我县小龙虾产业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小龙虾信息服务资源,建立多元化的信息服务渠道,推动小龙虾养殖、收储、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的信息服务,增强小龙虾产业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推进建立小龙虾产业技术研究基地建设,开展小龙虾良种选育繁育、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发虾稻资源,选育优良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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