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铁路沿线隐患如何解决
XX市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汽车撞击铁路桥梁、侧翻坠落至铁路线路、擅自闯入道口与列车相撞等事故,对铁路运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及时排查辖区内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铁路沿线运输安全,依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函》(国铁安监函〔20XX〕40号)及相关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治,切实处理铁路道口及铁路沿线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效预防境内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排查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以铁路沿线公铁并行区段、公跨铁立交桥、铁跨公立交桥和铁路道口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加强公路标志管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尤其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遵法守法自觉性。
(二)及时整治消除铁路沿线道路交通隐患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及推进计划,实行销号管理。强化道路交通源头治理,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行为,加强相关道路交通普法宣传,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三)坚持“公铁交叉”安全技术要求。为避免新增安全隐患, 今后铁路与公路建设出现道路相交,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优先考虑设置立体交叉,逐步减少平面交叉。新建铁路应当严格限制设置无人看守道口,铁路道口的密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铁路道口安全设施设置须符合铁路与道路双方的技术标准。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3月31日前)。各县(自治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所列的工作任务,逐项排查。
第二阶段:隐患整治(4月30日前)。各县(自治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人员、时间、经费,做到既要实时消除安全隐患,又要保证安全隐患不再反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5月31日前)。各县(自治县、区)对开展铁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管治工作状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资料报市铁机办。
第四阶段:长效治理。各县(自治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采用定期排查、实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新增或反复的隐患并妥善处置,第一时间将治理情况按程序上报。
四、责任落实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综治办、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铁机办及各县(自治县、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铁路道口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铁机办,市铁机办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组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综治办:协调指导、检查督办各涉铁县(自治县、区)路地双方开展好涉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铁路安保工作。
(二)市公安局:指导县(自治县、区)交警部门,在公铁交叉路段、铁路道口等敏感区域,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等机动车违法行为,加强相关道路交通普法宣传,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三)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县(自治县、区)交通运输局以与铁路邻近并行的公路、公跨铁立交桥、铁跨公立交桥为重点,加强公路标志管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尤其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遵法守法自觉性。在公路、铁路项目建设中强化与铁路方的配合,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落实立体交叉,或按照技术标准落实道口设置。
(四)市安全监管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在省安全监管局的统一领导下,与国家铁路局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运输安全生产协调机制,依法参与铁路事故调查。
(五)市铁机办:协调成都铁路局督促相应车务段、工务段针对公铁交叉路段、铁路道口等敏感区域开展内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治,切实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配合,落实道口监管。做好公路、铁路项目建设交互协调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落实立体交叉,或按照技术标准落实道口设置,为道路交通安全奠定基础。
(六)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对各自辖区内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建立长效机制,明确部门责任,落实人员、时间、经费,做到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并实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标语等,广泛宣传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普及安全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自治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提高认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治理与属地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各项规章准则,把安全隐患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
(二)各县(自治县、区)要建立与铁路部门联络的工作机制,与铁路有关部分要实时沟通,增强协作,建立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三)坚持工作信息报送。各县(自治县、区)要坚持隐患排查管治工作信息报送,此次排查治理期间,每阶段结束后及时总结并报送排查整治情况,以后形成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到市铁机办。
推荐访问: 道路交通 安全隐患 工作方案 治理 铁路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