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通知_脱贫攻坚论述
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构建产业脱贫长效机制,提高脱贫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全市年度脱贫目标,现就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消费扶贫。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
从农产品生产、流通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看,消费扶贫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政策的有效延伸,通过政府引导与社会力量的支持,使贫困地区农产品、服务与劳务供给有质量、宣传有渠道、推介有门路,从而使贫困群众收入有保障。从扶贫主体看,消费扶贫贯通了社会力量通过定向、增量消费贫困地区农产品,购买贫困地区服务,吸纳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有效参与脱贫攻坚的通道。
从扶助对象看,消费扶贫激励贫困群众依托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有利于激发贫困群众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提供劳务、服务的积极性,加快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步伐。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二、动员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一)推动各级机关和驻淮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相关单位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及考核内容。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攻坚”倡议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中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副产品企业参加军分区、武警部队特别是驻贫困地区部队定点采购。
(二)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引导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定向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倡导社会组织主办、承办的博览会、展销会、年会、专题会等,优先选择在贫困地区举办。将消费扶贫相关活动与社会扶贫日活动有机结合,在主流媒体发出倡议。
(三)推动结对帮扶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承担县域结对帮扶任务的凤台县要组织引导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石台县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受帮扶的寿县要主动对接蜀山区农产品需求,联合帮扶区共建果蔬、畜禽等产品供应基地,共同举办产销对接会,积极吸引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就地加工。完善就业脱贫结对帮扶机制,组织实施好革命老区、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实施“2611”就业帮扶新路径,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依托地方特色,切实带动消费扶贫。我市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一些产品不仅在本市范围内深受人们喜爱,还闻名省内外,如X等。要注重引导、支持、规范贫困户生产地方特色优质农产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帮扶作用,扩大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形成规模化、产业化。注重特色农产品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贫困户参与度。
积极开展“会展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农交会、农贸会、展销会等,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快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与贫困地区开展购销活动。组织贫困地区粮食收储库点优先收储本地农产品,优先安排储备粮轮换。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产品“八进”和高校、企业“四送”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推动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引导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地区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
四、开展宣传推介,大力引导消费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推介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对贫困地区的美丽休闲乡村、精品园区、精品线路,开展有计划、有组织、多层次的宣传推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等模式,在重大节假日前和重要农事节庆节点,集中宣传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鼓励贫困地区举办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公益性强的“农民丰收节”等农事节庆活动。
五、强化领导督促,有效保障消费扶贫。(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扶贫办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消费扶贫工作,根据产地、消费地的不同定位,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利益机制。依规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发挥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对接能力,统筹兼顾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
(三)强化督促落实。市扶贫办将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单位定点扶贫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扶贫办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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